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

时间:2022-09-19 10:02:43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务承包合同范文集合4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劳务承包合同范文集合4篇

劳务承包合同 篇1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劳务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总历时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元(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如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应当在合同中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份。

  34、本合同双方约定确认签字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分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务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工程内容:

  五、工费计算办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计工程款约为元。完工时,依乙方的质量分值与上述计价方法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本承包价格属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完全价格,其中已含有钢筋绑扎及焊接的材料费,包括:铁丝、电焊条等,由乙方视需要向甲方申报统一采购,乙方按甲方购入价领用,在每月预支款中扣除。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等钢筋加工机械外,其余操作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七、工期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天罚款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钢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布设钢筋的型号、规格、根数、间距、锚固与搭接长度及构件的截面尺寸等内容在现场进行实测,实量打分,以分定价,达到90分(不含90分)以上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90分以内(含90分)每下降一分,则工价下浮元,验收得分在分以内的,应整改或返工重做,整改与返工的工料费均由乙方自负。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必须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才可报甲方复检验收,未经乙方自检合格,甲方可拒绝复验。

  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钢筋绑扎完毕,应清除作业面内的杂质和油污。

  九、付款办法:

  1、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以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以项目部初验评定的分值计算工价,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应得工费的45%,甲方在付款当月扣除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无特殊情况,甲方在中途不向乙方发放各类借支。

  3、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根据甲方过程验收评分来加权评定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分值,并按此分值定价计酬的工程总款,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其时,乙方如无后续工作,其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4、乙方剩留的工程余款,待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如到年终放假结算时未达到"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的期限,甲方为照顾乙方对工人工资兑现的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可按工程承包总价的90%提前结算。

  5、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元(按承包总额的5%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一、甲方对乙方的钢筋工程按施工配料单实行限额供料,如连带承包制作与绑扎的,制作与绑扎的损耗率应控制在1。5%以内,其中制作损耗率1。2%,绑扎损耗率0。3%。超过限定的损耗率,若是乙方排料不当、施工浪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如对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未能再加工利用,按每公斤废弃钢筋十元的价格由乙方赔偿。

  十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垂直运输和必备的钢筋加工机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钢筋配料单(或成型钢筋)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并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履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没有安全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类施工机具,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综治员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7、负责保护各类预埋管线、预留孔洞的完好和位置正确,不得任意堵塞或移动。

  8、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剩余钢筋,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9、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影响甲方其他工序的。

  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原因,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其变更费用在元以外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在上述金额内的变更费用甲方已在乙方的工价中考虑,不再补偿。

  十五、其他:

  为创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六、本合同与《安全协议》同时签订,各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务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劳务承包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调,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四川东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北城御景9#楼

  3、工程地点:西充县

  4、建筑面积:约13000㎡

  5、结构形式:剪力墙

  6、承包范围:完成甲方给定的图纸会审后完整施工图所包含的双方约定合同内容,即施工图上的部分土建和装饰工程所涉及的劳务工作和相关分包单位配合工作(不包含内容:外墙面砖粘贴、楼梯梯步(电梯前室除外)地板砖粘贴、外墙涂料施工、内墙二次结构钢丝网购买,楼梯栏杆及其扶手,阳台栏杆、门窗、水电的预留预埋及安装,不包含地下室消防池防水螺杆,后浇带止水钢板及收口钢丝网及橡胶止水带,烟道安装,消防排风等),若甲方在原有施工图上有更改和增加内容,则现场协商按市场人工费价格支付劳务工资。

  7、天(施工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在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8、施工日期:满足发包方下达的节点工期计划及周作业计划(详见工期计划清单),地下室(不含基础)至0.00m一个月,主体部分一个月四层。

  9、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统一验收规范、住宅验收专项标准及一次性交验合格。

  10、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现现场文明施工、包周转材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手电动工用具等。

  第二条 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内容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调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等;

  (2)劳务承包合同、承诺书;

  (3)询标函件或纪要;

  (4)投标文件;

  (5)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规程;

  (6)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更改通知;

  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地方及有关部委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标准及规程,同时还需满足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设计要求。现有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执行较严格的标准,规范。

  第三条 承包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乙方承包内的具体工作内容:见前第一条第6项承包

  2、不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的生产材料,包括:钢材、商品砼、商品砂浆、水泥、砖、砂、石子、石灰,卷材、面砖、涂料、外墙漆、水管及管件等辅材,钢丝网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但因乙方工作失误或错误而产生的甲方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只提供施工现场坐标点(包括: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及主控线),其余分轴线等的测控由乙方负责完成。

  (3)人工挖桩孔和人工基础机械挖填及现场多余泥土转运。

  (4)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控制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通讯录、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现场用水和用电接口(用水接口中:主供水管接至工地相应位置。用电接口:全部使用主电缆接至二级配电柜),其余由乙方自行负责接至各需用点。

  (6)施工档案资料由甲方负责编制,但乙方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

  (7)乙方现场施工办公室。

  (8)施工现场围墙。

  (9)施工现场门卫(甲方不负责乙方钢筋扣件等设备的看护工作)。

  3、其他费用承担

  (1)乙方生活水电、办公水电和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生活区内的保洁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综合单价人民币 元/㎡×该项工程的建筑面积。如因甲方增加的工作量,能计算面积的按建筑面积计费,不能计算面积的照实计价。

  (1)乙方完成甲方规定全部工作后,质量、工期、现场文明和安全生产均应达到甲方的要求。

  (2)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人为风险、自然风险,结算时不作任何价格调整。工资结算时,乙方负责提供员工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依据,不开任何正式发票。合同价款指完成本合同承包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劳务费用和机械、辅料费用。具体为:A、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用组成;B、直接工程费的机械费用组成;C、措施费用组成;D、与上述三种费用组成项目相关的管理费、利润和税收。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任命为驻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两套。若乙方需增加图纸,甲方可代为复印,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不能将甲方的图纸挪作与本工程无关的用途。

  3、甲方须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如召集有关工程会议,协调不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4、工地的出入口的使用、标志的安置、场地的布置图绘制及门卫由甲方安排。乙方须遵从甲方有关安排。

  5、后勤治保管理及临时设施: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办公用房十间(办公用具自理。)

  (7)及时签审乙方提交的工程报告、技术资料、方案。甲方享有对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8)其他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场技术负责人,其余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钢筋工长 名,木作工长不少于 名,泥作工长不少于 名,放线测量工长 名,质量员 名,安全员 名,并配备适应本工程管理需要的其他管理人员。

  2、乙方自动与甲方搞好协调工作,有关工程的商洽事宜一律以工程工作联系函之书面形式送交甲方现场负责人或其派驻工地的代表。

  3、乙方须按照合同、图纸、规范以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在稳中有降方面都能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下,完成合同文件所约定的工程内容。

  4、根据甲方提供的标高及轴线控制点,乙方自行复核甲方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后进行定位和分轴线的放线抄平工作,自己测量人员的工资自行负责。

  5、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工人房、钢筋棚、木工棚、加工地场地地坪等)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搭设,其人工费已包括在乙方合同单价内。乙方需自费负责临时设施保用期间的维修护理工作。

  6、开工后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作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

  7、充分充分保护所有完成(包括甲方及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但未移交错的工程,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8、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除去汗斑、标志、指印其他的油污和脏物。无条件撤离现场的施工人员,无条件撤离现场所有的自有机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及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及规定格式的工程量报表及工程结算书以及相关的资料,并承担提交不及时导致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的后果。

  10、自行负责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的翻样工作并报送甲方,其正确性准确性乙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错误或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按照甲方要求仔细填写施工日记及安全、技术资料,按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提供资料,作好工程相关的经济、技术、安全资料以备甲方查阅。

  12、及时按时足额发放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承担费用,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施工及管理。

  13、乙方必须针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源制定防止和可控措施,并负责实施和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

  14、定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方面学习,并将学习记录交甲方备案。

  1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所造成的损失和各种处罚。自觉接受建设主管、业主、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以及他们所发出的指令。

  16、其他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劳务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是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输出单位,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包给乙方。为公平、公正、合法执行劳务承包行为,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一、乙方承包的劳务作业工程名称

  甲方将 项目的砼及砌体工程的劳务作业承包给乙方。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①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为依据,从基础承台及垫层开始施工至工程交工完毕所有砼工程(如墙柱梁板梯、飘窗台、雨棚、构架、屋面女儿墙和外墙返边、独立柱等;所有承包工种范围内的材料运输、施工操作架及运输架等);②砌体工程(如砖砌体湿水、筛砂、发灰、砌体砌完后的湿水养护、材料转运架及操作架搭设、过梁安装、构造柱砼返边浇筑、其它与砌体相关的零星砼施工);③屋面工程(保温层、找平层、聚苯板及刚性层等);④前后台场地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其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文明。⑤砼湿水养护。⑥承担砼发生堵泵的一切费用。⑦按甲方要求搭设施工场地操作棚等。⑧每周脚手架底部清理一次,达到项目部验收条件。⑨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工作(甲方仅负责检查及复核)及基础钉龙门桩工作。⑩墙、柱、板等接口部位模板漏洞采用砂浆封口封底。由乙方负责招聘工人完成该工程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甲方与乙方招聘的作业人员不具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用人责任。

  二、施工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天,具体以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标准层施工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4天1层楼)。

  三、承包单价

  1、单价按: 元/m2(建筑面积按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即:本协议书第一款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涉及完成本分项工程所约束的附属工作。(该单价含管理费、完成该项工作的一切其它不可预见费。)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本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另奖励一万元。

  2、本结算价格是完成本合同内容的全部偿付,包括劳务、管理、承包人装备费、加班人员工资、流动施工津贴、交通费、安全生产管理费、防寒、防暑等辅助材料及本分项工程施工而引发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另进行任何支付。

  3、项目部规定的统一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帽、雨衣、雨裤、手套及各种劳保防护用品等均由乙方自备,包括振动棒、电机、平板振动器、斗车等设备的修理;乙方自带砼工程中所需小型工具、制作机械设备及辅材(如灰桶、锤凿工具、拉毛用塑料扫把、碘钨灯具等;数量必须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

  4、若甲方安排工作不及时完成(四小时范围内),甲方有权直接派其它班组完成,费用按双倍工资计取。若因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或其它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中途退场,按以上单价的80%计取;退场三个月后结清付款。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0.000楼面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5%;±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5%;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5%,余额在全部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付清。支付形式包括:现金、转帐支票等形式。由于建设方原因,工程款未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聚众闹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结算程序如下:

  (1)由主管施工员列出其工程量清单;

  (2)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其工程量;

  (3)经质安员列出其质量、安全、文明相应证明文件;

  (4)送交项目成本核算办公室办理结算;

  (5)结算书送交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由项目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3、甲方只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支付。支付形式包括现金及食堂餐票,转帐支票等形式。

  五、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程序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而且必须节约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返工,所有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满足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每道工序须经甲方管理人员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如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在竣工时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则按总承包价的20%予以扣减乙方工程价款。

  4、本工程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质量检验制度,乙方必须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质安部门,业主代表和监理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工程的工料费用。自检过程由乙方实施,互检由甲方协助乙方实施,专检由甲方组织建设监理方实施,乙方负责人参加。

  5、本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为国家现行标准,以及建设方,监理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有序,违反将进行处罚。

  4、施工现场文明工作由乙方具体实施,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格之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完成应由乙方完成的相应工作,该部分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异议。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作业进行统一指挥和安排,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监督管理权,有权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进度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改正;

  2、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经甲方核验后交乙方施工;

  3、有权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5、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6、定期组织施工协调会,施工现场与其他专业队伍协调,垂直运输设备以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7、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8、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本合同的约定,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乙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节约甲方提供的架管、扣件、模板、木枋、水、电等。

  4、在各操作面施工完毕后,清理剩余材料至甲方规定场地堆码整齐,做到工完料清。

  5、及时清理遗漏在地下室基坑的扣件等材料,以免被淹埋造成浪费。

  6、保护好甲方提供的辅助设施,给水、照明系统和其它工序的成品。

  7、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并将每月工资发放表提交甲方备案。

  8、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书》等有效证件。

  1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进场工人必须是18至55岁的男性公民(无吸毒者和两劳人员,无心脑血管疾病及关节疾病,如有病情发生由承包人负责),要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质。

  1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守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要求、项目部相关规定及当地绿色环保工程规定,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3、材料节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惜原材料,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杜绝浪费,如检查发现浪费材料以1000元/次罚款。

  A、浇捣砼时,砂子、卵石、水泥、砼不得乱丢乱扔,砼浇捣完后必须清理场内零散材料,多余砼用于浇筑过梁或其它预预制构件。

  B、泵送砼时前后台必须配合,不得多送砼至楼面上造成浪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工期计划施工的,每延期一天按已完作业劳务费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2、乙方施工作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的,应予返工,承担返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费及其它返工费,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就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它合同义务的,应按本条第1项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罢工或者造成社会影响、诉讼案件的属违约,按10000元/次向甲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误工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将本劳务作业再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第三方无条件撤出施工工地,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工伤事故责任分担:

  ① 5000元以内安全事故,由班组承担。

  ② 5000元以上安全事故,班组承担5000元,其余的由项目部承担(若伤者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未上报项目部交工伤管理局者,工伤事故费用由班组承担)。

  (三)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行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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