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

时间:2022-04-24 16:40:23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转让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林地转让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林地转让合同(集合15篇)

林地转让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地转让合同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

  2、转让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日

林地转让合同3

  甲方(转让方):王XX

  乙方(承包方):韩XX

  丙方(承包方):王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河套西至: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方协商价格为(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5。00元借土养木费。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5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 ,总面积约 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8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9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林地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xx元。支付的时间为x。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11

  一、转让林地简况:

  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盈江县芒璋乡宝石村崩东自然村。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574.9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

  东:从洼子荣腊汤地头顺国有林到洼子集体林地头至;

  南:从集体林地头顺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从交口顺洼子到洼子地头,再直对路董腊宗地脚至;

  北:从董腊宗地脚顺路到排腊弄地脚,在直上到路,再顺路到洼子荣腊汤地头至。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年六月一日至**年六月一 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年六月一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村委会虎山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 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林地转让合同1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 的桉树树林 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20 年11月27日至20 年12月1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供给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4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现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据《林业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将面积为100亩的橡胶林地及胶树3000株转让给丙方,转让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权证》规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届满后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使用期的延续手续,并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胶林地四界:东至 胶地为界;南至 胶地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林地面积及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三、橡胶林地转让金额为元( ),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享有对林地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五、甲、乙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乙方债务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木由丙方自行处理,土地归还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内,丙方法定继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不得对转让的林木进行任何砍伐及损坏;不得再行割胶及采集林地内的滋生物。

  九、其他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合同,违约者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按本地违约时同等橡胶树市场价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国家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再承担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小组的一切费用。

  (2)甲、乙方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林地与周边林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甲、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发生诉讼由当地县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镇政府、镇级林业主管部门、村民小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15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_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_年至20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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