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17:13:40 通知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

各镇(街道)农办:

  “中秋节”和“十一”长假相继来临,为确保全区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严防节日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防止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来提高安全意识:在城镇、乡村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在平安农机示范村橱窗张贴安全宣传图片;以平安农机示范村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片组为阵地,组织机手参加安全交流;借助农民信箱这一平台,向农机驾驶员发送安全宣教信息。让农机安全生产走进千家万户,让平安农机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三、警农协作,突出重点。

  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农机监理、交警中队查处无牌无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拖拉机超载、超速、载人、脱检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修,把维修服务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要做好跨区作业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保证“两节”期间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做到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

  各村、社区,企业:

  20xx年xx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高发、易发期。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辖区内的工贸行业、建筑行业、消防、交通运输、燃气、用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旅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紧密结合节假日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认真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零缺位和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社区、企业要深刻汲取20xx年12月21日下午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的衢州市天章纸业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带队参与,彻底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隐患零漏洞。针对前一段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对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回头看”。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措施。

  1.认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街道安监站将对剧毒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街道安监站报请县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认真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打击非法、规范合法。充分发挥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监管作用,完善日常排查,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隐藏爆竹危险品行为的排查力度。对重点村、社区及重点户,实行全面监控、动态管理。严禁企业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认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社区、企业要针对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及“十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要反复进行排查,认真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认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企业特种设备的检测、监控力度要加大,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化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器的检测、保养、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5、加强危旧房屋、出租房电线老化的消防安全监管。无论村、社区以及企业都要对自己辖区的危旧房屋、出租房进行检查和排查,特别是老城区的危旧房、出租房,社区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防范。

  6、做好交通安全的监管。为确保学生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村、社区一定要加强本辖区内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特别是钳口片方向的村干部一定要关注本村范围学生上下课读书的安全防范。

  此外,各村、社区、企业要特别注意加强医院、居民区、车站、风景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通信枢纽、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加班加点企业职工严禁饮酒、疲劳操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

  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

  三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

  五、街道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的,将视不同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精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抓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就是发展政绩的思想,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最坚决的'态度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条红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向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突出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暗访暗查,突击检查,扎实推进“八条断然措施”和“三大检查”、“六打六治”以及“两会”期间事故防范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安委办将开展两轮督导检查。第一轮督导检查元旦后立即展开:一是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办、市经信委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由处级领导带队组成若干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由市安委办组织3个综合组,分别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进行综合督导。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督导,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全力配合;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督导,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全力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综合督导,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全力配合。行业督导、综合督导(牵头和参与)督查单位人员名单1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各县区要比照市里的模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第一轮督导检查在20xx年1月13日前完成,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检查情况于1月16日前报市安委办。第二轮督导检查在第一轮的基础上进行,于春节前完成。

  四、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和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行业领域“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

各部、中心:

  8月30日,xxxx在xxxx发生xxxx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此次事故,给国家财产带来了损失,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反映了xx在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因此,xx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日—9月30日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全基地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xxxxxxxxx

  上海基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督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落实;研究拟定对有关部门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工作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安全是永恒主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生产,保持稳定,实现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执行国家、xx和xx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

  三、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治理效果的“四查”为主要内容,从“巩固基储规范运行、完善系统、消除隐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入手,重点排查xxxxxxx等xxxx单位的工作薄弱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眼睛向内,立足岗位,立足个人,从系统上、管理上查找安全隐患,要对照《运行手册》的要求,重点解决xx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整改的“三定”原则,限期予以消除。

  四、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明确防范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和监控。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

局有关科室、所: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周密措施,切实搞好整改,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局安排在节前(11-12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节前检查共分2个组:

  第一组由毛培新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由我局审批管理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贡湖堤闸所、河湖堤闸所、闾江藻水分离站和重要站闸;

  第二组由马周阳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胡埭工业园区共管单位,未转制的`局属企业和房屋出租单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停止生产和使用,决不能带病运行。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科室、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

  坚持领导带班和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局有关科室、所要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节日值班名单12日前书面报局党政办。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

  各乡镇政府〈街办),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节即将来临,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 是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观念? 真正从" 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 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 加强专项治理。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费严格验收标准,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 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 防止死灰复燃;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 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检验, 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电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 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公安、供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一律停产整顿,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城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现场和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严防倒塌、触电、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大力度,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白查整改活动, 一把手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职能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专项安全检查, 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援行职责,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扎实有效地推动节日期间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措施、强化旅游、庆典和集会活动安全管理。

  “十一”黄金周期间, 各类旅游、集会、庆祝活动增多, 公安、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公园、风景名胜等景点的游乐设各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景点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举行旅游、集会、庆祝等活动费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有关设备、设施要进行安全检查、监控, 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保障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 小时值班, 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 带) 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确保安全生产信息迅速及时传递。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7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安全职责

  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思想,高度重视“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外地单位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明确目标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责任人员,以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禁止墅蛮拆迁;四是工业(出租)企业、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工业(出租)企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老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要加强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等;七是各专业市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3、检查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在9月24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现场和台帐方面的自查;二是9月25日后,街道将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展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和各检查组应将自查、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15室)。

  三、加强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为确保平安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早上午的工作时间和推迟下午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休息。

  二、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注意预防由于高温带来的各种疾病,卫生和居住卫生,要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改善居住环境,加强通风设施,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三、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给和发放。有关部门要组织好防暑降温物资的供给。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足量地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药品、饮料等。各企业的生产车间要设置小型急救药品卫生箱,要供给足够的开水、凉茶等。

  四、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重点作业场所,要在原有的通风降温条件的根底上,进一步增强通风降温设施,降低工作环境的温度,确保员工有一个平安、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平安生产事故。

  五、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企业,了解职工高温作业情况,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9

各镇(区)安监所,各化工生产企业:

  20xx年7月28日10:11左右,位于南京栖霞区的南京塑料四厂发生强烈爆炸,事故造成10人遇难,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伤势危重。事故初步原因为通过已停产的南京原第四塑料厂厂区地下的丙烯管道被施工挖断导致泄漏,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事发后,离爆炸地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毁坏严重:屋顶坍塌、玻璃破碎,有的钢筋水泥都被炸开。距离爆炸点50米处的公路上,一辆公交车的玻璃也被震碎,多名乘客受伤。目前,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安监总局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镇(区)安监所将文件立即传发至各化工生产企业,从现在起要立即排查当地有无在石油、成品油、燃气管道等高危部位的施工作业活动,督促落实相应措施,避免盲目、野蛮施工等行为,要及时排查化工生产企业有无违规建筑施工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其次要督促化工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

  大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要督促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夏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夏季为事故高发时期,各化工生产企业需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xx〕122号)文件提出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治理事故隐患。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开展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的检查。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炸的.特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及管理。要搞好露天储罐、设备等安全检查,采取降温措施。要切实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检修安全防范措施。动火、进入设备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0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节日祥和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同时部署节日

  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辖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实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要求,在节日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实际,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点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定期维护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部门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镇安监所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高危行业、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派出所、镇综治办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商场、宾馆、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监管;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对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特别是重点工程、工棚等安全监管;镇农办做好本镇的农家乐及各旅游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监管。

  四、严格制度、加强值班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加以完善,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全过程记录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73号)要求,全面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记录是否保存完整,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二)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企业要从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包括关键点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和运输、产品销售、不合格品召回以及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方面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所有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厂房、设备、设施、仪器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对主要原料供应商是否进行了现场核查;原辅料是否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原辅料验收、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产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中间产品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每批产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并合格;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产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三)标签标识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品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宣称疗效等广告用语;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

  (四)信用管理情况。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舆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二、企业自查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自查制度和自查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并将自查资料建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企业分别于每年5月30日、10月30日之前向辖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若企业发生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区)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风险等级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应自行增加自查频次。企业自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应真实。自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期内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包括人员、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变化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评价及工作意见和建议。企业的自查记录及自查报告,监管部门应当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质量自查工作,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地州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自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确定对该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和频次,有针对性地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管;要制定落实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积极推进实施,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请各地州市局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辖区企业自查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栗娥云韵

  联系电话:0991—2627215 2631252(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9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2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和世合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好有关责任人员,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障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校节前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

  3、检查的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各企事业单位自查和社区(居)对本区域内单位的检查;二是街道层面由各专业检查组组织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14室)。

  三、加强值班,保持安全信息畅通

  “中秋”、“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3

  夏季高温,是台风、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生产经营实际,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

  辖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和排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务必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1.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等劳动安全防护工作。夏季高温易引起作业人员的生理疲劳和心理变化,各单位、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线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尽量避免高温户外作业,适当调节作息时间,减少工作时间,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及时增加通风降温设备设施,尽量降低作业现场温度,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暑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2.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燃气管道以及人员密集型企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治理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对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天空气湿度增大,用电设备增多、负荷增大,带电设备的检修、电气线路的调试等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特别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及时做好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测和维护工作。

  4.切实加强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地下人防工程和可能或经常发生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对广告牌、路灯、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台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暴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生产制度,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特别是暑假期间的职工子女)进入作业场所,有效遏制各类意外事件发生。

  三、有效应对,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时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各自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通畅。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4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市安委办针对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呼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且要在五一节前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同时,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纺织、民航、铁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

  此外,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一节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5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166号)的文件要求,向劳动者做好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6月-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月-8月,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和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部门于9月15日前,分别将防暑降温总结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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