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2-07-19 13:20:38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劳务合同 篇1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招用临时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章16、17、19、25、26、33条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务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条例和劳动纪律,具体要求是:

  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8天,每月出勤1-5天内的按日工资的70%年底结算。

  2、签订合同办完临时用工手续。出勤在150天以内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出勤在150天以上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临时工交抵押金50.00元(在第一个月工资扣除),施工结束后,一次退还抵押金(出勤中间间断一个月的一律不付)。

  4、对于在施工现场不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浪费施工材料的工人,甲方有权视情节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工资在年底按日工资70%支付)。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好的工人,甲方将酌情进行奖励。

  5、小拿小摸、偷卖施工现场东西,解除劳务合同、扣除

  6、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擅自离岗。不允许工作中或中午喝酒、打架斗殴,如有此现象发生,将对其解除合同、辞退,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7、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要爱护使用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8、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乱动机械、电气设备,如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劳动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为计时、计件工资,工资按月支付。

  2、因公伤、残按《劳动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3、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临时用工规定执行。

  4、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劳保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如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辞退。

  6、乙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自动退出工作岗位,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资。

  7、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姓名:

  注册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从事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确认:根据己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本人自行缴纳。甲方依法代为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二)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在完成劳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规定解除乙方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期满的;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因乙方个人原因连续请假5天以上或累计请假达10天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提前10日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九条、保密约定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___________赔偿。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声明:签订本合同前,本人已经阅读了甲方发布的日常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执行,若甲方此后发布的新规章制度,一经发布或公示,乙方将认真学习并认可执行。

  (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致使文件无法送达的,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文件送达之日。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名称:体部位)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

  2.竣工日期:年月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单位对乙方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罚款,甲方将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和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施工中,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及第三者责任事故,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1.本劳务承包所用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水泥砼、沥青砼、炸药等)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自行运输、保管,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2.劳务承包如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向甲方提交材料合格证(原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材料价款结算: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定额消耗量内的劳务承包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价计算材料费,从劳务进度款中扣回。

  七、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xx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九、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万盛新台之星工程从事基础钻孔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从事施工现场土木建筑相关工作;

  (二)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标准并符合甲方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和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坚持职工自愿和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且必须按规定发放足额的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资制度的除外。

  (四)乙方在法定节假日不愿加班的,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十一、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其生产特点,本工程钻孔桩工作为人工费承包制,每米包干价为 元。

  (二)乙方按双方约定待桩基全部完工后由甲方应以货币形式一性支付乙方。

  十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三、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及建工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费,其他社会保险由因工作性质所决定甲方全部计入乙方工资中,如需交纳相关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交。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十五、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下:

  (一)按合同约定所承建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劳动合同终止。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三)乙方无书面请假证明,无故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合同终止。

  十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多次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以及有严重违章作业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5、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十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二)特殊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人员、从事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或者掌握公司(或厂)重要技术资料,关键工艺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被行政处分(含记过)以上处分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或严重营私舞弊。

  (四)乙方长期(或多次)不按工作内容或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不能胜任工作。

  (五)乙方因公受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若必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所有补助为300元,住院期间护理由其家人或家属负责、护理费为1500元(乙方家人或家属不护理甲方将安排专人护理,护理费超支部份由乙方自负)。

  十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 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乙方向甲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技术工人,为甲方服务未满合同规定期限的要索取培训费,其费用按甲方实际支付情况确定,该费用可以从乙方本人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其它或法律途径解决。

  (三)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甲方造成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叁式两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范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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