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05 10:02:2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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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自查报告

  专项自查报告 篇1

  新城子乡中心小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学校,下设村小5所,共有44个教学班,教师120人,学生900名。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卫艺工作,我们认识到,身体是载智之舟,不重视体育、卫生教育,学生就没有强健的体魄,积极的心态,良好的心理。艺术教育是激发人的创造潜能,陶冶情操,促进智力完善和人格完美的美育教育,没有美育的教育则更是不完善的教育。近年来,随着新课程理念下对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学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同时也取得了可喜成绩。自接到沈阳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下发的《关于开展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后,结合实际,对我校贯彻落实体卫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学校领导首先在学校行政会上向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认识体卫艺专项督导检查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和加强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接着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决心共同把体卫艺教育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二、制定方案,开展工作

  学校制定了体卫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我们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先由广大教师对照条例和规程进行个人自查,再由各部门对照资料目录中的内容进行部门自查,最后由学校体卫艺处认真细致地进行全校自查,并由各部门收集、整理资料,最后由体卫艺处统一进行资料的分类整理。

  三、自查结论

  1、加强师资培训,构建优质教师队伍

  教育、教学的不断革新呼唤着能适应教育发展,不断进取的优秀教师人才。着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科研型的体卫艺教师队伍是我校通过管理促体卫艺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注意抓好体卫艺教师的师资培训,大力鼓励并严格要求体卫艺教师和校医通过参加各种师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在我校24人组成的优秀体卫艺教师队伍中,拥有市骨干教师1人,区优课教师4人。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课程管理计划,按要求开足开齐体卫艺等综合学科课程,体卫艺开课率达到100%,音乐、美术每周2节,体育1-2年每周4节,3-6年每周3节,健康课每周0.5节。学校按规定配备专职体育教师11名,音乐教师7名,美术教师6名,校医2名。组织教师认真开展区、校、组三级教研工作,加强教师对新课标的学习、理解,更新教育理念,开展体卫艺校本课程开发,先后开发舞蹈、美术、跆拳道等多种校本课程,充分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环境育人,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

  我们每学期还开展专题研究课观摩和研讨活动。并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比赛活动,邱洪全、马景利、张鸿雁、王丽丽等老师在各级优质课比赛中均获优异成绩。体育组曾被评为市区优秀体育组,多位教师多篇论文在省、市、区获奖。

  3.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学校谋发展,硬件是关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给予体卫艺按一类标准配备各种设施和器材。我校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体卫艺工作的开展注入资金。近年,学校投入资金近十万元投入体卫艺器材的配备和操场改造。校园环境整洁、美观,学校设立有音乐室、体育室、校医室。

  4.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强化管理,制定制度,分工协作、建立良好、高效的工作秩序。我校体卫艺工作已形成序列。常规工作如:上课、课间操、大课间、眼保操及各体育队、艺术队训练等活动均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如遇重要活动,各组老师团结协作、一起参与、发挥特长、相互帮助。因陋就简,小型多样地开展课外活动,形成文体特色队伍。每天从清晨开始,各团队就按计划开展各种训练活动,使校园充满了勃勃生机和朝气。

  为了更好地调动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体卫艺活动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学校把要求正副班主任掌握学生体质状况、督促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活动作为对班主任期末考评工作之一,全校性的校运会和艺术节等活动,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率达到100%,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每年认真对照两个条例,严格按条件要求,把体育艺术教育作为评选市区级、校级优秀班级、三好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全体学生统一做操,统一管理,坚持每天的2操1课,保证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每天的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各班有专人检查、打分、评比,并把“两操”评比结果与班级流动红旗的评比联系起来,形成制度。

  近几年来,学校保证每年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一次趣味运动会,开设了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比赛,既锻炼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又活跃了学生的生活。

  学校卫生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建立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学校有独立卫生室,卫生室常用器材及药品配备齐全,学校配备有校医,校医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学校定期出板报,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及一般自救常识。加大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规范学校师生饮用水的管理,会同德育处、少先队进行了食品卫生宣传周和防治艾滋病的宣教工作;加强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加大了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检档案;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做好入校新生的查验接种证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师生防控传染病的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防止卫生突发事件、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5.体卫艺工作成效显着。

  几年来,我校的体卫艺教育教学水平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学校先后被评为沈阳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学校。市群体工作先进单位、大课间先进单位、市区先进体育组。

  在20xx年,我校获得区女排比赛第二名;区篮球比赛,女队获得第一名,男队获得第二名。区乒乓球比赛,获女子团体第一名,女子单打第二、三名,男子团体第二名。马景利老师的教案获得全区第一名。

  在20xx年沈北新区首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书画作品比赛中,新城子乡小学李君、李红霞、姜雨顺老师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宋健和付瑶、秦洁、曾超、李月同学分别荣获小学组书画比赛一、二等奖。在艺术节舞蹈比赛中,《奔向20xx》荣获小学组一等奖,张鸿雁老师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开展丰富的体卫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培养身心健康、习惯良好、赋予活力、热爱学习、个性发展的健康儿童。活动形成系列,既促进了学生学习生活品质的提升,也激发我校体卫艺工作者工作上不断创新再上新台阶。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学校体卫艺工作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大力扶植,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有一些不足,如学校的硬件条件还不达标;体卫艺教师教学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新的教育理念的理解,以及教学方式转变和教学策略的运用存在一定程度差距;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还没完全形成,保洁自觉性不够,爱校护校的意识还不到位。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体卫艺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培养,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爱校护校的教育,教育学生爱护环境,从小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积极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尽力解决学校体卫艺硬件方面的困难,不断向高层次的目标迈进。

  专项自查报告 篇2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快治理“小金库”。根据永财发[20xx]106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对局属各单位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全面贯彻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涛任组长,副局长仇公社任副组长,局财务股长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度,实行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严格清查

  根据文件规定和要求,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20x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局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经济业务收入、支出及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通过自查,局机关和局属8个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没有发现一例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自查结果已在全系统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完善制度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制度约束,规范审批程序,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斩断私设“小金库”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专项自查报告 篇3

  按照XXX省卫生厅、教育厅就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下发的(20xx)205号文件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安全是学校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经学校分管领导批示,医务所牵头,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参加组织自查。我们先后对新老校区、国护、西区进行了相关检查,现就我校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卫生

  1、新老校区饮食中心在接到文件后,组织了全中心的炊管人员及时传达了文件精神,强化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学校食源性疾病发生。做好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迎查工作。按照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管理。购买原、辅材料有索证。实行集体采购制度,采购小组4人全面负责新老校采购工作。大宗物资(粮、油、肉、面)通过竞争货比三家集体采购,做到“证、照统一”;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剩余食品的储存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的消毒流程规范,新老校区均有专用消毒间和存放间;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目前所有在岗人员均健康体检合格,持有效的健康证。国护、西区食堂卫生也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2、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食堂卫生存在的问题。新校区饮食中心防蝇措施有,但是使用效果不好,国护食堂防蝇措施不到位;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营养卫生的要求;凉拌食品的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活饮用水

  我校各部生活饮用水,包括二次给水均符合卫生要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均健康体检合格,持有效的健康证。

  三、传染病防治

  学校是人口集中的场所,我校重视学生传染病防治。要求全校教职工“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积极行动,把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学校大事来抓,做好我校卫生工作。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运转协调,制定了《XXX医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利用了校报、广播、墙报和校园网、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识传播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卫生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常见传染病的诊治》等。

  我们还对教、寝室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女生寝室卫生比男生寝室卫生偏好。特别值得表扬的是老校区的男生116寝室,条件一般,但是卫生保持非常良好。新校区男生五年制检验班2-3个寝室卫生脏乱,烟头满地。以要求加强整改。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专项自查报告 篇4

市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

  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

  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专项自查报告 篇5

  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X府发〔20xx〕2号)和《XX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X市民〔20xx〕95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XX乡总人口6278人,其中农业人口5383人。有低保人员308人,其中农村低保286人,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比例为5.32%。城镇低保22人。乡政府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具体经办人员2名,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全覆盖政策宣传,发动全乡低保人员自查,并落实“自认符合低保新政策的低保人员限期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的措施,XX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截至日前,全乡共有278人自动放弃低保,其中农村低保退出256人,农村低保退出率达89.51%;城镇低保退出22人,城市低保退出率100%。农村低保有30人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将进入复核程序。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我乡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玉均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志东、副乡长李伟和吴开军为副组长,乡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国土等人员及及各村村书记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公室,由副乡长吴开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陶锐和刘裕瑶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乡政府一把手为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书记和村主任为本村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专项整治负责。成立3个督导组,加强对各村的督查指导。

  (二)精心部署,广泛动员。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XX乡低保现状。按照县级部署要求,针对摸底情况,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详细安排。5月12日,召集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5职干部召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在会上对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和相关政策进行了传达,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解决“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等问题,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各村要在全乡动员会后1~2天内将动员会开到组和户,将低保新政策传达到每一位低保人员,使政策知晓率100%。

  (三)创新方法,分步推进。

  一是制定《通知书》,将“宣传资料和低保复核工作要求”以《通知书》的形式宣传到每一个低保人员手中,并将低保对象签字确认的《通知书》回收联回收存档。《通知书》明确要求全乡低保对象要对照低保新政策全面自查,自查后自认符合低保政策的在规定时间(20xx年5月22日)内向村委会提交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及证明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专项整治活动各个阶段的情况分村在重点区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按照低保办理程序,对进入复核的低保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村级民主评议、乡村组三级公示等程序。

  三、存在问题

  部分低保对象家庭已外出务工或已迁出,不能及时了解低保新政策以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同时,在应对低保对象信访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上还考虑得不够周全,导致个别低保对象信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严格按照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我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按照预定的步骤,做到程序不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长效制度,推动社会救助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进一步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力度,确保全乡的和谐稳定局面。

  专项自查报告 篇6

  为了认真做好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xx〕109号)要求,成立了小组,以粮食流通中心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由调控、监督检查、行管、为成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小组。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国有、民营和外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和经营者,进行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检查对象

  我县纳入统计范围粮油企业14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经营者)10户,其中国有企业1户。对所有涉粮企业20xx年以来的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粮食统计报表报送情况,以及有关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对涉粮企业粮食经营台账建立、台账资料保存、台账填写规范、台账数据真实等进行检查。

  2、粮食统计报表报送情况。涉粮企业报送统计报表是否及时、真实,是否存在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等问题。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有关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业务的统计处理的准确进行检查,统计账与保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进行了核对。重点检查经营企业(经营者)20xx年以来从生产者收购及库存粮油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进行检查。

  4、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通过检查,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有检查人员负责。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统计人员数量偏少,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二是统计网络不过健全;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四是在本企业上报过程中有时数据单位口径不统一等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导致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连续性;五是全社会粮食购销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甚至统计数据的来源差等现象。

  三、整改措施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素质。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江西省粮食行业统计制度》,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使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为单位管理起到决策作用,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是必然趋势,每一个统计人员都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6、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搞好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经常下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着力于经营者有困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专项自查报告 篇7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八、关于劳动保护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九、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十二、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年限、残值处理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十八、管理费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专项自查报告 篇8

  参加国家卫计委组织的关于“陕西血液透析丙肝感染事件及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医院血液透析及医院感染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安排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室布局流程标识方面

  布局合理,人、物和洁、污流向满足工作需求,每个透析单元设置符合要求,水处理间合理,有专门配液间和配液桶处理间。各项操作规范。

  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消毒管理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预防措施。患者接受透析治疗前须检测传染病,每半年复检一次。我院目前透析病人均为正常病人,如有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建议转至传染病医院进行透析治疗。我院患者均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透析管路,不存在复用血液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各种清洗、消毒操作规范、记录详实。各区域有非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干手设施,医用洗手液。严格执行手卫生操作规范。每个透析单元均配备快速手消毒剂,以便提高工作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三、医务人员管理情况

  着装规范,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进行有创操作,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手套,且一人一用一更换。严格执行职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用品,职业暴露处理物品配备齐全,使用、操作规范,工作人员严格传染病检测1次/半年。

  四、加强透析用水、透析液制备和输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监测

  严格执行透析液制备,成品A液、B透析粉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准”字号注册证,透析用水、透析液的细菌监测1次/月,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和空气净化效果、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1次/季度,内毒素监测1次/季度,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监测1次/年。

  五、加强各种物品管理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消毒物品合格,严禁重复使用。无菌物品和消毒类物品管理规范。分类、分柜存放,均在有效期内。

  针对各项制度,逐项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库房面积小,不能实现干湿物品分开存放;

  2、库房内存放物品要求离地5cm,离墙20cm,离天花板50cm,物品存放不合要求。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整改如下:

  1、库房问题已上报院部,等待整改库房。

  2、库房内物品重新摆放,让其符合要求。

  专项自查报告 篇9

  为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蔡村乡对全乡20xx年7月份以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自查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长王红新为组长,乡纪检书记卫光远、乡民政分管领导薛高斌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包村干部、大学生对各村进行自查。

  二、20xx年7月份以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乡共有城市低保户280户,低保人数达51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7730元;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588户,低保人数达171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37420元。城乡低保做到严格政策,申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资金兑现及时,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成了目标任务。

  2、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全乡五保供养对象122户,122人,其中分散供养45人(孤儿25人),集中供养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装122套,五保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生产救灾效果明显。为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安排,上级累计下拨救灾款12万元,面粉600袋,共救助3220余人。对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够及时准时、足额下拨到困难灾民手中,使他们生产生活得到较好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过节问题,共发放资金1万元;

  二是由于上李大棚受灾情况严重,县局拨付2万元,由乡民政办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县局拨付600袋面粉,乡民政办及时发放;

  四是认真做好春荒期间受灾情况,有效实施救助,春荒期间,上级拨付4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五是县局9月份下拨暴风灾害救灾款5万元,在严格程序后认真上报并及时发放。

  (二)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6户9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59488元,并在八一期间为17户对象发放光荣牌及17套夏凉被。全乡共有农村义务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都已发放到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蔡村乡敬老院现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每月阴历十六全乡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集中,统一组织、谈心、理发、检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个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存在问题。

  一是在救灾款发放时,有时存在平均发放现象;

  二是民政工作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

  三是建立专柜档案,做到使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装订。

  专项自查报告 篇10

  按照《市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xx年严肃财经纪律、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把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严肃财经纪律、整治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紧抓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作机制。

  二、认真开展自查

  我局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通过对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局财经纪律执行、滥发工资、奖金、补贴及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认真自查,我局无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反弹回潮;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清正廉洁的纪律和规矩,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专项自查报告 篇11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我镇自接到X政办明电〔20xx〕41号传真后,迅速成立了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思想认识、制定了自查方案,针对我镇20xx年以来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经排查:我镇20xx年以来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济祁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该项工作在县济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有序、操作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始终居全县前列。

  我镇境内济祁高速公路段3.843公里,计260.367亩,征地、伐树、迁坟和青苗补偿金8971490.34元;取土坑179亩,征地、伐树、迁坟、青苗补偿金6369220元;房屋拆迁户补偿荆维三187972元、荆体伦27799.2元、荆为华110163.3元,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子拆迁,镇又从集体征地费用中给荆维三补贴7万元,给荆为华补贴3万元;改沟改路17.1亩,征地、伐树、迁坟和青苗补偿金正在上报审批中。以上征地补偿标准均是按照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文件标准统一执行的,补偿款全部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账户卡发放的,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发放和安置到位,无违法违规强拆行为,各项补助款均按程序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公开、公正、和透明。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已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在整个征地拆迁中无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特此报告。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3日

  专项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丹东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xx年春节开学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师生按时返校情况。20xx年春,按照区教育局有关安排,我校2月24日全体教师到校,2月24日上午召开教师大会,研究期初工作重点布置本年度学校工作计划,2月29日学生返校,3月1日正式上课,学校布置各位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入学的相关工作。没能按时来报名的学生,班主任马上通过电话联系,尽量把每一个学生尽快地巩回来。为此,教务处还充分利用期初,组织各科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家访,和学生家长交流一年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并探讨对学生的教育方法。截止目前无辍学学生。

  2.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学校没有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3.教材教辅材料发放情况。教辅材料教辅材料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每个学科只配备一套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学校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不存在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教材教辅已全部到位,能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在期初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卫生、用水、用电、食堂、住宿等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够及时进行检修和维护,运行良好,确保安全。

  5.开学教育开展情况。3月1日正式开学,学校就马上举行第一次国旗下讲话,校长在讲话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对学生进行了教育,政教处利用开学第一周课间操期间多次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班会课,各班级也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爱” “三节”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

  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治理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没有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对学生进行均衡分配,对科任教师也进行均衡配置;

  2.校务公开情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符合规定。

  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学校没有存在超大班额情况,每按照省颁课程标准开足开齐所有课程;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的作息时间并严格执行;学校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每天课间操组织大课间活动,学校没有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学校没有组织学生补课,也严禁教师进行补课。已经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4、校服管理工作落实制度。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安全工作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门卫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登记,门卫和保安员持证上岗并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学校在校门口、学校主要道路、教学楼等重点场所安装了视频监控。

  2.重点领域治理校园周边防控情况。学校于2月24日下午,由校长带领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处室和相关人员对实验室、教室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相关处室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制定学生管理和领导教室值周制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化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四、校车安全管理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不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有设置警示牌无减震带。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六、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无卫生和安全隐患。

  专项自查报告 篇13

  为切实做好开学工作,保证新学期工作规范正常开展,本学期开学初,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及学区各村校校长于8月26日在中心学校召开新学期开学工作筹备会议,就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9月2日—5日,中心学校杨林庆校长亲自带队,对学区内各学校进行了开学工作视导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为使开学工作做到科学、有序,8月26日上午,中心学校召开了全学区村小校长会议,布置开学工作,并通报了本学期学校工作计划要点。8月28日上午,各校召开教师会,整理校园,排查安全隐患,对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安排开学工作。9月1日,学生报名、注册;发放新书,变动学生编班。9月2日,全学区各校按课表正式上课,学校营养餐工作正式启动,中午学生全部在校就餐。

  在教师到岗、学生到校方面,本期开学全学区教师到岗迅速,本学期在编在岗教师137人,除一人赴吉成学校支教外(县局安排支教),其余教师均按期到岗,学生除正常转学变动之外,无一人辍学、流失。

  2、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无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3、教材均采用县新华书店预定的人教版教材,符合规定要求。本学期新教材于8月28日已全部到校且在开课前发送到学生手中。规范教辅用书选用,坚持“一课一辅”、自愿选购、无偿代购服务原则,严禁在公告目录之外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教辅材料无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学区无一例违规现象出现。

  4、8月28日,各校整理校园,排查安全隐患,对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饮食、用水、用电、学生营养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也同时启动,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经过检修,运行良好无安全隐患。

  5、在开学学生教育及活动、仪式开展方面,我们将开学第一周定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周”,要求各班班主任与辅导员老师对学生重点开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搞好个人卫生,预防春季传染病”教育、“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教育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 主题教育活动。9月2日星期一,学区各学校均开展了新学期周一“升国旗”活动,各校校长都开展了“国旗下的讲话”教育活动。中心学校杨林庆校长做了“新学期 新气象 新希望”主题讲话,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做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开学活动、仪式无铺张浪费,或曲解传统文化教育的情况。

  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1、各校于8月28日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教室、教师办公室、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了登记记录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详见各学校“开学安全自查表”)

  2、9月2日各校按课表上课,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心学校开学当天及上下学等时段华阳派出所有民警巡逻或执勤,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登记,门卫和保安员配有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均安装了视频监控,但门卫缺上岗有关证件。

  3、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方面,全学区不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现象,无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车、超速、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但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员现象,中心学校将摸底情况汇总后将报送华阳交警中队,恳请相关单位协助解决。

  4、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方面,新学期,各班开学第一课是安全教育课——“春季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同时我们根据新学期学生身心特点:春节学生与家长团聚开学后家长外出打工与学生分别,我们要求各班在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的同时将学生的心理教育作为内容之一,及时开展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教育。学校还专门印制了“开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在学生报名时发放到每一名家长手中,宣讲安全知识。学校制定了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学期组织演练。

  5、校园网络无安全漏洞,运行正常。

  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在收费方面,我们一如既往严格遵守收费政策,依法收费,并及时地向家长、社会公示了收费项目、标准和政策依据。由于我校收费规范,家长反映良好,无一例上访事件,无一例收费投诉,实现了家庭和学校的和谐。

  2、校务公开情况,按照《安庆市—学校收费公示栏模式》设立永久公示牌,发放明白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符合规定,校服征订规范、质量过关。

  3、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学区内人数最多的班级为49人,无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按省颁课程标准设置,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全学区各学校均安排了“大课间活动”,全面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不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学生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无组织学生补课现象。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学区内各班级语、数学科教师配备完整,但专职音体美教师短缺。如中心学校共19个班级,专职音乐教师仅一人,还是从数学学科转岗而来,村级小学均是兼职。音体美专职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2、教师队伍稳定,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相关工资福利和社保政策宣讲到位,教师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3、学区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严明教师职责,提出“四不”原则,即不办补习班,不乱补课,不进行有偿家教,不搭车收费,规范教师行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五、学校自查情况

  1.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心学校专门下发了文件,制定了工作台帐。

  2.认真落实20xx年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要求,开展了自查、督查活动,有工作台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自查报告。

  六、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为部署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学校于元月六日下发了xx小教[2005]1号文件,就期末结束工作及寒假有关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台账,并认真执行实施。如:

  安全管理方面,9月4日,各班召开期末结束会与寒假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学校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了“寒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送“温暖”方面,9月11日,学区各学校开展了慰问特困教师与退休教师活动,并要求教师及时开展家访,做好防流堵辍和留守学生工作。

  值班、监督方面,坚持寒假值班制度,强化责任落实。9月7日,各校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已上报县局。假期中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校成立安全巡查小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巡查,对师生假期活动进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要把防火防窃、交通事故和禁毒扫黄作为检查防范重点。如学校或师生突发重大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报告、中心学校向县局报告。截止至开学,全学区各学校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务实节俭方面,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假期活动。倡导师生在寒假春节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师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新风。至假期结束,全体教师无一例违纪现象发生。

  七、问题与建议

  目前除音体美专职教师短缺制约学校教学外,学校“项目工程”建设中“辅助工程”透支过大,新学期在开展工作方面,受经费紧张制约,期盼局领导考虑华阳学区现实,多渠道下拨办公经费。

  新学期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将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要务,力争创办群众满意的教育,使我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项自查报告 篇14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具体实施“五个环节”

  1.重温师德规范。

  要求教职员工重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职员工的规范意识。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本职工作的特点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进行自我形象设计,时刻提醒自己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查找存在问题。

  组织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刻反思,寻根思源,着重检查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在依法执教方面,能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有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

  (2)在爱岗敬业方面,是否认真批改学生作业,是否认真备课,是否遵守校纪校规。

  (3)在团结协作方面,有无缺乏协作精神,不团结尊重同事,甚至以其他方式诋毁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有无只考虑个人私利,不关心学校集体的现象?

  (4)在廉洁从教方面,有无缺乏奉献精神,在假期、双休日和课外时间,有无私自从事带有赢利性质的教学活动,有无向学生推销、诱引购买教辅资料,乱收费乱补课,有无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索要礼物等不良行为?

  (5)在热爱学生方面,有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侮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现象,是否做到对每一位学生理解、尊重和信任。

  (6)在尊重家长方面,有无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认真听取家长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行为?

  (7)在严谨治学方面,有无教育方式单一,方法简单粗暴现象,是否做到方法适当,方式灵活,因材施教,耐心细致?

  (8)在为人师表方面,有无不尊重社会公德现象,有无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在教室和学生活动场所吸烟现象?有无工作时间精神萎靡,在学生面前衣着不整,言行粗鲁现象?

  3.征求多方意见。

  我们首先组织进行自查,正视问题,召开班会,让学生评教;其次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互查。学校通过家长会评教,发送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再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箱、申诉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4.开展谈心活动。

  领导与教职工之间,教职员工与教职工之间,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加强合作,增进团结。特别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与对自己工作有意见的教职员工进行交心、交朋友。

  5.组织民主评议。

  召开民主评议会,组织教职工交流自评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

  三、规范收费管理,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充分认识到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虽然我们办学面临着经费不足的困难,我们也不乱收费,也不增加家长的负担。我们强化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对收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学校实行集中管理与核算财务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学校加强对学校的收费和财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收费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我校把规范收费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轨道,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票据,严肃收费纪律,确保学校无乱收费的人和事发生。

  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通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广大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关爱学生、关注后进生”蔚然成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教师执教思想明显转变,职业行为逐步规范,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学校及教师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称赞。

  五.存在的问题

  1.个别教师师德师风还不够好,有的工作马虎应付,教育教学效果差;有的还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这充分说明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对师德风教育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的教育,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让教师真正的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2.进一步倾听社会各界评议代表和学校师生对行风评议工作的意见。学校要以各种形式主动征求上级领导、家长对学校工作和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对于存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分析原因,确确实实地进行整改,逐条逐件地抓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改进措施

  1.学校以及教师对自查和评议中所涉及到的现象和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加以整改。

  2.学校以及教师要加强学习,高度认识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端正执教思想,规范执教行为,提高师德水平。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坚决逗硬。如家长座谈会制度,学生评议教师制度,家长来访登记制度,教师教育教学档案袋等。

  4.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按有关的政策、办法进行处理,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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