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3-12-11 10:30:45 物业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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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区物业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1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 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 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 公共生活秩序;

  5. 文娱活动场所;

  6. 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 车辆行驶及停泊;

  8. 住宅区档案管理;

  9. 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 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 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 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 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 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 风险抵押

  (一)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 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 奖罚措施

  (一)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 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2

  甲 方:

  乙 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山河源墅

  物业类型 :高档别墅及高层住宅物业(国家二级服务标准)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阳光大道以南

  建筑面积: 约41万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提供特约无偿服务(见附件一)

  2、提供特约有偿服务(见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务。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别墅服务质量标准,操作细节)。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高层: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双拼、联排、叠墅:1.8元/㎡/月;5、商业物业:临街商铺1.50元/月·平方米;

  最终以新余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培植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达到前期物业管理(山河源墅)服务质量标准及操作细节。

  第七条 1、业主应于入伙之日起预缴1年物业服务费、装修履约金(双拼、 联排、叠墅3000元/户,其他户型1000元/户)、装修垃圾清运费按3.5元/平方米(拆墙按面积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装修履约金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房屋装修完毕,属无违章装修的,入住后三个月,经乙方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业主。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商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交费方式:在本管理区域内,自甲方正式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次月起,由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应在办理首次入伙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以后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车位费

  1、公共停车部位:电动车:30元/月·辆﹙含充电电费﹚、摩托车15元/月·辆;

  2、临时小车停车费:针对1#酒店公寓地下车库及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3小时外每车收5元,过夜每车收10元;

  3、业主专属车位(车库)停车服务费30元/月·辆;参照新余市同等物业收费标准,报新余市物价局审批后执行。

  二、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开办费及补贴

  1、为保证乙方的顺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资装备清单给乙方购置到位;(见附件三),开办物质归属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办物质装备报甲方审批,根据配置情况购置到位交给乙方。

  2、根据“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务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考虑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综合因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从20____年元月到20____年12月整个项目一次性补贴三年费用:第一年补贴60万元整(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第二年补贴50万元整(人民币伍十万元整),第三年补贴40万元整(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补贴费用按季度支付,补贴节余归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处罚权力,处罚根据业主考评及按附件规范配置人员、岗位,并按所制定执行标准运行管理执行是否到位,处罚单可在补贴中扣除。交房后售楼部,样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3、为保证服务质量,打造项目高档物业形象,甲方对乙方采取实施每月考核累积“基金”方式管理,对乙方在物业服务中不同阶段进行考评,主要以“业主满意度调查表”(表格见附件四)进行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为:

  1)小区入伙后分片区域以小组为单位,每月以业主满意率考评考核扣罚物业费累积物业基金;

  2)各片区区域按收回业主满意度调查表比例核算确定扣罚物业费累积物业基金;

  3)考评分以80分为基础,每月业主满意率考评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罚物业费累积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进行扣罚物业费累积基金;

  4)物业基金将申请专用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物业基金主要用于发展提升乙方物业经营管理;物业基金建立后,乙方要启用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认可方可启用物业基金。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乙双方各派2人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室外墙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门廊(走道)、架空走廊、楼梯间、水电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电梯间等部位。

  2、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绿地、水箱及供水设施、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电视通信线路、宣传栏、电梯、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装置、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等设备。

  3、绿化移交由双方进行核定后交予乙方维护保养,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负责更换,一年内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后死亡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同规格植物。

  第十一条 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现状进行接管验收,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验收后,在保修期范围内,存在质量问题, 乙方以工作联系函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施工单位未在限期时间内返修整改, 乙方应以工作联系函方式要求甲方责令整改。或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办理移交手续,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由物业公司管理,运行,如物业在运行中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条 乙方实行包干制管理模式,自负盈亏。乙方对于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全部实行区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约定执行并按区域进行目标考核(详情见附件五)

  在交房过程中一个月内,由业主与乙方共同查验到业主自用部位存在遗漏问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逾期由物业负责处理。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 纠正 、责令恢复原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临时物业管理用房1320㎡(简单装修)。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基金按照国家建设部频布的20____年2月1日开始执行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并上公示栏(见附件六)

  1、入住拜访:经理和客服人员每月上门拜访业主不少于5%的住户,每半年开展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业主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达到90%以上。

  3、投诉受理:及时受理业主有效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无激化矛盾现象。 4、路灯维护: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路灯完好率90%。 5、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每周三晚上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网络培训。 6、供水供电系统维护:定期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7、建立档案管理:健全档案资料,完善档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抢修处理:接到抢修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及时完成,力争急修不过夜。

  9、制止违章发生:装修监管员上午或下午到装修业主家中检查装修情况,重点对卫生间防水、承重结构、外立面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登记。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随意占用、搭建,确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阳台按统一要求进行封闭,空调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节短信群发祝贺,每年不少于4期宣传板报。

  13、每半年公布账目一次。

  14、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社区共用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行。

  15、绿化养护:根据甲方配置的绿化环境,实行定期养护和管理。

  16、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7、小区治安维护:每小时巡更一次,外来人员和车辆实行发证出入。

  18、消防设备维护:小区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每年一次进行消防演练。

  19、确保业主进出使用一卡制门禁规范管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中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中约定,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连续三个月业主满意率调查未及格(低于60分),甲方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一个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一个月内移交所有资产资料清单、收缴的相关费用及剩余资金,超过一个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担按10000元/天的违约递增处罚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擅自终止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双方应于物业介入后,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的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如果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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