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2-05-09 17:39:13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担保合同 篇1

  借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 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当按期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要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

  第四条 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传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 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责任,担保人可以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本息或其他资产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2

  告贷人:(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确保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实行,经三方当事人洽谈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正,详细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称号及场所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称号及场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改动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改动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正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能相同。

  告贷人(盖章)告贷人

  担任人(典当人)

  或授权代理人

  确保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3

  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提醒各位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担保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 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方式

  1.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 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 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 丙方的其他义务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 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 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 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5

  一、合同担保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并不适用于劳动担保合同。

  《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由此可见,担保具有特定的法律涵义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这种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交易中债权的实现,其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种债权债务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而我们这里讨论的劳动担保,其目的不是要实现用人单位的债权,而是要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有违法行为,不损害单位利益,否则就对其行为给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要对劳动者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担保,这与《担保法》中所规定的担保相去甚远。而且,这种担保也不具有一般民事担保所要求的确定性,因为,被担保的所谓“债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既可以是正常履行职务产生的,也可以是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这种担保合同实际上是用人单位想将自己因怠于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所带来的风险转嫁给担保人的一种不平等合同,确定其法律效力难有法律依据。

  二、意思自治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劳动法领域。

  民事法律领域里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在订立民事合同时应体现和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和精神。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民事合同的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与另一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虽然劳动法律关系从总体上看也属于民事领域,但是,劳动法律关系和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所以,民事法律所体现和倡导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简单地适用于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担保虽然从形式上看似乎是自愿达成的,但实质上并不是出于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很多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动者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情况下,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在劳动合同中设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以期得到就业机会。所以,不能仅仅因为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民事领域,就简单地套用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认为只要法律法规无明确具体的规范予以禁止,且当事人自愿,则担保关系就应肯定。这一观点和说法明显忽略了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特点。

  三、劳动担保合同不符合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也不符合劳动保障部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贯主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不同于一般的民法,带有明显的社会法的色彩,它追求的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目标,强调的是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以及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对劳动合同的担保问题,劳动法虽然并没有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明确规定,但是,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中却有明确的体现,这些文件明确禁止各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作为订立合同前提的行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重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以保证人的方式提供担保,但是,这种做法本质上与强制劳动者交纳保证金的行为并无二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同样是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所设立的障碍。因为,以物的方式担保和以人的形式担保都属于担保的范围,目的都是保证劳动者如果因违法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的利益有相应的保障。

  因此,对于目前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不能简单地从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而应站在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高度,从我国劳动领域的现状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将其认定为无效。

担保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XX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担保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

  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担保合同 篇8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一、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二、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三、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四、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五、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六、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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