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28 17:40:39 机关 我要投稿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四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关单位工作计划4篇,欢迎大家分享。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四篇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

  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二、强化爱国卫生健康教育

  (一)围绕本年度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在全委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大力开展控烟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除四害工作圆满完成

  在确保无蝇、无蛆、无垢、无堵塞、基本无臭的前提下,加大维修和养护的投入,继续狠抓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达标成果的巩固,在全市统一开展的春秋两季灭鼠工作中积极主动按照市里要求,在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广泛发动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认真部署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把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作好创建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的新氛围。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5号)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xx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国版函〔20xx〕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xx年推进我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直机关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并于6月19日前将责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三、 加强软硬件源头采购管理。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要求及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审核新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审核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以及是否有正版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购置计划,严把正版软件源头关。

  四、 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20xx年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采购正版软件的,要做好经费保障,及时采购。县直机关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及时填报汇总,并于6月19日前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五、 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监管,切实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不断规范经费保障、采购更新、使用管理、日常监管、年度报告等软件正版化工作关键环节,建立相关奖惩措施,强化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信息安全和维护国家形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以良好的成效迎接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的检查。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3

  根据4月1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县发展计划局等14个单位于4月30日前分别将群众、业主反映有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相关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反馈。现将反馈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县发展计划局:在办理项目审批中严格按

  省发改委的通知执行,不存在与国土局互设前置条件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2、县国土资源局:一是召开会议进行自查。认为不存在设置审批前置条件、没有一次性告知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对局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重新修订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三是严肃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不定期地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县乡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明查暗访。

  3、县林业局:一是对征占用林地收费高和工本费标准不清问题进行检查。经调查,不存在收费过高问题;工本费收取只有林权证根据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文件按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制定的标准每本5元,其他所有审批项目都不再收取工本费;反映的.问题估计与林权勘测费有关,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制定。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减少办事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严格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和收件回执;在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意见箱。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是针对城区违章建筑问题。制定了《明溪县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部管理责任制;对农化路一处严重违章建筑查处不力的当事人进行了局内部处理。二是针对收取占道费问题。严格依照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县政务中心和局效能窗口公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是针对收件回执问题。将统一按县效能办制定的标准格式印发到各单位认真执行。

  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关于“违法收取许可证工本费45元”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该违规收费情况,对新开业登记注册的企业一次性收取铝合金镜框工本费35元,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从20xx年5月1日起改用县物价局核定的11元一个的塑料框镜框,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副本费10元,使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是关于“收取网上审批软件费500元”的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该收费情况,认为符合政策规定,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数字安全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xx]费260号),其中300元是新开业企业开户费,属一次性交纳,200元是一年的网上服务费,每年交纳一次。上述所有款项按规定全部上缴。三是关于“利用年审收取会员费”的问题。通过自查,存在该收费情况,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严格规范收费范围并明确用途。

  6、县公安局:一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遵守“五条禁令”有所放松,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单位及其民警对政治、业务学习有所放松,抓内务管理时紧时松,“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四项措施,即以务实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为突破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强化队伍管理为切入点,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警为本,切实关心爱护民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是针对产品检验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自查,认为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定检收费是根据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定检目录,按物委批准的标准收取;监督抽检不收费,负责抽样、送检。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全局动员,将效能工作落实到人;涉及收费、罚款等行政行为严格按规定执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8、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存在一定差距;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不够全面。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和工作制度;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着力推进“阳光政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强化日常监管,对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价格问题做好解释和答复,将有关情况移送物价部门处理。

  9、县供电公司: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收费透明度。二是加强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把工程入网关。

  10、县教育局:一是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及时办理就读手续。二是提出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11、县水利局:一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做好服务,开展办事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四是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建设。

  12、县地方税务局:一是关于社保费征缴问题。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闽劳社文[20xx]3号)规定,按最低限800元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

  数;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各行业社保费核定征收基数下限的通知》(闽地税发[20xx]52号),执行缴费基数最低下限,企业职工按每人每月620元计算。二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偏高问题。根据三明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行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明地税[20xx]22号),我县所有行业均按最低下限执行。三是关于税收政策宣传问题。已通过各办税窗口宣传栏公开,涉及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在县有线电视公布,4月份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不定期发放税收政策法规资料和举办税收法律法规讲座。今年开始充分利用县政府站加大宣传力度。

  13、县交通局:一是胡坊路大焦口段路面不平问题,已组织人员进行平整,并将加强日常巡查。二是大焦至胡坊路段,要求公路部门给予继续养护,保证公路正常通行。三是明溪至建宁界交战公路夏坊乡路段,正抓紧实施控制性工程长启桥、桃地桥建设,完成地质勘探。四是明溪至建宁界交战公路路肩、路沟问题,因资金不足,暂时无法实施,正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将与交工验收一并统筹考虑抓紧实施。

  1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是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缺乏问题。组织了大型现场供需招聘会;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求职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强化劳动就业信息服务,每月发布一次用工供求信息。二是关于工价较高问题。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公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线;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电子触摸屏,发布不同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内部建设。制定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具体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各项效能制度,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激励机制。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4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健全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诚信荆州”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保障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参照国家、省相应工作机构,现对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市直政府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实施计划

  (一)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1.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争取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软件资产年度统计、管理、考评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版权局、市财政局)

  2.把市直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软件采购管理,将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建立党政机关软件采购机制,为党政机关提供软件采购合理价格和有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对市直政府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将软件资金预算编制、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等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规范市直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指导县市区审计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将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纳入审计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化建设范围。(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二)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

  1.明确1—2家国有企业作为20xx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明确1—2家银行金融企业作为20xx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银监局)

  3.明确1—2家证券期货、保险企业作为20xx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4.明确1—2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20xx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明确1—2家工商联会员企业作为20xx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6.协助省新闻出版广电完成新闻出版广电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与市内机械、勘察设计等行业企业的联系,探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思路。(责任单位:市版权局)

  7.探索建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调解等手段,妥善处理目标企业遇到的投诉或诉讼,将软件企业的自发维权纳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形成健康、统一、有序的工作推进秩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8.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推进的目标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及主管部门)

  9.开展对所属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专题调研,探索推进本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三)强化市场监管。

  1.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软件市场、电脑城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曝光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2.加强对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且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在有关网站和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和调整。(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3.依法查处软件市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软件市场的.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专项检查,督促软件厂商解决软件兼容等问题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规范销售渠道,从源头上防止使用盗版操作系统软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四)加强服务和宣传培训工作。

  1.为本行业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在行业内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并推荐示范企业参加“全国软件正版化示范企业”的评选,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有关申报程序,向全省全国予以推荐。(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2.积极协调相关软件及服务提供商,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软件供应商搞好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加强信息交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及时发布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等新闻信息,推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及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的认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软件版权知识。(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五)开展督查工作和坚持报告制度。

  1.按照《荆州市20xx年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各督查组认真开展督办检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办公室将根据各组督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查组)。

  2.县市区政府、市直政府部门应坚持报告制度,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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