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3-28 09:57:42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培训通知范文九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培训通知范文九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配合财政部做好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应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5月份举办三期“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邀请财政部负责起草新准则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二、培训对象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内容

  昆明班,20xx年4月18—22日,18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云安会都。

  桂林班,20xx年5月9—13日,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桂林宾馆。

  西安班,20xx年5月23—27日,23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西安市西北饭店。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职工薪酬、长期投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对如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报名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010-68xxxxxx、68xxxxxx)。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通知您具体报到事宜,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公布。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开班前1周停止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2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如学员是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20xx元培训费。培训费请在报到现场交纳(现金、刷卡均可),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

  账 号: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约为每人每天300元左右。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xx年2月13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二级学院:

  经各学院的发动宣传,我院首期“互联网+”免费创业培训报名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与市创业指导中心沟通,本期培训班人数由40人增加至46人,具体学员名单见附件1。

  二、请所有学员于4月21日(周五)下午3点前到图文楼113室领取教材2本。

  三、请所有学员加入班级群:153271933,相关材料将上传至群文件,申请时请标明班级和姓名。

  四、请学员按照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课表详见附件2。

  五、请所有学员遵守培训纪律,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向培训班班主任唐莉老师请假,不能无故缺勤。

  学工处

  20xx年4月12日

培训通知 篇3

  市属各医疗单位、驻玉农垦团场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妇幼卫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同意,决定举办全市妇幼专干业务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20xx年基层妇幼卫生考核细则》、《XX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安排20xx年妇幼重点工作;

  (二)讲解《20xx年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三)儿童保健知识;

  (四)孕产妇保健知识。

  二、培训时间

  20xx年1月29日早晨8:30报到(报到地点: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会期一天。

  三、培训地点

  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

  四、参训人员

  市属各医疗单位妇幼专干。

  五、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由市卫计局主办,市妇幼保健站承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务必确保妇幼专干按时参会,参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通知三:

  各位结对教师:

  在实施穗研字[20xx]08号文件《XX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XX市教育局当前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第二期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将从20xx学年开始,本期培训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为主,并把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干部纳入培训范围。

  特聘请你担任生物学科农村教师的结对指导老师(名单附后),聘期两年(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现定于12月30日至31日为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你需要参加一段培训活动,请于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到达华泰宾馆(XX市先烈南路23号。周边公交:先烈南路站11133 236 33 56 62 65 74 高峰快线12 高峰快线8 209 27 289 293 546 54 85),参加学科培训活动。请准时出席。

  凭本通知向学校请假。

  XX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培训通知 篇4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定于20xx年5月16-17日,时间2天。

  二、培训地点:镇政府新三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各行政村村委主任、公共安全员;企业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文教卫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单位有需要其他人员培训的也可报名参加)

  四、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

  2、本次培训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进行授课,收取培训资料每人120元。

  3、各行政村辖区内的企业(除规模企业外)培训人员由所在村负责通知培训,规模企业及有关建筑(园林防腐)企业由镇经发办负责通知培训,并于5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报镇经发办沈秋同志,联系电话:88405120。

培训通知 篇5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二届二次职代会精神,狠抓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的提高,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广大职工中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范文以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为重点,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与生产经营同步,坚持时效性、实用性、长期性。设立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加大岗位培训奖励力度。

  二、总体目标

  营造职工队伍学知识、比技术、重技能的良好学习氛围,大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技术素质,促进岗位成才,加快技术型、技能型、管理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实施措施

  1、建立《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见附件一)。

  2、公司成立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由总工程师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师、人事部、教培中心、纪监审办公室、工会参加,并从运行、检修、实业公司各选派一名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情况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实情况,并提出考评意见。

  3、各部门以不少于月度奖金的20%作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奖金。

  4、公司设立月奖金额度5%-10%的公司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各部门根据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情况可填写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二)向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申请专项奖,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对申报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对于切实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并通过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检查的部门,公司将给与5%-10%的岗位培训专项奖励。

  5、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精心组织,要象抓安全生产一样,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成立由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岗位技能培训考评领导小组,切实将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到实处。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和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并报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备案。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于8月20前制定出本部门下半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并分解到季度,制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经分管总经理助理、总师审阅签字后报公司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备案。

  2、运行分场、各检修分场、实业公司于8月15前各选出一名职工代表报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成员。其中,检修分场的职工代表(含化学分场、燃料分场)由锅炉分场党支部牵头选出。

  3、各部门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必须在9月份全面实施。

  4、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于9月底对各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定。

  5、教培中心负责制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月度奖金额度5%-10%)检查、考核办法。

  6、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总师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由总经办、人事部、教培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及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由总经办负责制定、申报。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企业:

  为积极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掌握安全标准化的自评方法,确保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特举办“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5月21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县安监局四楼;

  三、会议内容:1.安全标准化背景知识;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释义;3.有关规范解读;4.安全标准化自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四、参会人员:各乡镇安办人员、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部门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年5月18日

培训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培训通知 篇8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为了提升全体员工的业务素养和技能,公司定于20xx年4月21日到24日进行内部员工培训,届时员工成都、重庆及昆明公司全部员工将分批进行封闭培训,期间可能无法接听电话或及时回复消息!

  在此期间如有事需联系相关对口人员,可在微信或QQ留言,他们将在培训结束后一一回复;如有急事可以联系成都公司座机:028-85425176 85426176

  或拨打:18980007310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一xx科技

培训通知 篇9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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