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04 13:19:06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汇总七篇

采购合同 篇1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买方: 地址: 卖方: 电话: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物资: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一、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止水钢板应捆扎牢固,且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形,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卖方承担。物资应包装完好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要求:汽车运输。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免费送到 (包括卸货)。

  二、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买房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数量要求完整无缺。

  2.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作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

  4.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按上述第3条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批次买方提前3日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提货计划表,卖方按规定时间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安排)。买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理接货或提货的相关手续。

  3.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的物品,买方也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买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买方指定代表: ,卖方指定代表: 。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发票。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普通发票,卖方提供的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注完整的合同号。

  2.付款方式:,后二个

  3.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五、生产厂家(品牌)限制:

  1.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天津市场销售和交易的相应资质,并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货物在运输过程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但违约金应不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20%。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四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

  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的终止日期:工程款支付清后。

  九、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可以延期发货或拒绝发货。 2.卖方无故延期交货,执行本合同第七条延期交货违约金条款。

  3.卖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承担由于所供货物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十一、技术变更及合同变更:

  1.如买方对采购的货物需作技术变更的,变更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变更通知2日内应向买方确认,在得到买方书面答复后卖方方可进行变更。

  2.卖方不得私自对买方所购货物进行技术变更,确因设计问题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十二、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解释顺序为:

  合同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设计院图纸

  十三、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合同总价。

  十四、合同签订地点 。

  十五、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分,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方单位: 卖方单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xx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

  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需方):湖南湘源鼎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建筑用木方、模板,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规格、单价:

  二、质量标准

  模板质量:模板应观感优良,厚度一致 ,内部密实,不能起皮脱层,

  必须保证周转13次以上。

  木方质量:乙方所供杉木方必须几何尺寸方正,截面一致,不得有豁

  皮、弯曲、裂痕、裂口等缺陷,不得有杂木方,进场后的木方在自然情况下不能产生变形、弯曲等。

  三、交货地点、物资验收、计量方法

  交货地点为鼎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到货后由甲方指定堆放场地,乙方自行下货并堆码整齐,满足工地文明施工要求。

  甲方安排专人清点数量与签收,以双方现场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对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拒收,因周转次数等材质不达标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保证金中扣除。

  因本工程材料用量较大,甲方有权视情况委托其他供应商供货。当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断供,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保证金中扣除。

  四、结算价、结算方式

  货款结算中,乙方只对甲方提供普通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甲方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付款方式将货款转入甲乙双方协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付款方式:

  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付之前累计所供材料款的70%;主体封顶后付之前累计所供材料款的80%;余款在主体封顶后3个月内付清。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 (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______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______%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 区域内的 加油站销售车用小包装燃油添加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在所负责区域外的 加油站开展添加剂产品的销售。

  二、乙方需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 ,进行销售。否则视其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零售价格如需调整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价格调整单为准。乙方不得私自调整产品零售价格。

  四、乙方在甲方加油站提供销售服务时,其销售过程应在甲方加油站管理系统监控中进行。乙方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外实现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每笔罚款人民币100元。

  五、乙方承诺每月销售添加剂为 支,如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承诺销售数量的80%,如未能完成应将所缺部分的销售金额补偿给甲方。

  六、乙方有义务为其派驻甲方加油站的促销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驻站促销人员上、下班和驻站促销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确保销售人员获得足够的加油站安全知识以及甲方在加油站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后,才能允许进入甲方加油站现场进行产品销售。

  八、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违反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终止其销售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九、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引发的新闻媒体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因此引发的影响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乙方如未完成添加剂的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续签并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材料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总价:_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二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质量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验收方式

  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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