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的作文

时间:2024-03-06 14:42:46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荐)初中生的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生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初中生的作文

初中生的作文 篇1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愿意生活在城市还是生活在乡村,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乡村。我爷爷家就在乡村,那里的美景令我魂牵梦绕。

  春天,万物复苏。小草悄悄地探出了头,池塘边的柳树抽出了嫩绿的芽儿,小小溪流欢快地流淌着,小鸟停在电线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好像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夏天,农民伯伯种的西瓜成熟了。瞧,每个西瓜都挺着碧绿清亮的大肚皮,我们都亲切地叫他“黑美人”,邻家的小孩每天都忍不住在那瓜田是笑开了花。果园里,果农伯伯采收着金灿灿的柑桔,黄橙橙的鸭梨… …嘟嘟,大卡车装满了果实开走了,他也要给城里的人们送去丰收的喜悦。

  冬天,野草枯黄了,落叶随风飘远了,辛苦一年的人们也该休息休息了。忽然的`一场大雪,使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晒谷坪上,几个小孩子有的在堆雪人,有的在打雪仗,玩得可欢了。

  乡村真美,我爱乡村。

初中生的作文 篇2

  学校里桂花飘香,我知道又到了一年之中的秋天了。对于这个季节,我是十分喜爱的,因为我喜欢吃的番薯就是在秋天成熟的。

  回到家中的时候,我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时,妈妈走出厨房对我说:“楠楠,你奶奶已经来过了,知道你喜欢吃番薯,特意给你带了些,马上就要煮熟了,你洗完手就来吃。”看着这些正在电饭锅中翻滚的番薯,我的思绪不由飘向了小时候。

  小时候的我,因为父母工作忙,所以每个周末都会被送到爷爷奶奶家。每到金秋时节,我就会和叔叔家的石磊哥哥去烤番薯。

  九月中旬的时候,地里的番薯成熟了,爷爷就会番薯收回家。我和哥哥总在奶奶做完饭后,趁着灶台的柴火还没烧完,各自拿一个小番薯放入炭火之中烘烤。哥哥怕烧不熟,所以每回总会拿着煤钳将番薯推到柴火边,在上面放一些碳灰。我有时有想这样做,但哥哥怕我烫着,就一直不允许。

  一般等到灶台下最后一点火星都消失时,番薯就熟了。我就会用煤钳迅速的将番薯掏出来,顾不得烫,用双手拨开了皮。看着金黄的颜色,闻着诱人的香味,我的`口水快速分泌了出来。我不由自主的大口吃起来,时不时还发出赞叹的声音,对哥哥说:“好好吃,好甜!”哥哥笑着点了点头。每回我们吃完的时候,嘴边总会有几处黑灰。奶奶和爷爷看到我们脸上留下的证据,就知道我们又去偷吃了。

  妈妈煮的番薯已经熟了,我吃了一口,仍旧是那个熟悉的味道,但似乎没有小时候的香甜。唉!我想最好吃的烤番薯还是奶奶家灶台下碳灰里的吧!

初中生的作文 篇3

  我在四年级那年,在爸妈朋友家的院子里有许多的荷兰猪,就是爸妈朋友家的孩子喜欢就是买回来的。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从一开始只有几只的荷兰猪不断地繁殖,已经就是一大窝了。我蹲在那呆呆的盯着,实在就是太喜欢了,就拿了几只回家。

  我拿回家以后,爱不释手。毛茸茸的,肉乎乎的,甚就是可爱!两只都取了名字,一只叫“小白”,一只就是“小灰”。就是根据他们的毛色取的名字。每次叫它们的时候,他们仿佛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似的,乖顺的跑过来,蹭着我的手。我在假期时每天早中晚三次去看它们,给它们喂食——即使那时有禽流感。它们都很健康,没有传染给我任何疾病。它们很傻,但就是傻乎乎的更可爱。酷似兔子的身躯被我养得肥肥的。养了好几个月呢。

  这已经就是我养动物的时间最长的'记录了, 但就是直到那一天。那时,那两只荷兰猪好脏,脚丫上沾满了菜叶,毛色也渐渐变灰,脏的都没法看了,所以我们全家四口一起动员——给它们洗澡!我可不想以前一样细小鸡一样去洗它,我长大了嘛。在全家的行动之下,给他们来了一次清香的洗发露泡沫浴,它的头就是朝上的,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它眼睛进水。我们洗的也欢喜,他们也好像就是在眯着眼享受似的。在洗完之后,放在笼子里吹风机伺候,看它们闭着眼睛趴在地上的那副享受样!我们的技术还就是很好的!在那天之后,我就要上学了,我小学上的就是全封闭寄宿——所以我完全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

  在星期五回来的时候,我还高高兴兴的准备看看它们,就被一个坏消息得知——小灰和小白失踪了!那时妈妈只不过就是放它们俩去吃草,不料它们就消失在草丛里不见了,妈妈找了很久都无济于事。我听了也就是难过的哭了出来,不过我有一丝心灵的安慰:它们没有死,只不过就是更自由的生活在大自然里。

  到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这件事我都快淡忘了。但就是妈妈却在这时突然提起这件事。原来,它们其实在洗过澡的第二天就死了,妈妈不想让我和弟弟伤心,便把尸体埋在对面的山上,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

  我听歌了之后,一点愤怒都没有,只有对妈妈的爱和感激。

初中生的作文 篇4

  彩虹是多彩的;鲜花是多彩的;梦是多彩的……我的初一生活也是多彩的。

  我的初一生活,是绿色的。

  绿色,是象征新奇的颜色。第一次步入初中大门的那一刻,一缕清晨的阳光斜斜地照射在我脸上。我想,我是否就像这初升的太阳一样呢?我想是的。初一,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从这个起点一点一点的前进,每迈出一步,都会看到一个从前看不到的风景。走进这知识的殿堂,每天聆听着铃声叮咚,聆听老师循循善诱的讲解,一切的一切,都有了新的'开始,都给我以一种新鲜、美好的盎然情趣。

  我的初一生活,也是红色的。

  红色,是代表欢快的颜色。在这美好的初一生活中,不仅每天都能被知识的雨露浇灌,被园丁精心的呵护,课余时间更是有趣呢!下课了,女生们一起打沙包,跳大绳,有时还和男生一起踢足球。虽然笨笨的我总是被沙包砸到,被麻绳抽到腿,或者是踢足球做守门员时,一不小心让男生进了球……但我还是觉得十分愉快。

  可人生不一定事事如意,我的初一生活也有倒霉的灰色。幸运女神也有不眷顾我的时候。就说那次运动会吧!在开运动会的前一天,我不应把脚扭了,所以我短跑一百米的项目没能参加。虽然我知道我跑也准拿倒数第一,但心底还是有了小小的失望。这时,又听老师说写报道可以为班级加分,每条报道加一分,我便乐此不疲地奋笔疾书起来。当我写完四十多条时,老师却突然失望地告诉我:“这次运动会,领导说写报道不加分了……”唉,真是倒霉啊。

  我这初一生活可真是多彩啊!既有新鲜的绿色,欢快的红色,又有倒霉的灰色……正是这些奇妙多彩的颜色,构成了如彩虹般的初一,又正是这彩虹般的初一,一点点,一滴滴,一针针,一线线,编织着我那长着翅膀的彩虹似的梦!

初中生的作文 篇5

  步入中学,我们告别了小学。进入中学,发现中学是那么的宏伟、是那么的美。我期待能在这所美丽的学校度过三年。由于我们是初一的新生,面对这所学校里陌生的`一切,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但现在已过了半个学期,我们已渐渐熟悉这里,也渐渐适应这里的生活。

  刚开始我觉得初中生活很辛苦。学科增多了,困难加大了,老师讲课速度快等,困难常常使我烦恼,但现在我已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些问题也随之消失。

  还有学校的生活,也常使我烦恼。在学校里要自己洗衣服,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我们这些在家被父母宠着的孩子哪里会做这些事啊。

  记得我第一次在学校吃饭,感觉学校里的饭没有妈妈做的香;第一次在学校洗衣服,把手搓红了衣服上的污渍才除去;第一次在学校里睡觉,感觉床硬邦邦的,没有家里的软床舒服。

  现在我已适应了学校里的生活,刚开始的那些不适应也消失了。在这里我找到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培养了自主学习的能力,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独立生活。

  在这里我结识了许多好朋友,认识了许多好老师。

  我期待着能在这里发展自我,快乐成长,愉快学习。我期待着当我真正踏出这所学校大门的时候,我已被博中录取。我会为此而努力。

  希望我的初中生活会很美好。

初中生的作文 篇6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我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主角在屋里自娱自乐。

  但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一样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样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样办!之后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搞笑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勒理解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应对困境,最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光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最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就应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但是不行!”。

  此刻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光看书,开阔自我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最好的导师。

初中生的作文 篇7

  感动在词典上的意思是——“思想感情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激动,引得同情或向慕。”虽然我对这本辞典抱有崇高的敬意,依然认为这种说法不够精准,甚至有点词不达意。难道感动是如此狭窄,只能将我们引向同情或是向慕的小道吗?这对“感动”来说,似乎不全面不公平吧?感动比这要丰饶得多,辽阔得多,深邃得多啊。

  感动最望文生义最平直的解释就是——感情动起来了。你的眼睛会蒸腾出温热的霞光,你的听觉会察觉远古的微响,你的内心像有一只毛茸茸的小松鼠越过,它纤细而奔跑的影子惊扰你思维的树叶久久还在曳动。你的手会不由自主地出汗,好像无意中拣到了天堂的房卡,你的足弓会轻轻地弹起,似乎想如赤脚的祖先一般迅跑在高原……

  感动的来源是我们的感官,眼耳鼻舌身加上触觉和视觉。如果封闭了我们的感官,就戮杀了感动的根,当然也就看不到感动的花和感动的果了。感官是一群懒惰的小精灵,同样的事物经历多了,感官就麻痹松懈了。现代社会五光十色瞬息万变,感官更像被塞进太多脂肪的孩子,变得厌食和疲塌。如今人渐渐丧失了感动的能力,感动闪现的瞬间越来越短,感动扩散的涟漪越来越淡。因为稀缺,感动变成了奢侈品。很多人无法享受感动,于是他们反过来讥讽感动,谄笑感动,把感动和理性对立起来,将感动打入盲目和幼稚的泥沼之中。

  感动是一种幸福。在物欲横流的尘垢中,顽强闪现着钻石的瑰彩。当我们为古树下的一株小草决不自惭形秽,而是昂首挺胸成长而感动的时刻,其实我们想到的是人的尊严。我上小学的时候,在一次考试中,得到了有生以来最差的分数。万念俱灰之时,我看到一只蜘蛛锲而不舍地在织补它残破的网。它已经失败了三次,一次是因为风,一次是因为比它的网要凶猛百倍的鸟,第三次是因为我恶作剧的手。蜘蛛把它的破坏者感动了,风改了道,鸟儿不再飞过,我把百无聊赖的手握成了拳。我知道自己可以如同它那样,用努力和坚韧弥补天灾人祸,重新纺出梦想。我也曾在藏北高原仰望浩渺星空而泪流满面,一种博大的感动类似天毯,自九天而下裹胁全身。银河如此浩瀚,在我浅淡生命之前无数年代,它们就已存在,在我生命之后无数年代,它们也依然存在。那么,我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个惶然的'瞬间,我被存在而感动,决心要对得起这稍纵即逝的生命。

  我喜欢常常感动的女人,不论那感动我们的起因,是一瓣花还是一滴水,是一个旋动的笑颜还是一缕苍老的白发,是一本举足轻重的证书还是片言只语的旧笺……引发感动的导火索,也许举不胜举,可以有形,也可以是无所不在的氛围和若隐若现的天籁。感动可以骑着任何颜色的羽毛,在清晨或是深夜,不打招呼地就进入了心灵的客厅,在那里和我们的灵魂倾谈。

  珍惜我们的感动,就是珍惜了生命的零件。在感动中我们耳濡目染,不由自主地逼近那些曾经感动过我们的灵魂。也许有一天,我们也在无意间成了感动的小小源头,淙淙地流向了另一个渴望感动的双眸。

初中生的作文 篇8

  少有人走的路,光看到这个书名就会让人觉得好奇,什么是少有人走的路?为什么叫少有人走的路?这是一条怎样的路?

  《少有人走的路》是美国杰出心理医生斯科特派克的著作。但是,在翻开这本心理学书籍之前,我对该作者及他的其他作品都不了解。大学期间,看得最多的还是类似《平凡的世界》、《白鹿原》等之类小说类书籍。所以,我是怀着一种新鲜感以及好奇心踏上了这条少有人走的路。

  本书的核心是:人生苦难重重。全书分为四个章节:自律,爱,成长与信仰,恩典。作者以心理医生的视角,为我们揭示了心智成熟的道路道路中,会遇到的种种苦难、挫折,以及如何去正视。

  人生不可能是风平浪静的,这是一个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但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而所谓自律,就是用原则和方法,约束自己的不当行为。

  人生是不可能风平浪静的。人生是一个面对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但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每个人都应有着自己相应的责任。如果不能及时解决面对的问题,担负其对应责任,这些问题就会浮心中,阻碍着心灵的成长,也阻碍现实中的事态发展。人们总倾向于逃避责任,不愿面对现实,不愿改变。对于自己应该面对的问题,我们应是勇敢的说这是我的问题,我来解决。这或许只是一小步的改变,但会对我们的一生,带来不尽的影响。但同时,自律是一项艰苦的任务,需要耐性,勇气,判断力,以及眼光。

  在这之前,我想先说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以前看过的故事,一只十多岁的老狗遭受病痛的折磨,家人决定为它实行安乐死,并让它一直伴随成长的七岁孩子在一旁观看了全过程。当这只狗安详闭上眼睛后,全家人聚在一起感叹狗的寿命太短,而一直安静不语的孩子突然说:我知道狗的寿命为什么比人短。我们人出生后要先去学会怎样去爱,而狗天生就知道,所以它们没必要活这么久。

  这句从天真孩子说出的话让人感到惊讶。人类自一出生,就承担了一项重要任务:学会如何去爱。没错,这本《少有人走的'路》最让我影响深刻的地方就是爱。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对于爱的定义有了新的认识,学会去爱,如何去爱。

  书中,作者斯科特对爱的定义是: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爱能帮助他人进步,也能帮助自己更加成熟。

  爱是什么呢?我觉得他使人有了信念,催发人生理想,甘愿面对困难承担责任。

  一个懂爱的人,一个有爱的人,他一定是一个自爱、自律、自立、自信、自强的人。

  而作者觉得,自律的原动力是爱。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非常睿智豁达,也非常平和包容。他所说的爱,并不是过去自己认为的狭义的男女之恋情,而是一种大爱。一种即包容自己,也包容他人的爱。自己越是爱自己,便越是爱他人。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人可以拒绝任何东西,但绝不可以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里疾病的根源。

  感谢李经理赠与我这本书,让我学着去爱,学着承担自己的责任,勇敢面对问题,向成熟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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