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06 16:37:2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医疗调研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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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调研报告15篇

医疗调研报告1

  为促进我市城乡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4-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社局、卫生局,深入达川区、XX县、XX县、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就全市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广覆盖、促征缴、强清欠、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医疗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养老保险情况。截止20xx年底,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9万人,当年基金总收入51.48亿元(含中央财政转移、当期征缴及清欠),发放养老金46.24亿元,人均月养老金1460元,当期结余5.24亿元,累计结余28.43亿元,去年核销142家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3.31亿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52.3万人,参保缴费145万人,参保率87.6%;当年基金总收入8.79亿元,发放养老金6.01亿元,人均月养老金58元,当期结余2.78亿元,累计结余8.13亿元。

  (二)医疗保险情况。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104.5万人,参保率98%,其中,职工参保37.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7.1万人;基金总收入9.84亿元,支出医疗费10.15亿元,当期赤字0.31亿元,累计结余10.9亿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96亿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524万人,参保率95%;20xx年以来共筹集基金30.5亿元,20xx年共补偿919万人次,补偿金额18.98亿元,累计结余2.2794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20xx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征缴收入(含清欠)37.96亿元,完成了省上下达任务,当期支付养老金46.24亿元,支出缺口7.24亿元。主要原因:第一,停产待改制企业欠费严重,据测算,全市停产待改制企业每年欠缴社会保险费高达1亿元。第二,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供养比严重失衡,20xx年全市供养比为1.15:1,低于全省1.81:1的平均水平。第三,连续10年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大了基金支付压力,仅20xx年就多支付养老金4.5亿元。第四,征缴扩面难度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不主动为职工投保;部分职工因收入低、负担重、缴费年限长、不能及时享受等原因,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匹配资金不到位。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由于“未征先用、未补先用”现象突出,政府应匹配的养老保险统筹资金不到位,被征地农民无法及时参保。以经开区为例,由于土地价格倒挂,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用缺口较大,无法保证其参加社会保险。据统计,截止20xx底,经开区被征地农民15000余人,应匹配社会保障资金5.03亿元,缺口3.22亿元。由于经开区财政困难,经费无法解决,被征地农民无法办理参保,上访不断。三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未落实到位。按中办发〔20xx〕16号和川委办〔20xx〕20号文件规定,同级财政应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目前除XX市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纳入预算外,其它区县均未落实到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没有开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覆盖面广但实际参保缴费少,断保现象突出。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无待遇调整机制、积累期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如按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享受400/月元左右的养老金;如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到龄时仅能领取62/月元养老金,对青壮年没有吸引力。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按照川编发〔20xx〕11号文件规定,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村级协办员,可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渠道解决其工作经费,但目前我市没有落实。三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全市县级经办人员102人,与服务对象比为1:40000;乡镇经办人员645人,其中431人为兼职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为1:6202,明显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也降低了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一是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欠费突出。按规定,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一次性清算并代缴10年,但全市欠费严重,仅市本级欠费就高达2亿元。二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滞后,影响缴费和报账。按照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平均工资,而该数据统计部门在每年5、6月才公布,公布前单位参保缴费和个人门诊住院报账均受到影响。三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按照规定,城镇居民虽没有个人账户,但可享用110元/年门诊费用,如没有使用又不能接转。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在年终违规采取突击发放药物或其它生活用品,冲抵当年门诊费。由于所领药品和物品有的不适用、有的价格高、有的临近过期,群众对此意见大。四是医疗监管难。医生开处方灵活性大,对用药、用量难以管控,我市虽然实施了总额控制的医保支付模式,但医疗机构接受程度不高,推进缓慢。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大。由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8319人,但实际在编只有6300多人,缺编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再加上村卫生人员多数医疗水平不高,满足不了群众就地就医需求,不少病人向上级医院流转,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减少了农民实际受惠额度。二是过度医疗现象较严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对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突出。三是监管力量薄弱。7个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编制80个,市级没有专门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对新农合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征缴扩面,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征缴扩面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实行城乡一体化参保,鼓励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在核定的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各项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按时发放养老金。若上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未及时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应先行垫付,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保障必需经费。推行XX县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参保服务对象人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经费拨付机制。四是配足乡镇工作人员。落实川编发〔20xx〕11号文件关于服务对象1万人以下,核定事业编制2名,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增加1名编制的规定,确保工作有人抓。

  (二)坚持政府主导,努力保障特殊群体老有所养。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坚持由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好各地因重点工程和园区建设等土地被征农民的社保欠费问题,确保其及时参保。尤其要妥善解决经开区近10000名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切实清理欠费。对改制破产企业挂账处理的,政府要加大清欠力度,并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欠缴保险费核销,做到“改制完成一家,核销一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向达州倾斜,减轻本地财政支付压力。

  (三)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医保突出问题。一是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调整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方式和管理模式,设立城镇居民门诊卡,充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全市统一的待遇支付政策、经办流程和报账方式,严禁突击发药发物冲抵门诊费行为。二是微调医保政策,在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未发布之前,医保经办机构可按上上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最低缴费基数,预收保险费,预付医疗费,以正常推进当年医保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和报账。三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人员参保认真审核,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医疗待遇。四是强化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招考制度,积极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确保满编运行。通过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联系村级卫生工作和定期开展巡诊制度,不断提升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提高医疗统筹管理水平,强化城乡医保监管。一是推进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全市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二是健全大病医疗制度。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医疗支出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快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和经办管理统一步伐。实施归口管理、资源共享、一卡结算,实现经办机构、服务流程、政策体系、网络平台“四个统一”。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医保机构要采取服务协议、网络监控、社会监督等形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总额控制、病种付费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付费办法,健全对医院、药店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全面推行对住院、大病和门诊的适时监控。

医疗调研报告2

  近年来,关系民生民本的医疗卫生事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加快,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医药卫生网络不断健全,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赞同。但作为贫困地区,卫生医技人才的严重短缺,就地就近看不了、看不好病,一直是群众看病“难”的一个顽疾,也是导致群众看病“贵”的最直接因素,更是群众最渴盼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贫困地区受地域、体制、机制束缚和投入所限,多数卫生医疗系统经营相对比较困难、功能难以有效发挥,这不但造成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难以引进,且留不住,而且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总体来讲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无学历和中专学历人员多,本科学历人员少;二是无职称和初级职称人员多,中、高级职称人员少;三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相对较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极少。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面“人才”难引进,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有岗无人”。

  贫困地区由于交通条件普遍不便,基础条件普遍落后,总体人口普遍不多,医院业务收入普遍不高,因此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富裕地区差距十分悬殊。这一系列因素,导致本区域以外真正有能力和水平的卫生医疗人才都不愿意到这种地方应聘、就职,甚至是本区域内人员毕业后都不愿意回来上班。所以,贫困地区的县、乡医疗机构虽然按相关规定核定了人员编制,设置了相应的临床医技科室,但由于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差距等因素影响,目前县乡医疗机构多半是“有岗无人”,特别是乡镇更为突出,多数是有业务科室门牌设置、有专门业务用房,唯独没有专岗人才。

  (二)现有“人才”难留住,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专岗不专”。

  多数贫困地区硬件严重滞后,软件先天不足,财力十分薄弱,其地域本身不具备人才聚集能力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地现有人才,特别是专业岗位和科室带头人为了更高的追求、为了更好的生活,都纷纷辞职、离岗到更大的城市、更好的环境、更丰厚待遇的大医院应聘就职,从而导致部分专业科室没有真正业务过硬的专业人员负责,没有真正的科室专业医生临床诊治,专业设备没有真正的专业专职人员操作,专业科室找不到真正的专治医生,疾病患者得不到合理适度有效治疗。

  (三)系统编制人数已配满,但职责履行难到位,多数医疗机构是“有人无为”。

  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才留不住,但卫生医疗机构科室总要按规定设置,患者总要有人医治和护理,所以多数医疗机构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降低门槛招聘医技人员和护理人员,从而导致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都得不到充分有效救治,甚至是部分一线临床医师没有相应执业资质,这不仅给群众造成看病“难”,同时严重存在潜在的医疗风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不但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和落实好中省市医改政策精神,而且还要结合地域实际,加强调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特别是作为贫困地区,要通过改革解决好群众“看病不再难、看病不再贵”的现状,重点是要解决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要让群众能就近、就地看到专业医生,并且看好病,不再为患上一般病就必须辗转到其他医院和地区才能看好。也就是说能就近就地看得了、看得好病,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地区“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一)把握关键招人员,做到宁缺勿滥促发展。

  卫生系统进人关键是要进“人才”,而非单纯进“人”。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也对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如何核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和人事部门也都在积极争取和落实这一政策。特别是上级领导对人员重新核编和到位情况高度关注,甚至是作为医改年度任务予以下达,下级业务部门对空编人员的招录也是积极主动。为此,笔者认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在严格执行上级人员编制政策,积极重新核编的基础上,切勿盲目按空编总数一次性全部招录(安置)到位,避免形成招非所需,编满岗齐人多病难看的局面。更造成如有机会招聘外来“人才”时,却又因编满招不进,留不住。

  作为贫困地区,在对空编人员进行招录过程中,一是在招录标准上,不能因为交通、环境等各种客观因素,对所需专业技术人才降低招录标准,甚至是以护理、行政或一般工作人员职数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致使群众看病仍然“难”,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在招录方式上,要由原来单纯人社局考试录用改为参加国家相应专业考试,具有相应资质且通过业务水平考核,由卫生局根据所需情况上报人社局,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核,而后录入正式在编人员,真正做到招之所需,招之能用。

  (二)立足实际抓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解民忧。

  针对当前贫困地区医疗机构人员外面人才难引进,现有人员“专岗不专”、“有人无为”的现状,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好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从内部挖掘潜力,加强对现有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逐步提高医技水平。

  一是抓好管理干部综合能力的培养。要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选聘好“领头羊”是关键。在现行体制和贫困地区卫生院环境有限的情况下,乡镇卫生院院长目前是无人愿干,同时无人能干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要特别加强对家庭居住所在地就在其工作所在地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待时机成熟予以选聘,这样即可以解决因远离家庭而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困难,又可以杜绝工作在他乡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态,还可以增强在本地为熟人服务不得不做好的干劲。

  二是抓好医技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医技能力直接决定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特别是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队伍中人员素质不齐、综合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等现状,一方面要规范行为加强在岗在职常规培训,提升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要突出所需脱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抓好区域内技能的交流和帮带。为了改变群众看病就医“

  舍近求远”的现状,每个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实现医疗资源相对均等化尤为关键。但受地域、人口、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要实现医疗资源均等目标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需要相关制度和机制先行。要将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等都必须到基层(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或边远县(乡)服务多长时间,并帮带业务能手多少名,成效和反响好与否怎么办,作为硬件条件予以规定明确,进而形成长效机制。

  (三)科学管理建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惠民生。

  目前,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工资财政都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在这种体制下,如何保证不养懒人,并最大程度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避免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一是要制订科学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工作。要通过本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

  二是要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卫生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对人才的激励作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水平挂钩。全面落实绩效工作,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收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激励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医疗调研报告3

  近几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社会各界对此类案件也高度关注,为此,《侵权责任法》中就设专章对此类案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自《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本院共受理两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一件已调解结案,另一件为新收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从数据可知,本院辖区内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作为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治理的病例相对大医院而言少且简单,因而发生医疗事故的几率也相对较低。

  该类案件的特点是审理周期长、处理难度大,诉讼时双方常会发生冲突、哄闹等现象,调解难度大,且普遍存在着一个主要难点:鉴定问题。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多涉及医疗领域的专业知识,其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大大的超出了法官的认知水平,因而,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鉴定结论成为影响案件事实的具有杠杆作用的重要证据,医疗损害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也成为当事人双方关注、争议的焦点。但目前,我国的医疗鉴定制度并不完善。

  一、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现状

  医疗损害鉴定的二元平行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鉴定方式主要有两种: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专家由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医鉴办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实行合议制,鉴定结论由鉴定组集体负责,鉴定人员不接受法庭质证。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库充分吸纳了医学专业的权威,为鉴定的科学性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但是,由于医学会的性质,其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有些专家就是由卫生行政机关的人员兼任,而专家库中的临床医学专家与被鉴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或多或少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具有一定的行业倾向性,因而其公正性受到患者一方的质疑,难以被患者认同。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是由果及因的鉴定,鉴定目的主要是确认人身损害的方式、方法、程度及后期治疗费用等,鉴定人个人对鉴定结论负责,其鉴定结论相对于医疗事故鉴定具有较强的中立性,但由于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不是从事临床的医学专家,其对医疗行为的风险性及医务人员的可预见性认识较少,对临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鉴定缺乏应有的科学性、权威性,因而难以保证鉴定的科学性。两种鉴定方式对同一医疗行为难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而导致鉴定结论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一样。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这两种鉴定方式的适用先后顺序、证明效力等级等作出规定,也未规定当医患双方就同一纠纷提出不同的鉴定方式时该如何处理,两种鉴定方式处于并存状态。

  二、“二元化”的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混乱,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显而易见,医疗事故鉴定对于医院方面而言更为有利,而患者一方则会更倾向于医疗过错鉴定,出于不同的诉讼请求及趋利避害的心理,当事人双方往往会要求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以达到自己所期望的医疗纠纷情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对此采取不同的做法:一、只做医疗事故鉴定,二、只做医疗过错鉴定,三、两种鉴定同时进行,四、先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再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种情况不仅造成地域上的不公平,且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可能会让未被法院采取的鉴定申请一方对将来的鉴定结论产生心理上的不信任、不服从,这样不仅不利于案件纠纷的解决,反而可能会激化矛盾。

  (二)延长审理周期,增加诉讼成本。由于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不信任、不认同,往往会提出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来进行抗辩,使得这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经历多次鉴定、重复鉴定,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增加了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难度。对于普通民事案件,审判人员可依据证据规则,结合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而对于医疗诉讼,具有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医疗职业行为是一般人不了解的,因而难以判断医生诊疗的过程、细节是否科学合理,其大大的超出了审判人员的认知范围,正是基于此点,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需要进行鉴定,但在面对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在法律没有规定效力等级的情况下,审判人员难以分析采信,这样似乎使整个案件又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给审判人员审理案件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三、打破“二元”鉴定体制,建立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一)整合两种鉴定体制。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机构的医疗过错鉴定各有优异,笔者建议可以结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鉴定制度的规定,将两种鉴定方式进行整合,对医疗损害鉴定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技术标准、鉴定方法、鉴定程序等方面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建立拥有专职鉴定专家,摆脱卫生行政部门干预的中立的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文秘网!医疗损害鉴定组织,同时鉴定内容必须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等。

  (二)明确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应接受质证。尽管鉴定结论由医学专家进行分析鉴定得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这种技术上的权威要经法庭认可,才能变成法律上的肯定,否则,将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实际上是鉴定权部分代替了审判权。因此,鉴定人应依法庭传唤,出庭参加法庭调查、质询,这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法庭询问对鉴定结论进行有效的质证,从而为审判人员是否采纳鉴定结论提供依据。在此,还可以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所谓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聘请医学专家,协助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这对于缺乏医学知识而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处弱势的患者方来说,能够切实提高其质证能力,增加其对鉴定结论的认同感,以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过程、审理结果的认同感,从而有效化解医患双方的矛盾冲突。

  医患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审判人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树立客观、公正及合理的理念,综合考虑医患双方的客观情况,一方面要考虑到患者属于弱势群体,缺乏专业医学知识和举证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医院的公益性和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在审判实践中,还可以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有效化解矛盾,从而切实改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医疗调研报告4

  为做好救援服务工作,维护被客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救援单位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现调研结束,经梳理归纳,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现有道路、医疗救援服务网络的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情况分析,现有救援单位能够履行救援工作职责,为客户提供道路、医疗救援方面的服务,客户基本满意救援单位的救援服务。但是在偏远地区存在不能救援的情况,既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了我公司的声誉,对今后发展保险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在道路、医疗救援服务进行重新招标时,希望总公司尽量选择救援网络较多的救援单位,使之能够在偏远地区也能实施救援。

  二、对救援单位救援需求的意见建议

  根据近年来我公司业务实际,救援单位的服务项目要进行扩大,要增加XXX、XXX等项目,提高救援的实效,更加方便客户。救援单位要加强对救援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救援人员的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做好救援工作,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总公司要定期与救援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反馈救援工作情况,督促救援单位提高救援工作质量。

  三、对选择救援单位的意见建议

  保险公司的道路、医疗救援服务是由救援单位承担的,救援单位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对选择救援单位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救援单位在服务方面要好。救援单位在实施道路、医疗救援时,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为被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尽量让客户感到满意。二是救援单位要提高救援时效。客户遇到道路、医疗方面需要救援时,最关注是救援时效,希望救援单位能够及时实施救援。因此救援单位要提高救援时效,在接到救援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出发,尽快赶到救援地点进行救援。三是尽量在偏远地方也能够到达救援。救援单位要提高救援能力,在保证近距离及时救援的情况下,对属于偏远地方也能够到达救援。四是救援单位在救援时,如遇到客户未携带救援卡,救援单位要进行先救援后补办,切实做好救援工作,让客户感到便利。

医疗调研报告5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103个,其中县属医疗机构2个(县医院和中医院),卫生机构5个(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爱卫办、农卫办),民营专科医院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3所,乡级卫生院和分院15所,个体医疗机构2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4个,村卫生室51个。在职卫生技术从业人员513人其中:执业医师184人,执业助理医师95人,注册护士163人,检验、药剂55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点176个(每个行政村、社区各设一个点),共配备了14名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176名村级卫生信息联络员。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卫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就发展方面来看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卫生发展资金不足。XX年末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5125万元,其中县城占92.64%,农村只占7.36%。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短缺,大部分卫生院都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的“老三件”水平,医疗用房破旧,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有效正常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满足农村人群的一般医疗需求。

  二、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实施,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医疗技术力量明显不足。据统计,乡(镇)卫生院,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到30%,70%以上无专业学历。没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能开展阑尾炎手术,有的甚至不能开展最简单的清创缝合手术。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缺乏,高层次、高素质人员明显不足,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因而绝大部分卫生院存在以药养医问题。自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老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开岗位,如今临床医生严重缺乏,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卫生院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参加进修或接受再教育,使医务人员失去知识更新的机会,造成知识老化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缺乏特色专科,竞争能力不足。由于卫生院设备陈旧,技术力量业务水平一般化,缺乏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手段不能明显优于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且乡村医生凭借其身居村民之中的“地利”条件和灵活、方便、人员少、消耗低、积极性高等特点,使卫生院竞争能力不足,形成“小病找村医,大病送医院”的格局。

  四、是卫生院存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据调查,全县大部分卫生院院长都是从临床医务人员中选拔出来的,未接受管理知识培训,不熟悉管理工作,经营理念和办法缺乏,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管理机制滞后,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医疗服务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重医轻防”问题。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的“重医轻防”现象非常严重。目前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不仅数量过少,而且质量低下,使得乡镇卫生院防保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本应是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重心,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使得原本在功能上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逐渐转为全面竞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带来明显收益,故被逐渐弱化,导致乡镇卫生“重医轻防”现象愈演愈烈。

  作为“夹心层”的乡镇卫生院,在医疗领域,其便利性和服务价格不及村卫生室(所),在服务质量上又难以与城区医院匹敌,在竞争中逐渐落入下风。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惠及乡镇卫生院的政策相继出台,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新农合”在报销方面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另外,“十二项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也为其带来了发展的契机。然而,这些政策仅仅只是“救活”乡镇卫生院,使他们能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在乡镇卫生院回归其本来定位上做出实质性贡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仍然行进在“重医轻防”的老路上。

医疗调研报告6

  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已于4月6日正式出台,医改新方案也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等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代理”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实行,在逐步规范混乱的医疗市场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应根据目前的医疗保险状况,搞好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容易控制经营风险的模式,加强医疗险种设计、开发和业务管理工作,将现有的综合医疗保险逐步细化,不断丰富医疗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我国城镇职工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同样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潜在市场很大,应适时加强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这将对我国医疗保险业的发展与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医疗调研报告7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调查报告 制定人:杨文静 学号:1033001418741 专业:10春行政管理(专) 实践主题: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xx 年2月 1 日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八甲村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并没有完全随之而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

  关键字:农村 医保

  一: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20xx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暑假之机,我回到兴平市,

  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 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一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

  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

  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二:20xx年至今农村医保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医保定点医院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所调查村子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20xx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20xx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20xx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20xx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3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000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瑞安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七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八甲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08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一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三、农村医保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

  了一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一环节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

  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

  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

  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4、医保意识差

  一些农民工对医疗保险不了解,他们只知其名,不懂其中的具体内容,也找

  不到合适的途径了解。部分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十分自信,认为自己年轻无病,没有必要参加医疗保险,更不愿意交纳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还有部分人不愿意缴纳相关的费用,认为他们靠天吃饭,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学还要交学费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险费还可以。有人认为如果国家、集体出大部分,农民出小部分还行。

  5、医疗保险机构存在问题

  从整体看来,农民都很愿意参加医保,参加了医保让他们感觉吃了称心丸。

  他们普遍反映现在看病很难,看病也很贵。每天要排很长时间的队去看病,花很多钱去治病。但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他小病,在私人医生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到顶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

  6、小病报销问题突出,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来的初衷是解决大病致贫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对小病

  也给予报销则是为了加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但是,由于报销人员(农民)和审核员(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长期养成的官僚作风,办事人员常常会借各种理由刁难报销农民。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看小病的费用报销手续繁琐、复杂。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可以报销,很多农民并不十分清楚,使得农民抱怨很多。

  在调查中,参加合作医疗并且又过看小病可以报销的农民中,有接近80%的人选择不去报销。问起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因为手续繁琐、路程太远不方便。在某些地方,要想报上自己的医药费,还要托关系、走后门才可以。有农民给我们算过这么一笔帐,要报80元的医药费,来回途中的车费钱就得50多元,这还没算上要搭上一天的时间和其他额外费用。如此一来,承诺报销小病的办法不但没能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反而使很多农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任度将会降低,长此以往,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二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三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

  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

  五、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农村医保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医疗调研报告8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二、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覆盖面还不大,参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收费太高,因为xx社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很少,贫困家庭多,对我县的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承受不了;二是认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惠不大,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经济条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现在的医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影响参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交了费不享受吃亏,认识不到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共济性的双重作用;四是定点医疗单位的个别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对参加医疗保险患者,就多开药,开贵药,造成参保者觉得不但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补助,反而还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

  三、建议

  (一)、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我县城镇医疗保险步伐,积极实施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完善我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民心工程,降低缴费标准,使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加入到医疗保险当中,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当年结余款转下年,同时希望在门诊看病也要予以部分报销,这样才真正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居民的关怀。

  (四)、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讲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大问题。

  xx社区

  XX年12月31日

医疗调研报告9

  为继续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市政协专门成立调研组,从20xx年8月开始,就医疗资源配置问题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走访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卫生局、市建设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及医卫界部分老同志,组织召开座谈会,查阅分析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医疗资源逐渐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有了基本保障。

  (一)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疗服务范围逐步延伸。据了解,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95家,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4家,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康复医院、惠民医院各1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地名卫生院11家,民营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1家,村卫生室487家,口腔诊所33家,企业学校医务室22家,门诊部12家。目前,我市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构筑,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成型,医疗服务范围不断延伸,群众就医保健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已基本形成以市级医疗机构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二)等级医院建设富有成效,优质医疗资源逐步增加。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和医院上等级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截至20xx年底,我市拥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各1家,二级甲等中医院1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家,二级乙等专科医院1家,二级甲等民营医院1家,二级乙等民营医院1家,省级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1家,台州市级示范性社区服务中心2家。重视引进外地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尽力方便群众就医;注重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协调发展,综合性医院与专科医院的互补发展,逐步丰富优质医疗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保健需求。

  (三)医疗业务不断扩大,医疗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随着卫生事业的较快发展,我市各类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医疗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总量进一步增加,综合指标位居台州乃至全省前列。据统计,20xx年,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额10.6亿元,门、急诊4813479人次,住院102541人次,住院手术44694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完成诊疗1802144人次。全市共有床位数3098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7张,其中市级医院病床2505张,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地名卫生院458张,床位使用率达到99%。磁共振、直线加速器、DSA、CT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基本到位,能满足各类疑难疾病诊断和治疗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医疗资源和参合带来的实惠。

  (四)卫生人力资源不断扩大,队伍形象逐步提升。随着医疗机构的较快发展,我市卫技队伍也得到不断发展。近10年来,我市卫技队伍总量达到4868人,增加了近3/4,其中执业医师1370人,执业助理医师674人;每千人拥有医生数1.76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1.21人;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拥有技术职称的数量尤其是中高级职称人员明显增加,其中高级职称257人,中级职称997人,中高级占25.8%。不断深化“医

  院管理年”和“三心”(爱心、责任心、进取心)教育活动,卫技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卫技队伍整体形象逐步提升。

  二、我市医疗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

  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离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的需求,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医疗资源在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中显现出来的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医疗机构的设置缺乏指导性和调控力。我市于20xx年制定了《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总体布局、等级标准、建设规模等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但未制定医疗机构设置的详细规划,在全市医疗机构新建、扩建、改建中,对医院的功能定位、学科设置、设备配置、卫技人员配备等缺乏一个全面、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在《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和调控力,各医院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较难统筹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院之间的过度竞争,从而导致医疗资源的重复建设和局部性浪费,出现了有的'医院因建设规模过大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影响各级各类医院的持续发展。

  二是医疗资源配置的均衡性矛盾日益显现。从医疗机构分布情况看,医疗设备、资产和卫生人力等医疗资源的80%集中在城区和城镇医院,而我市人口的70%在农村,明显存在着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导致病员流向不合理,造成城区医疗机构负担过重,压力较大,影响了市级医院对疑难复杂病种的研究和“名院”、“名科” 的建设,难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而基层医疗机构却业务清淡,出现资源浪费,有些面临生存危机,影响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据了解,20xx年市一院、市中医院(不含原市三院)、市妇保院的业务总量分别达到4.34亿元、1.39亿元和0.53亿元,依次占全市业务总量的40.94%、13.11%和5.0%,仅此3家市级医院业务量就占全市业务总量近60%,而且其一般性质的医疗业务量所占比例较大。

  三是公共医疗资源政府性投入有待加大。全市卫生事业费投入虽逐年增加,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卫生事业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未达到市财政总支出的5%以上。20xx年卫生事业费投入(包括农民健康体检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5756.793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2.63%。对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难以体现,就医成本难以降低,公共医疗机构、传染病、精神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相对滞后。

  四是医疗机构卫技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由于受卫生人事体制的影响,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无技术职称、无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长期沉积、比例较高,据20xx年底统计,全市卫技队伍中无职称人员达304人,占6.2%,影响了卫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新分配医科专业大学生的招收。而且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中,中高级职称大多集中在市一院和其它市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所占比例极低,城乡差距较大。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8名卫技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的仅14人,中级职称的145人,分别占1.55%、16.2%。

  三、对优化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的建议

  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科学规划,注重梯度发展,实现整体提升,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技术优良的医疗资源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规划,加强资源调控力度。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既是卫生事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的重要手段。要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十一五”设置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浙江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以及温岭市域总体规划要求,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科学编制《温岭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现有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整合优化各层次医疗机构。规划要对市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以及村级卫生室的布局、规模、功能定位、人员结构、名医培养、学科建设、设备配置等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以适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要强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以加强对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约束力和调控力。要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和要求,避免规划调整的随意性,有效盘活利用医疗资源存量,严格控制建设增量,限制和减少盲目的扩张和升格,特别是市级医院规模的扩大、镇(街道)卫生院的升格以及民营医院的设立等一定要慎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程序,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都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效率。

  (二)提升层次,丰富优质医疗资源。

  优化配置医疗资源,要以现行设置的医疗机构为基础,以当地的实际医疗需求为依据,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均衡、优质发展。

  医疗资源集聚的中心城区,要合理规划新增资源,做强做精现有资源,凸现医疗业务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综合规划市级医疗中心。市级综合医疗中心,要以三级乙等的市一院为基础,以建设三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为目标,集医、教、研于一体,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使其真正成为我市医疗技术龙头和骨干,成为医治疑难疾病的业务中心,成为台州南部的医疗中心。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医改方向,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加强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加强重点中医学科建设,提高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能力。延伸中医服务网络,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辐射能力。加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根据《“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儿童医院的功能定位,继续发挥产科优势,加强儿科和妇科建设,形成妇女儿童医院应有的特色和品牌,真正把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成为台州乃至全省一流的妇女儿童医院。

  要加强各医疗机构合作交流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引进外地优质医疗资源,又要重视市内医疗资源的合作和共享,实现资源的对接和深度合作,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提升医疗资源的档次和医疗服务水平。

  (三)培育品牌,促进特色医疗资源建设。

  随着诊疗科目不断增加,各医院特色学科建设日显重要,已成为优质医疗资源培育的重要内容。一要重点扶持已有的特色专科。综观现有特色专科现状,要积极扶持诸如肿瘤、骨伤科、小儿科等特色专科的发展,带动全市学科品牌建设。例如市二院肿瘤专科在周边县市都有一定的影响,病员不断增加,病区建设不断扩大,但由于医院规模扩展较快,医院进一步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通过盘活其闲置的资产等多种途径解决肿瘤治疗中心院区的建设和当前医院所面临的财务困难,以进一步促进肿瘤专科特色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温岭乃至台州的肿瘤治疗中心。二要加强特色学科错位发展。针对我市实际病源和医疗业务水平,要正确引导各医疗机构在特色学科建设上错位发展,形成各自品牌。继续抓好原三院的泌尿科、四院的肛肠科、中医院的推拿针灸科、台州骨伤医院骨伤科等专科特色建设,拓展特色专科领域。三要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和《浙江省医疗机构“十一五”设置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县级市设立传染病专科医院要依托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因此,结合我市传染病防治技术力量的实际,建议挂靠市一院,与医疗中心建设同步规划,并严格按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实施,尽早列入建设规划。四是发展康复医疗机构。随着康复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市精神康复医院的硬件建设和技术力量的扶持,切实改善办院条件,使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发挥社会效益。此外,还应根据医疗实际需求,可筹建市级康复医疗专科医院。

  (四)加大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要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要根据《温岭市区域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温岭市镇(街道)卫生院设置规划》,按每个建制镇至少建设好一所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加强对镇(街道)卫生院的建设和管理,强化镇(街道)卫生院“六位一体”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卫生院布局,归并和改制地名卫生院。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和设备装备的投资,按规划目标稳步推进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要强化镇(街道)卫生院的公益性质,确保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使卫生院能承担起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要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规划要求,继续加大“网底”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致力推进其规范化建设。要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引导其合理用药,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信息平台要逐步向基层全面覆盖,让更多的参合农民享受到医疗资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实惠,从重点保大病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保障水平。

  (五)健全机制,提升卫技队伍整体水平。

  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的关键因素是卫技人员。要进一步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和合理配置卫技人员,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人才流动。要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和卫技人员双向聘任制,激活卫生系统人才的有效流动。要根据岗位要求和执业标准选配人员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对无职称的卫技人员进行有计划清退转岗。要深入开展市级医院牵手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和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城乡卫技人员的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城乡卫技人员互派学习,支援农村医疗,方便群众就医。要制订并实施新分配卫技人员和农村卫技人员的培养方案,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积极培养面向农村的全科医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要采取外引和内培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名医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社会认可的名医队伍,引领我市品牌学科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医疗的整体水平。

医疗调研报告10

  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是我们日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药品监管实践中,农村医疗院所的药事管理十分薄弱,药品抽验不合格率明显高于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而且也是假劣药品的多发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案件也居高不下,这既是我们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也是药事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笔者根据几年的药品

  监管工作实践,就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难点及对策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现状与分析

  我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家,村级卫生所及个体诊所316家。分布在农村16个乡镇和187个自然村。由于受地方经济的影响,这些乡镇卫生院、村级诊所以及个体诊所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有的甚致职工都开不出工资,而且硬件设施极度匮乏,处于维持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难以达到政府和百姓的要求,也给我们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首先,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功能达不到要求。由于乡镇医疗机构受规模、人员所限,在药事管理上药房人员缺少,有的还不够从事药房管理的资质条件,还有的是资质能力偏低,对药品的养护、评价、配制和分发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的知识还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以致造成药事管理功能不全,只能维持简单的药事管理职责。第二,药学技术人员中非药学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学历普通较低,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药房人员身兼数职。这种情况在农村医疗机构表现的尤为突出。第三,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药事管理的好坏有赖于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大多没有摆上日程,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事实上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既缺乏外部的压力,又缺少内部激励的动力,就连《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医疗机构中得不到落实,给药品的安全使用带来了隐患。第四,药事管理水平较低。在日常监管中,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明显低于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技术水准、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普遍较低。医院往往只重视药品的进出数量管理,注重药品的经济收益,忽视药品的质量管理,而且对药房、药库及设施的投入比较少,很多农村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硬件还不如普通的药店,制度和软件建设更是处于低层次状态,不能适应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第五、药品养护和贮存设施条件较差,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贮存设施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既无隔热装置,室内也无空调,窗帘、排气扇,及防鼠装置等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在潮湿多雨的季节极易吸潮霉变。有些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各种药品随意摆放,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极易混淆;二是阴凉库缺乏。全县80%的医疗机构没有设置阴凉库,有阴凉库的其面积与用药规模不相适应,空调长期关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冷藏设备不齐全,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冰箱,95%的村级医疗机构没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如胎盘注射液等也在常温下存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冰箱不是不使用就是不够用,冰箱未起到应有作用;四是中药贮存器皿简陋。用纸箱、竹篓、麻袋盛装中药现象普遍,造成中药饮片发生吸潮霉变;五是温度计配备不全,多数医疗机构没配备温度计,有的配备了温度计,也无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温湿度调控成为一名空话;六是一些医疗机构缺少烘干、熏蒸等中药养护设施;七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导致经营发现过期失效药品。第六,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质量隐患大,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疗单位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向无证经营者采购药品,尤其是农村个体诊所,药品采购渠道比较混乱。而无证经营者提供的药品来源复杂,加上储存和养护条件差,没有相应的药品质量保证措施,因此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大。又因购进药品无质量验收制度也不进行验收,一旦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根溯源。

  二、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

  造成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相对混乱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时医疗机构取得用药资格与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却不同,医疗机构使用(其实质就是经营)药品只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可用药,且用药范围广,并可以合用三类医疗器械。虽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设施、设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及规章制度有相应要求,但没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所以卫生行政部门

  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很少组织现场验收,而办药店,则要求法人代表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还要有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必须通过gsp认证。另外,一般零售药店要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格,必须要有2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因此,在农村申办药店的人少,而申办个体诊所的人却很多。另外,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

  规定的不明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27条规定:“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不得设置药房,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而现实中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普遍设置了药房。虽然有关解释明确了城镇和乡村的区别,但是药房和药柜怎么区别,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对违反第27条该如何进行处罚现实中难以操作。

  2、不重视药品管理,设施设备投入不够。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特别是乡镇一级卫生院资金本来就很紧缺,在药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医疗设备上投入经济效益来得快。乡镇医疗机构买一台空调,一年下来电费要好几千,而保存的药品价值也不过几百元,经济上很不划算。村级卫生所需要在阴凉和冷藏条件下保存的药品价格有的只有几元,即使被药监部门查获,处罚金额也比需要的投入少得多;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在资金技术上投入明显不足;再者,从现实中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既使使用假劣药品)导致的纠纷远远少于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以上是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对药品的管理不够重视,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另外农村医疗机构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不重视。每年除药监部门对药剂人员进行有限的一、二次培训外,很少组织对药剂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导致了药剂人员专业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有些药学技术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和必要的职业道德修养。

  3、我们还存在监管力度还不够问题。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从而影响监管覆盖面。**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个,村级诊所187个,个体诊所316个,分布比较分散,每年监督检查频次达不到两次,这也是造成监管不到位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把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上面谈到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治理好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制。众所周知,药品是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受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的商品之一。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定的“许可”,由于我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属性迟迟未能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尚属于“使用”单位的性质,因此医疗机构的“用药”不需要获得“许可”。这一现状直接造成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一方面,医疗机构承担着80%份额的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却游离于市场准入之外,只要成立医疗机构就自然获得了使用药品的权力,这对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对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也少了最后一道最重要的防线。实践证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违法违规问题一直居高不下,仅靠事后监管很难治本,只有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将医疗机构药品纳入市场准入的大环境中去,明确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市场流通的一种形式,从开办起就要符合法定要求或标准,才能获准“使用”药品资格。否则就严格实行“医药分家”,不允许其单设药房或药库。目前在现有管理基础上,一些地方或通过规章或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及药库提出了基本标准,这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现实选择。

  2、依法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笔者认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与药库实行市场准入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然而,要求农村医疗机构配备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药品管理法》(22条)规定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可以依法强制推行。问题是虽然《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并且进一步规定了禁止性条款,即“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但是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责任条款,这一法定义务以及禁止性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摆设”,仅靠药监人员的教育督促事实上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一些配套规章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上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第22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基本素质能依法得到保证,农村医疗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会得到明显提升。

  3、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顾名思义必须要符合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其中,制度保证是重要一环。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规范和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规范,承担80%以上药品终端消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至今没有一套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来规范,这是我国药事管理之“链条缺损”。应该说大型综合性医院多年来在药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然而,大量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起点低,制度落实几乎都没有成文,更无从谈及制度执行与保障,直接导致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随意、被动、削弱,造成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始终处于低水平甚至负性循环。在监管实践中,一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缺乏可控保证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药事管理不规范,缺少必须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农村医疗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药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制度,如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农村医疗机构自身积极性,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规范,制订一套适合本辖区医疗机构用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如采购审批制度、处方调配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岗位制度、药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

  在当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制尚不健全完善的阶段,加强和促进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上台阶、上水平,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要与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等协调动作,运用法制的、政策的、自律的、经济的手段,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使之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广大农民的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1、药械从正规渠道购进2分

  2、建立药械购进、验收、登记2分

  3、药械购进、使用帐目清楚2分

  4、使用正规药品、器械2分

  5、特殊药品管理规范2分

  6、依法对药品、器械进行管理2分

  根据上述内容及分值,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做到的内容,则此项分数全扣,当一次检查扣分达4分以下,且行为较轻的,则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外,必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如全年累计扣分达10分以上,则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同时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同时予以吊销。

医疗调研报告11

  一、活动目的:

  青春献和谐关注合作医疗关注新农村

  二、活动对象:

  xx省xx市xx镇xx村全体村民

  三、活动项目及目的:

  制定关于合作医疗的调查表,将其发放到村民手中,通过村民的填写情况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有客观清醒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此次实践主旨在通过农村及医疗机构的调查,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农村医疗现状,采农民心声,从而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度和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为政府解决问题,新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和相关信息的来源提供所能及的帮助。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在此次实践中,也为更好提升自身社会实践服务本领与经验,为新农村及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暑假,我参与了我镇由社区两委班子组织、社区成员共同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农户、听取社区老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20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

  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各项要素优化配套。虽全县各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医生素质不高,大多卫校毕业,卫生院卫生条件差,医疗器械不足,高科技仪器严重缺乏。农民虽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跟不上,医疗条件并未改善。

  (二)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农民由于受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的制约,受传统生活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情况下,要自己出钱来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识不强,部分农牧户有怕吃亏的思想。尽管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农牧民希望有基本医疗保障,但对医疗消费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认为看病花钱目前还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调查发现有93的农户只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对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调查中,参保农户不知道合作医疗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和报销比例分别占89.15、75和96。绝大部分农牧民只知道个人缴纳10元,就认为可以报销医疗费,而对基本筹集来源,医疗补偿标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程序等主要内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看了病报销不了,花的钱多报销的少,报销程序繁杂,甚至还说存在优亲厚友的不公平现象。从而不同程度的产生怨言,这都是宣传的广度不够,宣传时多是简单地、机械地发些宣传材料,而没有耐心细致的做宣传工作。不仅要使这一制度家喻户晓,而且要将主要内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报销手续比较复杂、报销比例较低。

  在调查对所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有何希望时,100的农民群众都选择了"提高报销标准"和"简化报销手续"这两条。群众反映,病人就诊后到拿到报销的医药费,特别是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需要较长时间。另外,报销范围小,补偿的标准也较低,起报线较高,目前我市最高补偿金额为1万元。

  (五)管理工作滞后。

  市上虽然成立了管理机构,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目前市合管办只有几名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乡政府也是一名兼职干部,且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悉。市乡两级网络化管理更谈不上,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如何让这一制度步入常规化、长期化,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适当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要研究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31.3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有35.4农户希望能够提高报销比例。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

  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出台优惠政策。对特困群体和高额医疗费用病人的救助办法,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并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家庭交不起合作医疗基金的困难,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的救助力度。

  (二)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为了切实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彻底根除药品回扣虚高药品价格的不正之风,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五是强化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合作医疗的透明度问题。把农村合作医疗与村务公开那样,把农民所交的医疗合作基金使用情况以及患者得到的大、小额医疗补助予以公示,使合作医疗基金和国家的补助置于群众监护之下,坚决杜绝套取医保资金现象的发生。

  活动感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是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的两项基本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调查采访中,我们能感受到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群众多持赞许态度,并且积极参与其中。其中夸奖党和政府政策的群众不在少数,毕竟这一政策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压力,反映了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的新型工作态度。调查中,采访到的几位村民也都享受到了新政策的实惠,报销的医疗费用比例还是比较大的,确实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从调查结果分析,我认为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应从政府、农民两方抓起。

  政府应在加大有关宣传的基础上,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规模。

  (三)完善大病救助办法,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二)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工作

  农民作为合作医疗的收益者应做到:

  (一)积极主动地了解有关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

  (二)主动参加到合作医疗的队伍中去。

  (三)心存感激,回报社会。

  这次实践活动中,我收益非浅。身为一名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理应增强社会实践能力,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我立志将实践进行到底,因为实践着,我快乐着!

医疗调研报告12

  __县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基本形成了“四提高、四转变”的良好运行态势,即:农民认识程度逐年提高,报销总额逐年提高、补偿费用逐年提高、受益人数逐年提高,实现了新农合从弱到强的转变、个人自付到直报垫付的转变、按项目付费到多种支付方式的转变、使群众“小病拖、大病扛”到主动就医的转变。

  我们认为,我县需从新农合结报制度进行方面调整。制度引领,向基层倾斜。江苏省财政厅、卫生厅20xx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中提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统筹推进县域卫生体系发展,到20xx年,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发挥新农合资金引导作用,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促进病员优先选择基层机构就医。

  (一)停止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含民办医院)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县级和民办医院门诊支出20xx年652万元,20xx年1-9月469万元,全年预计626万元。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运、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凡按规范要求办理转诊上转至县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3—5个百分点;对进入康复期等符合下转指征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比原定标准调高5—10个百分点;同一疾病在分次诊疗过程中,新农合起付线可按初次诊治的医疗机构标准设定。

  (二)停止执行体检费、婚检费的支出。新农合实施初期,为扩大受益面,更多保护和惠扩参合群众利益,在坚持大病统筹的基础上,推行实施一般门诊、慢性病门诊、住院分娩、婚检和特定人群健康检查等政策。但随着基本公共卫生制度的深化,资金的大量投入,原有新农合支出的许多项目应该在公共卫生资金中已得到承担。全县20xx年体检费支出375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20xx年预计体检费支出400万元、婚检费支出100万元。

  通过调整报销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群众评价、合理治疗等与结报政策挂钩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通过制定科学的结报政策,引导群众“会看病”、“看好病”,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扼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引导农民科学地利用医疗服务,防止小病酿成大病,也防止小病大治,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城乡融合”,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当前,新农合是以县为单位,但由于劳动力和人员的流动,建议加快“城乡融合”,尽快融合区域差异,建立我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数据库,将身份证号作为参保的依据,整合保障资源,统一筹资、统一配套、统一监管,解决重复缴费,重复配套等问题。

  (四)理顺体制,稳定管理组织。要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尽快解决新农合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问题,防范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而造成工作的不稳定。对镇区合管办机构,县镇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紧推进“城乡融合”,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五)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发挥新农合基金最大效益。重点加强医疗费用的监管,探讨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日常监管、突击检查、集中审核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管理的三级监管体系。要加快卫生信息化步伐,加强区域联合和联络,共享管理信息,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要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乱收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重复检查等一些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侵蚀新农合健康成长的基石。

  (六)充分赋予公众的知情、监督权,保障新农合健康运行。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统计数据进行公开公示,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和媒体,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

医疗调研报告13

  为掌握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现状,查找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动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们组成调研组,就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认识提高,参保积极性增强。今年是农村合作医疗开展的第六年,随着农合政策的不断完善,特别是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广大群众对参保的认识不断提高,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全县参合率达到98.54%。

  (二)强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推行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制。全年农合筹资总额为1725.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88.7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501.13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41.8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4.18万元),1~7月农合基金总支出925.99万元,基金使用率为54%,加强对基金的监测和分析,发挥了基金的积极导向作用。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诊次总额预付制度,“超额分担,结余归己”,提高了医疗机构自主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了不合理费用的使用,也缓解了镇村卫生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

  (三)积极探索“先住院后结账”和住院总额预付制度。在牛头店镇卫生院积极探索参保农民先住院后结账的办法,推行试点住院总额预付。有力的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缓解了试点住院医院的资金压力,基本到达“小病不出镇”的目的。

  (四)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管理规范。对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将“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纳入日常监管,明察与暗访结合,相关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积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病种管理、外伤管理、简化慢病管理等办法,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从业行为。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表现为政策宣传形式不新颖、覆盖面不高,外出务工人员参合不全面;参保农民对整户参保、大病统筹、慢病、重大疾病、儿童重大疾病、外地住院报销等政策知之甚少,有的基本不知晓;部分农民对报销程序、报销比率、报销范围、转诊程序等内容还不完全了解;部分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对重大疾病等政策掌握不全;镇政府和村工作人员为完成农民合疗费收缴任务,有政策宣传“口径”不统一的现象和填写合疗证件不规范行为(参保农民姓名、年龄等与其它证件不符),加大了卫生机构和农民的工作负担。

  (二)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镇、村卫生机构都配备了电脑,但不能很好解决信息化管理问题。而农村合疗报销程序多,又需填写多种表册等,全凭人工操作,耗神费时,违背了农村合疗方便农民的本意,也不利于合疗工作的发展。县合疗办也存在对大病病历的审核时间过长的现象。

  (三)药品配送率较低。推行药品“三统一”是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路径。目前,“少药”是我县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的真实写照。据抽检,我县镇、村两级的药品配送率只有60%左右,且品种不全,配送时间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卫生机构正常工作,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极大不便。比如,农民反映夏天最常用的清凉油、风油精等药品都无法保障,只有到县城买;华坪镇卫生院6月20日的购药清单显示,“本次申报38种送17种,配送率44.7%,其中4种未按报数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对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用药监管比较到位,但是对配送企业配送率低和配送不及时等问题却显得束手无策。

  (四)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人才短缺和技术薄弱是目前各镇卫生机构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为基础设施差、医疗技术不高,农民患病后难以从镇卫生院得到有效的治疗。各镇卫生院普遍存在有编缺人现象,导致上面配送的医疗设备长期闲置,无人操作,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也无法有效提高,个别镇卫生院门诊诊次不如村卫生室。此外,部分村卫生室的村医,业务素质、医疗技术不高,整体年龄结构偏大,后备人才匮乏。

  (一)长期不懈地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如何及时、准确的把政策宣传好显得尤为重要。定点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等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改进宣传方式方法,端正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有代表性的个案,结合当前合疗政策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国家的有关政策,让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广大群众。

  (二)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效率和基金监管的有效途径。创造条件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一卡通”建设工作,降低工作成本,简化报销资料,提高服务效率,最大程度便捷群众就医。

  (三)下功夫解决药品配送问题。一方面,县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要积极向上反映药品配送企业配送率低的问题,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联系,保障医疗机构、广大群众的用药需求;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药品及配送企业监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引入配送竞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配送率低、品种不齐的问题。

  (四)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面对我县医疗人才短缺、技术薄弱的现状,着力研究解决提升服务能力问题。一是加快机制建设,对人才培养、引进、保障、交流等问题要从机制上明确;二是对现有的人才加强培训,走出去跟师培训,并提出明确培训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报销费用,以此提高培训效率;三是积极培训、培养村级卫生后备人才,主动引导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基层卫生工作。

医疗调研报告14

  xxx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专项调研有一家企业,为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下面将这家企业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业务不断发展壮大。

  二、调查情况

  (一)调查过程简述

  20xx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医疗器械产品专项调查共涉及1家企业,xx采取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首先对调查的目的、意义进行了宣传,然后询问企业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解,以及在过去出口相关产品时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最后,根据问卷填答要求和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对一”指导,并完成填报。

  (二)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经调查,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未受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但为了企业的发展,有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一定的了解。表示20xx年影响企业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具体的形式有美国FDA法规、加拿大CSA安全认证、日本PSE认证、CE认证等。

  三、调研总结

  (一)企业认为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

  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表示,主要会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国外医疗器械市场注册的特别要求。

  2、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出口国要求。

  3、不了解国外法规发生的变化。

  除技术性贸易措施之外,许可证、关税、汇率等因素也是影响出口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企业感受

  通过此次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调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表示,在今后的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需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和海外市场销售能力,在符合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过程中,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升。

  (三)企业所需政府帮助

  经调查,xx县xx贸易有限公司希望在以下几方面获得政府支持:

  1、及时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

  2、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互认机制;

  3、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战略,推动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4、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检测服务;

  5、及时对外交涉、谈判,将影响降至最低。

  四、对策建议

  (一)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牵头建立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行业协会等形式,搭建政府―企业、企业―企业的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反馈、交流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信息。

  (二)对行业企业的建议。及时反馈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所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企业自身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认识。

医疗调研报告1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推进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农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民盟永安市委课题组组织人员对永安及**市部分县(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在掌握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就

  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广泛听取了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界人士及部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主要成因及改进意见或建议等四个层次,分别进行如下阐述:

  1、乡村医疗资源总体概况:就所到调研地区看,当前乡镇卫生院发展状况不平衡。目前保存下来的卫生院与原先相比,基本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卫生院医疗队伍不断壮大,基本上由原来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每院10几人至20余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正在逐步充实到这一队伍中。每个卫生院基本上设立了门诊、病房,美化了环境,增添了设备,如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并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保障了乡镇级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村级看,少量村庄至今仍然没有诊所及村医,就**地区而言,目前尚有200个村庄没有诊所及村医,约占村总数的10%,多数村庄均有一所一医(一个卫生所、一个村医),有的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的大村甚至有两所两医或者更多,这些诊所虽然设备简陋,但基本上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担负着村级医疗和防疫工作。

  2、乡村医疗队伍人员编制情况: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各拥有10-20名人员,编制分为全民、集体、临时工。全民由大中专院校分配;集体人员由卫生系统招收而来;临时工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收。村卫生所基本上每村设1-2名村医,相当部分由原赤医担任。

  3、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人员层次情况。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目前没有高级职称卫技人员,有少量中级职称医疗骨干,大部分是初级职称或者是无职称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中,大学本科或以上人员仅占3.6%,大专学历的为18.8%,中专毕业的占72.6%,还有4.9%的人员无学历。初级职称或中专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地方性卫校毕业生,有的甚至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而绝大部分村级老一辈卫生人员,是由原赤医培训而成,并非科班出生,基本上无职称、无学历,新一辈村医虽然大部分是科班出生,但基本上仅限于初级职称或中专生,属初级卫生人员,其中不少还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因此,乡村医卫队伍素质仍然有待提高。

  4、乡村医疗队伍医疗设施配置情况。目前,每个乡镇卫生院基本上配备有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设备,设有化验室、病房,能开展基本医疗业务。但这些设备普遍存在使用率较低、缺乏有关管理制度的现象,个别卫生院x光机无防护设施,还有个别卫生院因缺乏设备操作人员或缺乏业务用房,导致这些设备实际未投入使用,同时,由于很大部分乡镇医技人员对知识掌握较肤浅,因此,上述设备配置实际应用较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相当有限的。而村一级卫生所,基本上设备配备简陋、不齐,绝大多数只能做简单的物理诊断。

  5、乡村医疗建设方面经费情况。乡镇卫生院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及医疗收费收入,由于其人员较多,医疗收入有限,所以很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经费运转困难,有的甚至是负债运营,不能或根本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卫生事业,且员工年收入基本上在1-1.5万元之间,与县市级大医院相比差距很大,造成员工心理落差较大,影响了乡镇医疗事业的正常发展。而村一级卫生所,由于资金大部分是个人投入,他们自己精打细算,开支小,且收入与乡镇卫生院人员相比相对较高,整体医疗运转情况是比较良好的。

  6、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高技术,努力扩大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空间。为此,要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取缔不合准入标准的卫生机构和无证非法行医,加强农村卫生院(所)的规章制度管理,将医德教育纳入农村医卫人员年度考核之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从制度上、思想上要求他们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要提升农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群众既少花钱又能看病。要严格执行药价标准,保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必须要有乡镇卫生所服务改善和人才培养相配套,否则难以支撑下去。所以今后应着重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理论及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卫生资源,发展乡镇及社区卫生事业,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才能适应今后卫生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

  7、加强医卫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医疗队伍人才素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考核和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技术骨干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卫生厅选拔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的政策、措施。加大卫生支农力度,组织专业技术骨干下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并且对每个骨干均要下发一本下乡服务考核记录手册,以便督促、考核。规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前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接受不少于一年的进修培训。对此类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使其不流于形式。

  8、以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为契机,着力研究解决边远贫困山区“就医难”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力度,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加强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添置医疗设备,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看病;继续实施好巡回医疗制度,加大对卫生院对口帮扶和技术扶贫工作,切实抓好城市卫生支农工作,大力推广县、乡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轮流到边远贫困山区驻村坐诊制度,,具体可采取巡回医疗队、扶贫门诊、扶贫病房及“千名医生送医进村大行动”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以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为契机,通过扎实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医疗服务工作,确保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此外,要逐步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制,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药品集中招(跟)标采购制度,实现农民基本医疗保障。

  总之,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必须逐步加以解决。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的自身能力及收入水平,改善其医疗条件,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广大农村患者。在财政或民间资本无法更多投入之前,农村医疗就摆脱不了“条件差,留不住好医生;没有好医生,患者不愿来看病;患者少,收入少,条件改善不了”这个怪圈。财政或民间资本更多投入之后,医生好了,条件好了,剩下的就是只有等经济发展后反哺农业,让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切实得以提高,才能最终解决农村医疗卫生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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