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2-04-10 16:11:38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务合同汇编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劳务合同汇编八篇

劳务合同 篇1

  发布时间: 20xx-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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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xx〕6号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

  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

  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务协议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劳务协议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务协议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务协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______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务协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务协议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______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______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______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______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劳务协议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______〕______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______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劳务协议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劳务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劳务协议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劳务协议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和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项目外包给乙方事宜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服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乙方为完成承包任务派驻甲方的劳动者称为服务人员。

  第二章 外包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和门前车辆管理等项目外包给乙方,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外包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

  第三章 服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女:18-55岁,男:18-60岁;

  2.学历:初中以上;

  3.持有证书:上岗服务证、炊事员有效健康证;

  4.具备所从事服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7.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8.与乙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在服务人员进驻甲方前两日内将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人员进行退回。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甲方使用的服务人员属于乙方聘用的劳动者。

  第四章 服务人员的退回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6.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在派遣期内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的,乙方同时派员接替工作。

  第九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用工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十条 劳务外包协议订立时甲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驻岗位和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驻服务人员,从事机关、各营业机构食堂炊事员、帮厨、保洁、车辆秩序维护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11月1 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

  第六章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采取定额包干,即每月人民币41000元(大写)肆万壹仟元整。费用预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任何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以及水、电、气 由甲方负责)

  2.支付方式:按转账形式支付;

  3.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支付当月劳务包干费。

  第七章 工伤及病假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服务期间患病、受伤、死亡均应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因患病、受伤等原因请假超过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派人顶班。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服务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见,有权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若乙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按照《外包服务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扣除外包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五日内整改,并及时书面通报整改情况,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职责提出调整意见,可对服务岗位提出调整意见;

  3.如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和服务人员追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1.保洁员、炊事员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保洁用具、炊事用具、水、电、气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3.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2.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服务人员的权利时,有为服务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工作期间安全;

  2.乙方有义务根据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

  3.乙方有义务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时有义务出具正式税收发票;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重庆政府规定为服务人员完善各种手续;

  6.乙方有义务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

  7.服务人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8.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服务人员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乙方应向服务人员追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服务人员无力赔付或无力全额赔付的,乙方有代为赔付的义务;

  9.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义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向派驻的服务人员告知本劳务外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1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劳务数量和质量,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及《劳务外包服务方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乙方(离退休人员):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鉴于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现自愿返聘至甲方工作,乙方保证身体健康无重大病情。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退休返聘劳务关系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协议,以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 返聘期限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为 (内容详见本岗位职责相关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等)。

  2、乙方应履行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条 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返聘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乙方承诺不会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商业秘密及经济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不对外泄露甲方任何非公开信息。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 天,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甲方规定。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约支付,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

  2、乙方工作报酬应缴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返聘期满或乙方因自身状况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劳务,本协议即行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只要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任何理由即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1)不符合甲方的返聘条件和要求的;

  (2)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停工治疗期限超过10日的;

  (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相关证明的;

  (8)向甲方隐瞒重大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

  (1)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第七条 经济补偿、赔偿

  1、本协议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应付乙方劳务报酬应及时结清。

  2、如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工伤、医疗

  1、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治疗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工资不予发放。每月病假连续三天或累积5天(含)以上;每年病假连续或累积超过15天,本协议自行解除。

  2、鉴于乙方不愿自费购买商业保险,甲方出资为乙方购买一份保额为50

  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保险公司没有为退体返聘的单个自然人的用人单位提供一名员工的雇主责任险险种产品,因此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多购买意外伤害险的保额),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的补(赔)偿,补(赔)偿金以保险赔偿金为限,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间相同。乙方保证在出险后收到前述保险赔偿金后,双方再无任何有关工伤及意外伤害的经济纠纷,甲方无需再另外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约定。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部分生产项目分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外包服务协议,共同遵守。

  一、外包合同内容

  1、甲方作为发包方,选择乙方为其产品外包加工方,乙方同时作为甲方劳务项目的承包方。

  2、甲方外包的劳务项目内容:由乙方对甲方原材料的加工。

  3、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劳务工的数量,负责组织劳务人员进行生产。

  4、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生产原材料、配件、场所等供给。

  2、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3、安排人员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外包项目产品的生产运作,主要是进行原材料的分类和加工。

  2、产品规格和质量应按照甲方标准进行生产。

  3、配合乙方检查人员的检验,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返工。

  4、按时向乙方交付产品。

  5、自行招募人员进行产品加工生产,并保证安全生产,合规生产。

  四、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劳务报酬由劳务费和外包服务费组成。

  2、乙方劳务费为________元(以乙方实际生产数量计算,单价为______/件)

  3、外包服务费用_______元。

  4、甲方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劳务报酬汇入乙方账户或现金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不按照甲方提出生产工艺进行产品加工,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

  2、甲方拖欠乙方费用,按拖欠费用的________%作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有权停工。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省、市有调节性规定政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可提前终止或变更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拖欠劳务费用______天以上,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双方均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将楼所有的钢筋工程的劳务单包给乙方,双方协定如下:

  1、承包范围:该工程所有的钢筋制作与安装、预埋;(包括地面地坪的钢筋制作安装)钢筋制作安装所用的机具;接头和所用机具;钢筋调直和所用机具及机具所用的电线、扎丝;场内的钢筋转运;楼层上的钢筋清理、收集;柱、墙内清扫;试件制作;安全帽和安全带的配备;工人住宿清理和管理。

  2、操作规程及质量要求:

  ①、施工前要认真学习图纸,了解图纸设计意图。清楚钢筋规格、数量、形状、尺寸、锚固长度,接头数量、位置及构造要求,然后要进行放制大样。

  ②、钢筋放样必须按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样放好后,必须经现场主管人员检查签字后,才能下料。

  ③、钢筋下料是,一定要将钢筋的规格、数量、形状、尺寸、搭接、锚固长度,接头位置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搞清楚。将同规格钢材根据不同长度,计算好长短搭配,减少短头,减少损耗。钢筋下料具体要求为断口不得有起弯现象,长度要求准确,允许偏差±10mm,钢筋对焊

  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④、钢筋制作,必须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其质量要求钢筋形状正确,平面上不能有翘曲不平现象。钢筋成型长度±10mm,钢筋末端弯钩净空直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末端平直部分长度按图纸要求的抗震等级定,弯起钢筋起弯点位移±20mm,弯起高度±5mm,箍筋长±5mm。

  ⑤、钢筋安装:钢筋安装前必须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划出钢筋的位置线,做到横平竖直,不能漏扎。

  ⑥、钢筋保护层要求: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垫好保护层垫块或垫铁,使钢筋间距及在浇筑过程中不错位。

  ⑦、现场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框架柱、构造柱、施工缝预留钢筋在砼浇注过程中错位。所以在砼浇筑时,钢筋工一定配合浇注工控制好柱钢筋及预留钢筋的位置,不得错位,如有错位,必须返工。

  ⑧、钢筋制作后,要分型号、种类等规范堆放。安装后清理好现场,不得有遗漏现象。钢筋进场时必须分型号、分种类、有条不紊的堆放好。

  ⑨、砼浇注过程中,必须有钢筋工,对钢筋保护层和钢筋位移及时调整。

  3、现场管理细则:

  ①、制作工人的下料单未经现场钢筋工长签字,不能下料,制作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按原价2倍赔偿。

  ②、短料钢筋运用Φ6—Φ10长度超过200mm;Φ12—Φ14长度超过300mm;Φ16—Φ25长度超过500mm;必须全部用完,如未用尽者按钢筋原价2倍赔偿。

  ③、分部工程完成后,自己先按图纸要求核对钢筋型号、尺寸、标高,提交专业施工工长检查。如出现大部分返工按每处罚款100—500之间。

  ④、特别强调,框架柱、剪力墙钢筋保护层必须准确,如不准确造成梁钢筋缩颈必须返工。按每处罚款20元。如监理提出修复,影响浇筑时间。每次扣500元。

  ⑤、砼浇筑过程中如钢筋移位,保护层未垫好必须返工,按每处罚款20元。板或梁由于保护层及钢筋制作安装原因影起的露筋,按每处50元罚款。

  ⑥、完成一个部分后,钢筋必须收集到制作房便于二次利用,如发现未收者自己收集每根(个)5元罚款。如发出通知未收者每根(个)罚款10元,收集最后期限未在砼浇筑前。

  ⑦、爱护公物做好成品保护。发现恶意损坏公物者,赔其损坏公物厚另罚款500元以上。发现偷盗行为,轻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驱逐出工地。重者移交法律机关重惩。

  ⑧、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安排,若无正当理由且不服从者,驱出工地,并罚款100-1000元。

  ⑨、工地上小组与小组之间,打架斗殴者,轻者每次各罚款500-1000元,重者赔其所需费用后,并依法办理。

  ⑩、现场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层上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清理干净。

  4、安全条例(所有工种通用):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在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不从事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严禁私自接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投任何物件。

  (5)、工人在堆放建筑材料时一定要堆放整齐稳当。

  (6)、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违者驱出工地并罚款2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机械工、架工、机械驾驶员等)操作时思想一定要集中,不能擅自离岗。停止使用时,必须截断电源,整理好机械,锁好配电箱。

  (8)、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和带钉的鞋。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

  (10)、工人在经过施工现场的洞和坑时,必须注意标志牌。

  (11)、严禁坐提栏上下,攀登井架及垂吊设备。

  (12)、不准坐在脚手架和防护栏上休息及睡觉。

  (13)、在推斗车时,不能猛跑或甩掉手把空放。

  (14)、拆下的脚手板,模板、木板等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5)、砌墙坎砖必须向内坎。

  (16)、施工操作时,要随时注意自己手里工具,不用时要放好。

  (17)、不准在龙门架内穿行,不准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清理杂物。

  (18)、塔机吊钩在下班后必须挂好,龙门架吊篮不准在空中久停。下班后吊篮必须停在施工底面上。

  (19)、脚手架上有泥或建渣要及时清理。

  (20)、脚手架上堆放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层。

  (21)、拆除与墙连接的钢管架时,一定要采用安全有效的方法。

  (22)、检修塔吊和龙门架,及高处临边悬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梯子上部要扎稳,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工身体必须健康,严禁有高血压、贫血、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以及经医生检查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高空作业。

  ②、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③、在平台边,挑头拆除模板时,撬棒部要向外,不要用力过猛,并系好安全带。

  ④、如遇暴雨或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劳务合同 篇7

  劳务派遣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永恒理想广场幼儿园工程二次结构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量以图纸和最后据实甲方决算为准。

  二、 工程造价:(1)砌体价格按实际每立方 155元计算(包括拉砖,砂浆搅拌,运输,楼层垃圾清理)。(2)砼价格按每立方 压顶,门头过梁,卫生间防水,门口窗口水泥块的制作。以上均含模板的支拆,钢筋制作,砼浇灌。(3)植筋价格按每根元计算(不包含植筋胶,钻头)。

  三、 建设工期:为 日,即从 210x年 月 日至 210x年月日。

  四、 付款方式:春节前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若因其他原因未完成,付实际完成量的80%。

  五、 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 其他约定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 乙方承担该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解决。

  3、 工期逾期一天,工程款按1000元/天扣除,甲方及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