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26 13:18:57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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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试通知模板集锦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考试通知模板集锦5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217号)要求,为促进统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统计考试考务费由全国统考办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省统计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地方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二、按照考务费确定标准的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按照文件精神,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前三个年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确定和调整考务费标准。

  三、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并熟知《关于做好济南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点击打开),明确报名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误报,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需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第二批考试报名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二、阅读完本页面的“网上报名须知”后,点击最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用户登录界面。首次登录时考生须点击“报名”。已成功保存报名信息的考生如需修改、查询信息、找回报名序号或进行网上交费,点击“查询”进入。

  三、进入网上报名界面后,首先必须查看并学习三个“考试文件”,然后,点击屏幕左侧的“报名填表”,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时务必注意页面中的红字提示,按提示如实填写。

  报名系统中“报名点”所显示选项为济南市市直及市属各县区。为便于应试人员领取合格证书,请应试人员正确选择,原省直考区单位请按所在县区就近选择报名点。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以免选择错误而影响证书的领取。

  姓名和身份证号在保存后无法修改,请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

  然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保存”。

  四、以上操作完成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填写完整。点击屏幕左侧的“详细信息”,认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

  五、考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请点击左侧的“网上缴费”,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并确认是否交费成功。具体方法:点击“详细信息”,若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即报名成功;若显示“尚未交费!”,则报名不成功。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并不代表本次考试的网上缴费已经成功。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才是交费成功的标志。若网上交费后三小时内交费状态栏显示“尚未交费”,属正常情况。三小时后,若交费状态栏仍未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请立即拨打咨询电话0531-82568205。因考生逾期未查询交费状态,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在济南人事考试网(rsks.jnhrss.gov.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考试通知 篇3

  周六、周日全天可查(另外:春节期间1月23日-2月4日暂停查询服务,请同学们注意)

  4、请同学们及时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请务必联系本班班主任进行处理,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新春快乐!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蓝星分校教务处

  xxxx年1月20日

考试通知 篇4

  各区财政局、培训班、考生:

  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xx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xx年6月27日、28日举行,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现就吉林考区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www.jlk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吉林市区考生只须选“吉林市220200”(不要选“船营区”等)。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一寸红底数码照片。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不可再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12日,(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市、县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均是20xx年6月1日上午8:30开始,6月12日下午4:30结束。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吉林省市(州)、县(市)财政局考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或珠算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20xx年6月23—25日(登陆www.jlkj.gov.cn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动态《吉林市09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考试报名:6月1日-12日》。

  三、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对于已持有初级电算化证书的考生在20xx年6月30日前有效,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主要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五、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xx]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收费标准为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六、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在考后30日内发布,考生可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考试情况将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吉林市财政局

  二00xx年五月十九日

考试通知 篇5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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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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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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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