生产计划

时间:2023-09-20 16:36:29 生产 我要投稿

生产计划(集合7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做好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计划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产计划(集合7篇)

生产计划 篇1

  20xx年,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为目标,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不责任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支局、网点负责人为成员,逐项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

  2、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了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加大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邮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相继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邮政金融安全宣传教育、冬季安全生产培训等,组织参训人员观看了《邮件安全管理警钟须长鸣》、《车辆管理和邮运交通安全操作》两部安全宣传片,《金

  融网点安全防范操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金融自助机具安全防范操作》三部电教片。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邮政员工的业务技能,明确了相关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员工的.风险意识更加增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后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经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演练。一是开展消防演练,今年来,我局与县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2次,同时结合邮政实际,9月份在全县邮政开展了实战消防演练。主要针对农村支局、邮件储存仓库、生产场地等重点部位,以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注意事项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极大地提高了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的自救能力。

  二是开展防抢防爆实战演练。为全面落实全省邮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防抢防爆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安防意识和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能力,对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为确保邮政通信生产安全,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我局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采取各支局自查、县局不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邮政设施的隐患排查,做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为督促各级部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我局成立了由县局安全保卫、视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全县邮政网点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行车等各项工作,确保不留漏洞,防患于未然。

  四、不断完善安防基础设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20xx年,我局检投入资金 万余元,对全县监控设施、报警设施、灭火器材、自卫器具、消防系统以及邮政大楼水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更换防弹玻璃 平方米,新增自鸣报警器按钮 个,增强了物防和技防能力;为全县 个网点配备了保安人员,进一步提升了网点防范风险能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守押管理制度,落实守押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加强窗口收寄验视,确保了建党90周年安全与稳定。

  今年来,我局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经费落实,活动内容丰富,工作扎实有效,实际效果明显,未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局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生产计划 篇2

  一、明确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国家有关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

  2、组织编制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修订公司操作技术、维护检修、分析检验等规程。

  4、负责公司年、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并督促指导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5、协调公司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对公司生产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相关生产技术指标进行分析上报。

  7、对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

  8、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与销售部协作,收集相关产品质量反馈信息。

  10、负责对生产部上报的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公司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公司内部技术交流。

  12、编制公司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13、负责对外技术交流,收集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技术信息供领导参考决策。

  14、督促指导生产部门实施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传递、反馈能源供应信息。

  1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生产计划 篇3

  20xx年是国家“十一五” 的开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年庆典的关键建设年。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高速增长,为了做好20xx年全区建筑安全工作,我们在今年三月末召开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表彰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布置了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上半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为了协调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将原建设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改为建设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了厅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并向各盟市进行了目标分解,印发了《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所考核的工作内容。

  3、为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结合“三类人员” 的安全生产考核,在春季未开工之际,对12个盟市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考核3000多人次。

  4、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受建设厅委托组织技术人员对20xx年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了修编,充实、完善了原来的管理资料。建设厅发文要求从今年6月1日以后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该套管理资料,在使用前由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3400多人。

  5、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部里的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制定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细则》、《××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制定实施必将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

  6、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里确定的20xx年和20xx年工作目标,我厅对目标进行了逐年分解,以便进行推进和考核。以上两个文件各盟市正在贯彻执行当中。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状态,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截止6月30日我区共发生6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从7月中旬至8月底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大检查,检查内容既涉及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也涉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同时对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验评。

  2、9月至10月对部分事故高发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帮助和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分析事故高发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提出改进意见。

  3、11-12月针对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组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监理培训班,对全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针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整,缺乏实用性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5、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对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6、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20xx-20xx年3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建设厅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生产计划 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生产计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XX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XX]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XX]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生产计划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市委的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更好地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全区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特别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为工作重心,创新执法方式,强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暗访暗察执法机制,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加工及修理、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人员聚集场所和严重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等的执法监察工作,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努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目标

  以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职业病患病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五项指标"零增长"为总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达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加强。

  (一) 执法监察数量:全年执法监察40家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120个.各乡镇安办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的监察。

  (二) 被监察企业重点环节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检查后的复查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1O0%。

  (三) 行政处罚案件过错、行政复议过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突破口",与相关部门协作重点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三超"(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生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

  (一)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及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 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以页岩砖厂、采石场、排土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以治理工程非法违法承包(转包)、职业病危险因素防护不力、以探代采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行关闭无证开采地下矿、非法经营、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作业等。

  (三) 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和设施未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 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三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违禁使用"氯酸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房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危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 重点建设施工项目: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加强对高大模板、边坡、深基坑、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执法和作业场所中的不安全因素(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的防范和治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达到安全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建设施工。

  (六) 职业健康:要求企业建立好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作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要求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后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及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以及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重点对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

  五、工作措施

  (一)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年度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分解下达月、季、度具体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计划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督查,注重执法分析,找准执法薄弱环节。

  (二) 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按照月、季、度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执法检查,避免盲目执法.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具体制定相关行业执法检查表或检查要素参考标准实行标准化执法。

  (三) 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做好监察执法总结和综合分析工作,积累监察经验,及时纠正工作上的偏差,推行监察工作创新,提升监察执法水平。

  (四) 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促进全区监察执法队伍整体上台阶。

  (五) 坚持廉洁、文明、公正执法。

生产计划 篇7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7号),交通运输部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以及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对春运工作的要求,为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积极创建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使人们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运时限

  20xx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40天。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实现“零伤亡”的安全目标。

  (二)确保单位辖区范围不发生火险事故、治安事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优质、快捷、有序出行;确保无旅客投诉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落实,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排查各种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员工岗位责任意识教育,加强驾驶员安全法制、职业道德、风险意识教育与危险源的识别。在生产区域、客运站张贴安全生产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以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防止和克服松懈情绪,严防事故反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驾驶员安全资质信誉,车辆技术状况,生产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操作规程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客货运输单位:

  1、各客运单位要认真落实派车报班制度,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管,做好车辆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加强加班车,包车驾驶员防疲劳驾驶管理与人体生物三节律提示;加强与客运站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凡公车聘用、承包和合作经营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押金,否则一律不得安排生产运输任务。

  2、加强旅游包车、加班频次及返程车辆的管理。加强运输过程监控,控制驾驶员加班频次,长途客运车辆加班必须有第三人换驾,否则不得担任加班任务以防止疲劳驾驶;对团体、学生等较多人员的包车,应妥善安排,做到专人负责,逐人、逐车落实责任,确保信誉好的驾驶员和技术状况好的车辆为旅客提供服务。

  3、加强微型车农村客运、公交车安检、出租车包车出城管理。各客运单位要加强对微型车驾驶员普遍存在驾龄短,操作技能、应变能力、安全意识不强,车型多样、所运行线路偏远、道路状况较差的安全管理;加强出租车包车夜间出城报告,公交车安检工作,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加大对驾驶员资质、违章违规情况的清理排查与管控。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心存侥幸的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震慑教育。凡因超员、超速、强超抢会、弯道超车、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且后果严重的;凡是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春运资格。

  5、加强gps动态监控工作职责的落实。对驾驶员的超速行为除及时通过短信警示外,要严格按管理制度严肃处理;gps设备故障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营运;因技术原因暂时不能维修的,必须有维修部门的证明,并做好记录,方准派班和发班,防止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

  6、加强重点路段监控。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中,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向驾驶员进行通报,及时向公路养护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通过公路养护部门对危险路段及时修复,或通过运政管理部门采用改变线路、接驳等运行方式满足当地群众出行的需要,确实不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的,该停班、停运的要停班、停运。

  7、加强监督举报奖惩制度落实。发挥旅客监督的强大优势,督促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防止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加强对“敬告书”的检查,凡“敬告书”字迹不清晰完整的,须重新喷印后方可发班。

  8、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安全检验及车辆例保检查制度,加强客货运车辆隐患排查,未进行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等安全部件隐患排查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加强车辆消防器材及摆放位置的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本质安全。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行动态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10、交通驾校及各分校,在春运及节日期间,安排教学道路时要避开车辆流量较大的线路,加强教学安全措施制度的落实检查,加强教练员、学员的安全教育,教练员要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监控,以确保教学安全。

  (五)工贸生产单位及公务用车。生产用车必须经领导调派;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务车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

  (六)客运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温馨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三优、三化”标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要按“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做好发班对报班驾驶员酒精含量检测,人体生物三节律提示,防止加班车、包车疲劳驾驶的管理工作。三要做好参运车辆的例保检查管控,将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发班前,不符合营运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准发班,不准放行出站运营。四要做好旅客行包“三品”安全检查工作。五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保与巡查,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六要做好客流高峰应急、客运站场秩序的疏导工作准备,做到客不待车、站不压客。

  (七)汽车修理与检测。要认真落实车辆维修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特别要加强车辆制动、转向系统的检查、维护,为公司的营运车辆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例保检测站要坚持原则,履行检测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车辆检验制度,把好车检重要环节,凡查出人车资质、车辆二级维护、例保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禁止参运。

  (八)工贸生产、氧气、建筑施工,宾馆、驾校、停车场:要加强生产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火灾隐患、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自检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供氧运输要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gps车载监控完好。加强生产区、出租店铺、停车场等重点部门的安全巡查与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九)高度重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安全教育。切实关心、安排好员工生活,确保员工安心投入春运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员工和家属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加强检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开展。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三)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隔10天必须向安全保卫部报告一次,并做好记录;各客运站负责按时向当地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和公司运输管理部报送春节旅客运输统计数据。

  (四)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防止迟报、漏报和瞒报。密切关注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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