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6 18:12:1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汇编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工作方案汇编7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xx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市化的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以“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的城市特色定位为指导,按照“林之洋、花之海”的绿化美化理念,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营造优美城市景观,全面提升城市素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努力把xx建设成景观保护得力、生态环境优美、绿地系统完善、绿化布局合理、市政设施配套、城市功能完善的园林式和花园式城市。20xx年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xx年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20xx-20xx年,市区新增绿地每年递增50%。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20xx年达到39.5%、34.5%和8.5平方米,20xx年达到40%、35%和9平方米。

  (一)新建一批城市公园。市区每500米服务半径内建有一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

  (二)新建、改造一批道路、街头绿地。市区形成林荫路系统,市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三)拆除一批封闭式围墙。实施“拆围透绿、拆违建绿、拆临还绿、拆旧造绿”工程。加大旧居住区改造力度,绿地率达到25%以上。

  (四)建设、改造市区附属绿地。积极推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新建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市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占60%以上。

  (五)按标准建设农民新村,积极改造城中村。严格按城市住宅小区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绿地系统和布置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

  (六)开发建设综合性苗圃。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市区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市区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七)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南明湖、城市内河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80%以上,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 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八)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交、燃气、供排水、市政、环卫等专项规划实施落实,燃气普及率、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公交出行比率、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城市道路亮灯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用水普及率、城区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区公厕万人拥有数等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九)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社会绿化活动。制定《xx市城区义务植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大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xx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xx开发区管委会和莲都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与督查。各有关单位、xx开发区管委会和莲都区政府建立相应的创建组织机构,共同参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经费保障。加快建设“名人南明”、滨水公园、万象山公园透绿、富岭连接线城市出入口等公共绿地,每年投入足够的创园专项资金,用于市区道路绿化、沿街零星空地绿化、社区绿化、沿街景观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造及美化。各有关单位应安排足额的绿化资金,用于单位庭院、附属绿地的建设、改造及管理。鼓励集体、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产业。

  (三)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绿化考核、评比制度,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创建任务,加强对绿化建设、管理的`督查力度。

  (四)科学规划,依法治绿。20xx年完成《xx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xx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按规划划定绿化用地范围,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城市新区、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跟踪监督、竣工综合验收。绿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项目综合验收。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城市绿化办法》,结合xx实际,完成《xx市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执法队伍,从严查处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等行为。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开展创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增强市民绿化、美化意识,营造全民人人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完成绿化任务不力的单位和占绿、毁绿等破坏绿化的不良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工作方案 篇2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为确保我办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成立了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理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股室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党政群团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使创卫工作上下形成“一盘棋”。

  二是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不断完善考评办法,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做到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着眼于实处,着手于实事,着力于实效,在硬件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完善卫生配套设施,搞好绿化,美化环境。

  二、强化健康教育,增强职工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着眼干部职工卫生意识的提高,要充分利用全省爱国卫生宣传月、宣传日、职工大会等有利时机,运用墙报、板报、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强化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提高整体卫生质量。

  (一)认真搞好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严格按照县里环境整治的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各施其职。办公室内办公用品、用具等摆放有序整洁,门窗、窗台、窗帘、地面干净,墙壁无蛛网,电灯、电扇、微机、饮水机无灰尘,桌椅、茶具、烟缸、痰盂清洁干净。地面无异物、烟头、纸屑、痰迹、污水及杂物。厕所门窗墙壁无尘网,无异味、无堆积物、无蚊蝇老鼠,每天冲洗,定期消毒、除异味。加强日常检查督促考核,卫生检查每周一次,节假日和突击扫除单独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并予以奖惩,全面提高整体卫生工作质量。

  (二)认真做好卫生月和节假日卫生突击活动

  认真做好日常爱卫工作,切实开展好各种节假日卫生突击清扫活动,要充分利用卫生月活动,开展日常爱国卫生宣传活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卫生活动中去,彻底整治卫生死角。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节日的节前卫生突击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干部职工卫生意识,形成大家动手,共创优美环境的局面,为全县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工作方案 篇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

  “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工作方案 篇4

  一、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

  20xx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xx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制定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建设和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由水库所在地省辖市防汛部门制定度汛方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要认真排查并逐项消除各类水库存在的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

  (二)河道防汛。

  要在规定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等主要防洪河道,要严格按照《xx省主要河道20xx年防洪任务》要保证平原地区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时及时抢排、提排。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

  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城镇的行政首长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城镇汛前要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要保证设防城镇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

  (四)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汛前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汛期要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保证安全通行,遇超标准洪水时有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五)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认真检查防汛安全设施,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省及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山洪灾害防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制定预警、防御预案,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全力做好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需求相结合,统一管理,科学调度,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x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xx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职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三、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确保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工程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资金。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正在施工的沙涡河、燕山水库及正在除险加固的石山口、鲇鱼山、南湾、宋家场、薄山、窄口等各类水利工程,要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确保行洪安全。

  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砂、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等行为和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严格禁止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在淮河干流、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唐白河、伊洛河、涡河及惠济河,遇超标准洪水时,要严格落实防洪预案中关于处理超标准洪水的措施。

  需要启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妥善安排群众的生活和防疫问题。蓄滞洪区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运用后,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核查蓄滞洪区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经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

  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出现重大险情,确需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请示,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黄河防汛中主要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在淮河防汛中主要担负坚守重点圩区围堤和部分河道险工、分洪爆破、机动抢险、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在其他内河、水库防汛中主要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防汛布防由省军区统筹安排部署。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各级政府要研究建立有效的机制,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要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把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成为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反应快捷和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的队伍。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省和各省辖市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完善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行滞洪区的'通信畅通。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检查、检修自建的防汛通信网,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部门要与通信管理、电力、公安、广电等部门加强衔接,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防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

  (十)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要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要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要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十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灾情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对统计报表实行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并进行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评价。

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xx〕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七)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分管辖区、分管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做好四大行业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示范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有可能造成自动监测站指数变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记录在案,严查重处。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作用,牵头组织和配合好重污染非法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环保”作用,在抓好分管行业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八)严肃责任追究。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空气环境质量领域的环保、交运、住建、交警、工信、国土、安监、煤炭、冶金等部门和市工业园区等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辐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区城乡教育教学交流,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为边远乡校提供教学示范和专业支持,实现城乡教育资源互补,增进城乡教师的相互学习,既使上课教师从中得到磨练,又使听课教师从中受到教益,从而实现双惠双赢。名师工作室联合区小学开展了送教下乡活动。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活动主持人:

  三、活动要求

  1.精心准备,保证质量。参加送教下乡的.骨干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精湛的业务水平,精心准备,科学设计,为高家堡小学的教师提供优质服务。

  2.认真组织,确保效果。两个学校提前沟通,充分了解教师学生具体情况,有针对的做好准备工作,课件提前上传,学生学具提前准备。小学乡组织相关学科教师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安排好本校学生,积极完成培训任务,并做好返校后的成果运用。

  3.搞好总结,推广经验。活动结束,活动结束后,两个学校要及时研讨,充分交流,跟踪调研,收集参训教师的意见,确保送教效果;并做好总结,以便及时推广经验。

  4.送教教师要做好材料的整理,活动过程上传工作室网站,达到资源共享之目的,推动学科教学的持续发展。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日下午2时至4时

  五、活动地点:小学

  六、活动流程

  1.余周群老师上拓展课《认识五角星》

  2.工作室所有成员与小学的全体数学老师进行评课反思,交流研讨。

  3.收集教师意见,整理总结。

  4.活动资料上传工作室网站

工作方案 篇7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三、科学评价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体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六、科学建设信息化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七、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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