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

时间:2023-09-05 18:21: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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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中心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必须由监护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学部书面请假或电话请假。(电话:xxxxx);

  4、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违法违禁物品进入教室。出现火灾、地震时,应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5、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严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钓鱼,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本中心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行人车辆较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东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负。

  8、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中心上课期满为止。

  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盖章):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

  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学区

  乙方:________年级_____班

  监护人: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学校对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7、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8、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学校知道教职员工患有不适宜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或在上学期间不遵守学校规定发生的如,翻院墙、骑摩托车、电瓶车、乘坐或驾驶农用车等;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心理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经教师正常处理无效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7、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8、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有某种原因造成的;

  9、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0、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课、体育竞赛活动中在教师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13、伪造个人联系信息,导致学生有突发情况不能及时联系到监护人的;

  14、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第一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第四条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五条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七)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八)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九)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第七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

  第十条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2、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3、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4、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5、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6、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8、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9、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0、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附则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工程学院_____系(盖章)

  乙方:__________学生或家长(签字)

  系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 、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中心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必须由监护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学部书面请假或电话请假。

  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违法违禁物品进入教室。出现火灾、地震时,应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严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钓鱼,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本中心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行人车辆较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东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负。

  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中心上课期满为止。

  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盖章) :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日期: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7

  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校、家长及学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学校

  1、保证上好安全教育课,让学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识。

  2、督促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3、依法治教,规范教职工的教育行为。

  4、学生出现并伤等意外事故,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设法送往医院,通知家长以及协助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协调处理事故等)。

  二、家长

  1、利用子女在家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纪。

  3、将子女参加人身保险。

  4、非正常放假时间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5、正常放假时间,子女不按常规回到家中,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6、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以及时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现情况。

  7、不给子女包摩的、货车及运行不良的车辆。

  8、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三、学生

  1、认真听好安全教育课,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

  2、在校遵章守纪,不得干违法乱纪的事。

  3、不得擅自离校,在校外游荡,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得在校外娱乐场所游玩、赌博等。

  4、不爬栏杆、不翻门窗、堡坎和围墙等。

  5、上实验课,听从实验员指挥,不违规操作;体育课动作要规范。

  6、不带凶器进校参与打架斗殴。

  7、不购买、不吃、不饮变质食品、饮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严防溺水。

  9、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

  10、生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1、出校门横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驶车辆。

  12、同学之间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楼道、上、下楼梯、开会、看电影进出等,不要推拉拥挤。

  13、来校、返家途中乘船、赶车注意安全,如遇危险应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枪、炸药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5、主动参加人身保险。

  四、出现下列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及学生各执一份。

  学生:

  协议人签字:

  学生家长:

  学校:

  日期: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构建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促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协议:

  1、学校应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构建安全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教师树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部责任;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负责学校具体安全工作计划、规程、措施的实施。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自行承担。

  4、值周教师在值周期间负责学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据当时当地具体情况,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亲自整队,护送学生至校门外并目送学生远去。

  5、各兼职人员要定期检查、维修本兼职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器械等,保证其正常使用。

  6、学生劳动或外出活动,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操作指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保证学生安全。

  7、学校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外活动、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

  8、各课任教师要确保自己所任学科授课期间的学生安全。体育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好体育活动;科学课教师要管理好实验仪器,指导学生规范操作。

  9、班主任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利用班会、队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10、班主任要与本班学生共同制定班级的'安全制度,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杜绝打架斗殴、追逐打闹、出入教师拥挤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学生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对班内桌椅、门窗、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桌椅、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上报学校安排专人维修。

  13、班主任应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14、班主任应做好本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如发现学生缺席或早退的,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15、学生在校突然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和家长联系,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16、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10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离家较远的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租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安全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

  二、该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伤害事故责任均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监护职责。

  三、未成年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有义务和权利向其孩子的房东询问自己孩子的情况,并有义务教育其孩子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四、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不在课余时间乱逛;不得参与抽烟、喝酒、和“黄、赌、毒”有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打架、偷盗、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等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远离网吧等;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社会生活安全等常识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五、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学生校外租房申请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凡未办理申请手续而居住校外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六、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东和所在辖区的管理,不得与房东和邻居发生矛盾、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公安机关的决定(意见),按校纪校规的相应条款处理。

  八、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主管校长,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持一份。

  八、本规定从xx年x月起实行。

  学校主管校长(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11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驾驶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送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车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接送小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接送甲方四个监护人的小孩从到 上下学工作;

  二、乙方给付甲方的报酬,标准为每个小孩每月300元,4人共计1200元,每个月的' 日为甲方付款日期。

  三、甲方负责教育自己小孩听从乙方的安排,如不在车内过分打闹等,保持和谐关系。

  四、乙方要将安全理念放在首位,若接送途中发生事故等乙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要守时、按时按点完成接送工作(以西街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六、乙方如有特殊事情确不能接送,要预先告知甲方;若不愿意继续接送,要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未尽之事,由甲乙双方商定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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