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的责任书

时间:2022-05-28 13:11:1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通用6篇)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交通安全:

  1、保证12周岁以内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亲自接送上学、放学,高年级学生可以步行上学、放学。

  2、禁止学生乘座无证、无牌及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辆以及非客运车辆。

  3、严禁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结队外出旅游。

  4、严禁学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闹,严禁家长酒后驾车接送。

  5、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类、刀类乘车、上学、外出。

  6、严禁家长使用非客运车辆大批拉学生。

  二、卫生、防溺水及其它安全: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买无证摊点假冒伪劣、变质食品、腐烂瓜果,夏季尽量不吃贝类海产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晒被褥,常开门窗。在感冒或传染病流行季节尽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3、严禁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河塘坝游泳、戏水,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雷雨季节要约束学生外出,冰冻季节走路要小心,尽量不单独外出。

  4、不玩危险品,不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学生喝酒、吸烟、吸毒、打麻将、赌博。

  6、严禁学生到游戏厅、练歌厅、舞厅、网吧玩耍。

  7、晚上督促学生及时入睡,早上及时起床。

  8、不提倡学生随意到同学家寄宿。

  9、严禁学生随意操作或拆卸家用电器,严禁学生私自进行各种电工操作,家中电线、电器以及外接电源,要做到无裸露,合标准,安全,并及时更新。 做好消防工作,学生使用电热毯及电暖炉取暖,要有家长监督,及时关闭,家中取暖煤炉,要在晚八点前灭掉,严禁封炉。

  10、居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学生参入剧毒农药的搅拌及喷洒,危险品的存放要隐蔽,以免误食。

  11、严禁学生参入危险品的加工及搬运。

  12、学生身体不适,上学时要亲自向教师交待清楚进行监管,以防不测。

  13、严禁女学生起早贪黑单独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节单独到野外劳动。

  三、其它事项:

  1、本责任书是指学生在入校门前和离校门后家长的责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2、学生入校门后,学校按国家法律依法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任务和责任。

  3、学生间发生矛盾,学生应如实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情况,严禁家长私下进行处理。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2

贵家长: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危险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走读生及在校外学屋就餐的学生中午时间的.安全由其监护人或校外托管责任人负责。

  二、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做好登记后方能离开学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三、学生放学后,家长应及时接走,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由此引发的不安全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四、要求孩子不要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五、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河沟、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现问题,有监护人承担责任。

  六、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监护人负责。

  七、不准未满 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八、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超载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严禁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对不按规定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十、家长、学生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事故,或由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3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4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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