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4-24 13:27:00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采购合同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采购合同四篇

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Email:

  电话: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 。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甲/乙方) 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6、甲乙双方选择第 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剩余部分在 付清。

  (3) 、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为: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

  8、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 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

  1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9、补充条款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百荣(河北)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原则,就甲方的种植基地商品购销,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在满足甲方销售里礼品菜的.前提下,剩余由乙方销售;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收购,甲乙双方参照新发地当日农产品交易市场单个菜品的平均价格下浮 %,作为当日的收购价格 (丝瓜、尖椒按照新发地当日农产品交易市场报价的最高价下浮 %);

  第三条、产品采购运输方式:乙方到甲方农业园自行提货运输;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两万元人民币做为保证金,方可在提走菜品的第二日将前一日货款付清,并以现金结算;

  第五条、乙方应建立专业的营销团队,大力开发拓展直销终端客户,适时反馈营销信息,加强市场分析,科学制定提交下季菜品的种植计划和营销方案,与甲方建立起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第六条、如遇恶劣天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双方或一方违约时,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是指导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运作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签订补充协议,所有运作行为均需符合本协议所规定之原则;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2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3. 。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 址: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 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 机:手 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话: 联系电话: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630018-WZ-00 乙方(供货方): 南通瑞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南京建邺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合同暂定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陆百元整),小写(¥:14600元) 详见附件一。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运输及运杂费(包括产品装车、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配合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另外乙方同意最后根据甲方实际需量多退少补结算;开具 正规 发票。

  二、交货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以接甲方发货通知起 2天内到货;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惠政路与宣化路交界处工地的临时活动板房内,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卸车费乙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⑴收货人;⑵合同号;⑶装运标志;⑷目的地; (5)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6)毛重/净重;(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最终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 贰 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为 壹 年,自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时起算。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乙方有义务陪同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在甲认为需要的时候)对材料进行检查, 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乙方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 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 经甲方或其集团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认可。

  10、其他: 无 六、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双方书面同意之价格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及时、准确地开具税务部门全额正规发票给甲方指定的接洽人,后凭经产品验收各方签字确认的缴库清单、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等办理设备货款结算手续。

  2、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外观检验及/或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总货款的 100 %。

  3、产品在甲方出具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及/或办理完结算手续,或经甲方书面授权代表及有关单位与乙方共同签字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货款的100%。

  4、甲方原则上不接受乙方的现金结算要求,特殊情况,乙方经办人必须提供单位委托书(必要时需有法人代表签名)、个人身份证件,交甲方财务审核后办理。

  5、甲方开出的无论何种票汇,乙方均不得以现金和实物形式找零和兑现,特殊情况应经甲方采购主管认可。

  八、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 1)、逾期 5 日内: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1%的违约金; 2)、逾期 10 日: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 2% 的违约金; 3)、逾期 15 日以上: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2.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逾期交货 20 日以上,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按未提供资料的部件价值的 2% 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乙方的送货单应一式五联,否则甲方不予签字验收。

  2、乙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等)。

  3、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中未提及事宜,参照乙方与甲方总公司(南京雨润)签定的合同执行,另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节假日时间顺延)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8、在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签字人员须为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许可之委托代理人,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关内容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由于对于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附件一:

  办公用品需求清单

  注:若甲方需对以上清单项下的产品进行更换或增减,应在交货日前3日通知乙方;更换的产品的单价双方另行协商,增减的产品的价款有优惠的按照优惠后的单价(优惠后的单价=单价×优惠后合计价÷合计价)计算,否则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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