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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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项计划范文锦集8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计划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专项计划范文锦集8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专项计划 篇2

  一、工作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确保事业部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场消防设施标准化,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证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图集》和集团《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指引》等规范标准为编制依据。

  三、检查范围:

  事业部在建开发项目及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为事业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部

  五、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防火技术方案。

  5、消防安全交底制度。

  6、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7、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8、动火作业制度。

  9、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0、安全用电制度。

  11、班前消防安全活动。

  12、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消防安全平面布置图。

  2)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是否与平面布置图相符,是否畅通。

  2、现场防火安全标志、标牌、宣传标语的张挂情况。

  3、有无设置现场吸烟室,现场是否存在随意吸烟现象。

  4、材料是否堆放整齐,易燃易爆材料是否分类存放。

  5、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充足、分布是否合理。

  6、有无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人员准备情况。

  7、消防水源能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消防泵专用电源,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口,并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管径不小于100mm。

  8、有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有无明显划分,临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10、宿舍、办公、生活区有无应急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 否满足消防要求。

  11、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的规范要求,线路、配电箱与机具、设备的用电功率是否匹配, 现场是否存在违章用电。

  12、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 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13、宿舍住宿人员是否拥挤,是否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

  14、宿舍内冬季取暖有电线路是否单独设置,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

  15、板房材质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16、板房内是否存在生火做饭现象

  17、板房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18、板房地板是否使用木质材料。

  19、板房用电线路是否满足用电功率需求,是否安装过载保护功能、是否电缆线路穿管保护。

  20、板房照明是否使用36V安全电压。

  21、安全网是否满足阻燃要求,是否检测合格。

  22、脚手架的搭设,根据济南市建筑质安监站要求,不易使用竹芭。

  23、外墙保温作业是否按照外墙保温施工规范设置防火隔离带。

  24、现场废料、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工完料清。

  25、圆盘锯切割作业有无防护挡板,电焊机有无专用开关箱,电气焊高处作业有无防火接盘、有无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和安排现场监护人员。

  26、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距明火是否小于10米、有无隔离措施,氧气、乙炔瓶是否分类存放,乙炔瓶严禁平放,气瓶有无防震圈、防 护帽。

专项计划 篇3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构建和谐****,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区民生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实施创业就业、教育提升、医疗健康等六大民生改善工程,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工作目标是: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创建国家计生优质服务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示范区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达标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与全区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创业就业工程

  1.完善村级人社服务站功能,10月底前启动实施全区综合培训中心建设,构建区、办、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

  2.完成创业培训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80人。

  3.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实施教育提升工程

  1.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4个基础设施项目:功能室(包括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验室等)建设工程8月底前完成,许衡中学标准化运动场以及五中、小尚学校食堂建设项目9月底前完成,和顺幼儿园建设项目10月底前完成,

  2.提升教育质量。3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三名工程”方案,12月底前完成考核认定;8月底前完成城区中小学生均经费提高工作。

  3.加强校园安保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区学校的专职保安聘用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实施医疗健康工程

  1.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2月底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卫生监督所投入使用,确保120急救指挥中心、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开工建设,年内启动实施区中医院、集聚区120指挥中心、朱村美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0月底前完成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和应用,实现全区三级卫生信息网络全覆盖;11月底前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系统,完成应急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年底前完成集居民健康档案、医疗机构就诊信息于一体的.居民健康卡推广工作。

  3.优化计生服务。6月份开工建设区计生服务站,年内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国家级计生优质服务区创建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计生委

  (四)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前启动实施老年活动中心、中心敬老院等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办事处家庭服务中心,年内启动实施投资2800万元的敬老院项目。

  2.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活动。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1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办事处、冯封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10月底前开工建设。

  3.完善提升服务体系。探索推行“五险合一”工作模式,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相关办事处

  (五)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实施2个道路搬迁安置项目。光华路****三村安置小区、中南路东王封村安置小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

  2.实施2个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和美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年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和祥安置小区建设工程6月开工建设,年底前一期主体基本建成。6月底前启动西冯封、王庄整村搬迁,年底前完成新庄、老君庙两个村庄搬迁。

  3.实施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雪莲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7栋楼主体完工,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00套。

  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西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许衡办事处、府城办事处

  (六)实施文化(体育)繁荣工程

  1.对重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开发。投资300万元改造提升许衡陵园,5月份完成许衡墓国宝批复工作,9月份举行揭牌活动。

  2.打造“10分钟健身圈”。完善高尔夫球场、武钢矿体育场等活动场所基础设施,积极筹建全区文体活动中心,提升全区文体事业整体水平。

  3.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全年举办8场以上的大中型文体活动。5月份举办全面健身月活动、残疾人运动会等,9月份举办国家南太行山地越野大赛。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加快推进民生改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民生改善行动落到实处,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项目推进。各责任部门要积极申报、包装项目,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和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各项民生改善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督办,促进项目落实。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建立督查机制,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强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加快推进民生改善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计划 篇4

  自我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院对照(卫生部关于印发〈XX年—XX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中活动方案、XX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XX版))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认真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进行自查阶段工作总结。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充实门诊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准时开诊,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病人可以随时查询药品价格、住院费用等详细情况,深受病人的好评。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首先要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成立谢桥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制定谢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方案, 以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成立了谢桥卫生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小组,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不良事件。

  4.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配电室、中心供氧房、门诊、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我院实行院领导总值班制度,明确每人的时间段分工,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切实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专项计划 篇5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减少城区噪声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规定并按照创模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区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城区工业噪声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确保镇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2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7分贝以内。

  二、组织领导

  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创模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

  对噪声源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噪声分类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8月)

  3、巩固提高阶段(年9月以后)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二)工作要求

  社区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详细摸排集镇噪声排放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增添措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社会生活噪声问题予以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由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三创办及区三创指挥部各级领导。

  四、整治内容

  (一)工业噪声

  (二)交通噪声

  (三)建筑施工噪声

  (四)社会生活噪声

专项计划 篇6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计划如下: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20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xx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专项计划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计划 篇8

  为进一步净化公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通行秩序,构建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根据《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际,就加强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赵珞;副组长:叶辉、陶立文、陈斌;成员:程千友、陈生海、王虎、吴从海、董靖、邹玲文、臧磊、朱越飞、汪连桥、朱正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分局,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省道310、209线的'非公路标志清理。

  2、加强省道310、209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公路占用的清理。

  三、时间安排

  1、调查统计(7月15日至7月30日)。对辖区内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大型版面(含高耸式)和一般版面(含小版面及可移动)以及“一路一档”进行调查统计,重点搞清设置的位置、规格、性质、非标设置者等,并且登记备案,切实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宣传发动(7月31日—8月10日)。召开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利用电视台、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对非标设置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杂物的当事人宣传《公路法》、《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清理非标、路面堆积物、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的意义。

  3、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沿线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行政许可自行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违章堆积物和占用经营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进行清理,恢复公路原先路容路貌。

  4、集中整治(8月21日—8月25日)。对拒不进行清理的非标设置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公路用地内进行违章堆放的当事人,区管委将组织公安、城管、工商、交通、公路、沿线乡办等部门进行强制性清理。

  5、规范管理。对于主动及时清理非标的单位或个人,如确需设置并符合《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许可条件的,由设置者向公路部门申请,按照许可程序给予办理。在穿城区路段,公路部门将会同规划、市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共同做好非标的设置许可工作。为巩固治理成果,探索路域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着手建立路长负责制,由沿线乡办行政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路长,根据全区路政管理工作全年在市里考评位次,对成绩突出的沿线乡办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四、有关要求

  各沿线乡办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集中整治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和车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力协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打赢路域环境专项治理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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