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时间:2023-06-23 13:19:38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担保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反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反担保合同(汇编15篇)

反担保合同1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

  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

  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2

  担 保 人: (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____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________年,期满可以续签。 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反担保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反担保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在此合作期内(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发生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倍,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内,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每笔贷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6、经营、财务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有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提前清偿抵押权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风险保证金及乙方因业务发展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存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前不得支取。缴款书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单,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支机构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涵盖已发生的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金额500万元以上;

  (3)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外,本协议的效力当然延伸至本单项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使用其所有车辆为甲方提供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担保贷款合同》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就本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明细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抵押车辆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现双方同意抵押车辆抵押总价值为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3、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抵押期间,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负责向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证借款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时,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4、2上述《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抵押期间,乙方应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的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到期后。贷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展期手续。抵押期间抵押车辆保险期满,乙方应在保险期满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2、机动车强制保险;3 、机动车座椅保险;4、第三方责任保险;5、盗窃和营救;6、自我膨胀保险。

  5、2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还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以保险赔偿金清偿贷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5、3如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变更为甲方)办理变更保险受益人手续。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应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赁或赠与的方式转让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对抵押车辆进行添加、拆除、改装或修理。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和保管抵押车辆,并负责维修、保修和年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车辆,确保抵押车辆的价值不会异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7如抵押车辆损坏,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同等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进行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5、9当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被分享、争议、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车辆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抵押车辆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总价值的10%支付违约金。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补偿义务后三日内未能清偿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抵押进行贴现或拍卖或出售抵押,以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条件的变化,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办人变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传真发送,即视为送达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后的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传真不准确或变更后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已发送的信件被退回,则甲方发送通知的日期仍应视为向乙方交货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无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所有签字人对本合同的含义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反担保合同5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

  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反担保合同6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反担保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号《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____(债权人)借款____万元提供了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张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____(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数额为____万元(¥____)。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____倍计算。

  (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五、反担保权利凭证:银行承兑汇票____张。(若多张见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六、权利凭证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约定期限归还上述借款,甲乙双方约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进行处理:

  1、造成甲方代偿,甲方有权立即按照《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行使质权;

  2、甲方可直接对所质押票据进行处置,用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承诺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放弃抗辩权。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权利凭证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号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共____张

  金额合计:

反担保合同8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9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丙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保证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己的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适用问题的解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丙方女士于x年x月签订了借款合同,甲方向丙方女士提供了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的担保以及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可能发生的其他后续借款..为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现以其位于Xi高新区xx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用于反担保的房地产状况

  乙方用于抵押甲方的房产位于Xi市高新区xx,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作厂房。房产证号。:Xi宝安区高新区产地证。xx。该房产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反担保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向丙方借款以及甲方对丙方的持续担保所形成的一系列有担保的债权..

  2.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b .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实现借款合同的债权和本合同的抵押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反担保的最高金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反担保期限

  自上述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第一份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丙方在X年X月前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丙方女士之间的借款合同及甲方丙方女士之间的担保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乙方应对丙女士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在本合同保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从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在履行担保合同中的赔偿义务后,未被乙方清偿;

  2.当乙方与丙女士的借款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时,甲方有追索权。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后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被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主管机关查封,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偿债担保措施。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1.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的价值。

  第九条抵押手续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必须依法登记,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相关材料到Xi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的评估、登记和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乙方主管部门知晓本合同的签署,甲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使本合同生效,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有权签署本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通过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i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协商、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媒体、传真和授权人签署的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担保合同10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后,本合同依据《借款合同条例》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签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前提是乙方将所有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

  第1条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调整贷款利率的,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支付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担保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抵押贷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而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到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授权甲方在取得抵押财产的正式产权证明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财产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的其他权利证明和抵押登记证明交存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储存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结构性变更。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变更导致的抵押物的增加,应自动转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出售、再抵押、抵销债务、赠与或处分抵押财产。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保管抵押物,负责维修、保养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害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乙方应在取得抵押物后_____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赔偿范围包括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害和损害;保额不得低于再次购买抵押财产的总额;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到期日。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到期还款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

  2、乙方应在办理完保险手续后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必须是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上述保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4、如乙方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根据本合同保险条款代为购买保险,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坏,乙方应及时为损坏部分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支付与抵押物相关的所有税费。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乙方未能履行该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提前还款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提前支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抵押权人的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还款额或付款期限,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次贷款延期申请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还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申请正式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当发生任何争议、诉讼或仲裁时,可能会对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条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处分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应按以下顺序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款项:

  1、用于支付处理抵押财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预扣乙方所欠的所有税款和应付的所有费用;

  3、扣除贷款本息和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甲方偿还的所有其他款项。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财产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和抵押财产的保管,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完整、真实地提供上述信息。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信用处分。

  第十三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可靠,不存在任何伪造或隐瞒事实的情况;

  2、允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检查抵押物;

  3、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在占有抵押财产期间,乙方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抵押财产的所有管理费用,并保证抵押财产不被查封或提起其他法律诉讼。

  5、当发生任何可能对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时,乙方保证在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原贷款利率对挪用的贷款加收______%的罚息。

  3、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款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划,自到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向逾期贷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4、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甲方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冲抵贷款本息。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争端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争议未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2、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其他责任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的权属证明和收据返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贷款人(公章):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11

  抵押权人:

  郑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x年x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xx号,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xx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郑州A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合同12

  一、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二、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

  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

  由上文可知,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四点: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除了反担保成立条件的内容,上文中还介绍了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即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的法律疑问。

反担保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 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方式

  1.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 丙方的其他义务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 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为相互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财产有效证明);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定价为人民币(大写),抵押利率为%,实际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及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在抵押期间负责修理、维护和保证其完整性,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向甲方收取一次性保管费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得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主合同项下贷款延期的,甲方应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损失时,乙方有权先从保险赔偿金中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就抵押期内甲方用作抵押物的证券的处理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或赠送抵押财产;甲方以任何其他方式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和仓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或展期期满后未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和破产。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如偿还贷款本息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或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及财产保险单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若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当而受损,乙方有权要求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约定,如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或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乙方可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或酌情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要求甲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纠纷、查封、扣押或抵押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6、不及物动词甲乙双方如乙方违反第十二条,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未经抵押人同意,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主合同项下义务发生转移,甲方可自行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其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抵押财产清单及有效的财产证明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反担保合同15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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