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16 13:18:3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欠薪工作汇报15篇

  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怎样写汇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欠薪工作汇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欠薪工作汇报15篇

欠薪工作汇报1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欠薪工作汇报2

  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欠薪工作汇报3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欠薪工作汇报4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欠薪工作汇报5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欠薪工作汇报6

  我局近年来高度重视建筑行业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安全生产预防问题,为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我局每年都要组织几次大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从源头治理,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督查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领导担任,成员为相关股室的股长担任。督查组负责对辖区的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两金落实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落实,确保维护好民工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二、开展工作

  针对近年来我县的施工企业多、面广、点长、任务重,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查,辖区内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在节假日时以及孩子开学上学时间段进行突查,查的`方式主要看公司账目,调查工地的农民工,我局要求凡通过局招标办招标的工程,甲乙双方都要签订承诺书,特别是在农民工资保证金方面,甲乙双方都缴纳,标准为1000万以下交1.5%,1000万以上交1%,在安全风险保证金方面,由乙方全权缴纳,标准为在500万以下上交2%,在500万以下上交3%,并由局招标办开出的保障金征缴的通知单,到财务室交钱,拿回执单再到招标办办理相关手续。

  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实名制查找方法,摸清每位工人的基本信息,凡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的企业要重新支付农民工资,不然该企业将清除建筑市场。

  三、不足之处

  鉴于目前部分工地上施工企业均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难免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伤害时,没有合法的依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欠薪工作汇报7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欠薪工作汇报8

  年初以来,云龙县突出人民至上、坚持干字当头,突出“四强四抓”,有效遏制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取得实效。

  一、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抓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年内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二是强化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要求,抓好欠薪隐患排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年内先后12次深入企业和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将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阶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工地、企业园区和乡镇、村(社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发放农民工服务手册和宣传资料2400余份,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张贴宣传图片150余张、维权信息公示牌44个,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同时充分利用“云龙关注”“云龙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法制意识。20xx年6月云龙县被大理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命名“大理州十佳项目部”1个、“大理州十佳劳资专管员”1名。推荐上报华新水泥、大栗树茶厂等6家企业参加大理州“无欠薪企业”创建评选。

  二、强化风险防控,紧盯问题抓化解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好“1+N”联合工作机制,由县人社局牵头,多家部门联合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对县内机制砖厂、砂石厂等8户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是否存在使用童工、使用智障残疾人员并强迫其强制劳动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对20xx年至20xx年的2915个扶贫项目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两拖欠”排查工作,所有项目均无拖欠情况。二是聚力重点难点。重点做好特殊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工作,春节前全县组成7个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云兰”高速公路建投总承包项目部拖欠5000余民农民工工资1.18亿元问题,处理云龙一中整体搬迁项目中拖欠200名农民工工资560万元问题。针对新业态下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因行业主管部门模糊、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等问题,采取协商调解方式帮助服务对象开展维权。三是发挥监管效能。组织劳动监察、交通运输、高速公路指挥部等单位开展重点项目劳动用工、维权检查工作。对“云兰”高速公路14个项目部、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就业中介机构等企业和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完善合同管理。截至目前,共指导129家企业新增签订合同636份,续签合同499份,解除合同468份。通过规范合同管理,对用工单位形成良性约束,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回应抓维权

  通过开展“冬季”“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和部门联合接访工作,畅通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渠道,第一时间受理讨薪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妥善处置投诉问题。网络投诉举报方面,共处理全国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投诉(举报)98件、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12333投诉(举报)108件、大理州政务网工作平台12345平台投诉(来访)114件、各级信访渠道转办件11件,已全部处置回复。现场投诉方面,共受理投诉12件,涉及农民工97人,为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43.11万元。二是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和恶意讨薪行为。严格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恶意讨薪、欠薪逃匿、缠访闹访、群体性的事件等背后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年内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起,为1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1.39万元,切实维护每一位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人员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从严从实抓监管

  一是强化督查问责。在日常检查巡查中对用工单位落实“六制两金一表”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还未整改的按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欠薪问题(隐患)、线索3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抓好应急周转金和保证金的管理使用。目前,全县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户1108.61万元,退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户607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交存金额2679万元。

欠薪工作汇报9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欠薪工作汇报10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吉安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深化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加大督促协调和执法惩戒力度,全市根治欠薪工作迈出更加坚实有力的步伐。

  一、聚力抓改革,创新打造“吉薪即付”工作品牌。

  始终以大改革引领大发展,以新作为实现新跨越。一是聚焦重点,建强机制。坚持把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双“一号工程”工作要求,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两办”名义出台《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市域治理能力打下更加坚实基础。二是精心部署,全力推进。第一时间召开“吉薪即付”工作部署会,对全市推进落实“吉薪即付”进行周密安排。同时,以根治办名义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7张表格、5个模板的“一揽子”调度推进方式,加强“吉薪即付”工作落实,确保“吉薪即付”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三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体,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为重点,通过电视、官方网站、公众号等线上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讲、资讯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区域座谈、现场讲解等线下宣传方式,努力让根治欠薪宣传可看、可听、可感、可知。今年以来,全市线上发布根治欠薪信息200多条,覆盖人群100多万人次;线下开展各类培训及会议近20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悬挂根治欠薪标语600余条,根治欠薪及“吉薪即付”品牌效应进一步浓厚。

  二、全力抓整治,着力净化根治欠薪工作环境。

  坚持规范管理、排查隐患,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规范欠薪线索处置。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促进工作的基础,进一步规范欠薪投诉、案件受理、台账建立、调查核实、调解处理等工作,明确专人对相关线索、案件及核实处理情况进行规范登记管理,确保案件管理规范、台账清晰。同时,加大全国根治欠薪线索规范办理,并实行日调度、月通报制度,截止7月,平台线索办结率100%,列全省第一。二是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严格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围绕工程建设领域这一重点,持续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按规定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存了农民工工资,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落实了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月工程量和农民工月工作量落实了按月核算,工程款和人工费实行分账管理,通过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降低了欠薪隐患。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吉安实际,全域开展劳动用工大排查、根治欠薪春季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联合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采取调阅资料、随机抽查、调研座谈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指导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对926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大排查,其中在建工程项目356个,加工制造、服装纺织等用工密集型及新业态企业568个,发现隐患68个,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文书;抽调成员单位128人组成32个检查组,对全市企业及在建项目开展春季专项行动,发现8个方面410多个问题;受理投诉案件230余件,接听咨询、投诉电话3600多个,涉及民工1138人,为农民工追发工资近1235.66万元。

  三、从严抓执法,着力提升根治欠薪实际成效。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执法惩戒,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一是强化维权服务。持续保障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举报投诉接待窗口、12333热线电话等反映渠道畅通,在所有项目工地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维权公示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第一时间响应,确保群众讨薪诉求及时妥善受理处置。今年以来,仅市本级劳动监察部门就现场受理投诉220余件,接听电话5300多个,所有举报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置。二是加强协同执法。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市、县两级根治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简报、通报、专报制度,对各地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欠薪案件办理情况、执法惩戒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建立约谈和会商制度,通过联合约谈欠薪企业,协同做好案件办理,对疑难、复杂欠薪问题,人社、公安、检察、住建、信访等责任部门进行专题会商、处置化解。今年以来,仅市本级就联合住建、城投及属地等开展约谈19次,下发督办函26份,工作提示函54份,积极妥善化解了相关重点项目欠薪问题。三是提升执法质效。结合日常巡查执法、专项行动和信访投诉等工作实际,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对查实的欠薪案件,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年度审查546家,涉及员工5.75万人,审查用人单位规章数343件。1-6月,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受理各类欠薪案件1659件,立案50件,协调处理1609件,移送公安6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家,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家,为1.9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2.99亿元,得到广大农民工认可。

欠薪工作汇报11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会议召开以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我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认真按照求,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结合我市特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铁、农业农村等单位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按时解决;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对涉及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账款导致欠薪的,我市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所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二、及时处理、转办欠薪案件

  我局作为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对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问题线索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案件及时查收,及时处理。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转办、限期办结。20xx年以来我市受理当面投诉举报案件92件,已全部办结,为10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7.2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0条,目前已全部办结,为374名工人追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以上级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农民工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抓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查与公安、司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重点复杂欠薪案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衔接、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快速的办结。二是抓培训。分行业分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活动,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让规章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并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让规章制度成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抓宣传。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集体访、越级访的施工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用降级,列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关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四是抓队伍。

欠薪工作汇报12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欠薪工作汇报13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欠薪工作汇报14

  一、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二、在建项目实名制监管情况。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三、保证金收存情况。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四、劳动保障执法处置情况。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五、工伤认定情况。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欠薪工作汇报15

  根据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中心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0xx】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20xx】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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