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5 10:16:30 安全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汇总6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汇总6篇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

  1、明确责任区具体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2、对责任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六清查”。一要清查企业数量;二要清查企业证照;三要清查生产设备能力;四要清查质量状况;五要清查人员素质和健康状况;六要清查出厂检验水平。

  二、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实施分类监管。

  一是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产品质量、质量控制能力、诚实守信情况,交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各等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每年至少巡查1次,B类企业每年巡查4次,C类企业每年巡查6次。D级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三、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

  一是加大对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二是按省、市局下达的强制检验计划,开展好食品质量的强制检验工作,食品企业强检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1、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摸清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善,建立翔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2、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

  3、加强小作坊食品质量检验的监管。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监督其实行委托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4、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5、严格查处。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小作坊,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

  1、加大无证查处力度。

  2、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实行食品“黑保单”制度,对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的,开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六、继续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使食品企业提高对市场准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严格许可准入,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xx年十二月七日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我们在认真总结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解决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利用网站发布举报的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构建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全程监督,突出重点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通川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外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开展农村食品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和仿知名品牌食品及非法添加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开展学校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食品批零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黑作坊”、“黑窝点”、“黑摊贩”。

  三、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等酒类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散装白酒、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啤酒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等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整治

  以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及稻谷等重点粮油产品为整治对象,对辖区内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超市、酒楼餐馆、镇粮食加工企业和个体粮食加工经营户为重点整治场所。协助上级职能部门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及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一步规范我镇粮油食品市场秩序。

  五、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专项整治

  以乳制品专卖店、超市商场、孕婴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检查乳制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的票证是否批次齐全。加强对乳制品生产日期、保持期、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加强专区专柜销售制度的落实。

  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作”。

  七、狠抓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督

  畜牧、农技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范围,深入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测力度,严格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蔬菜、水果产地的农药经营点和畜禽养殖环节的用药、用料进行重点整治,从源头上解决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违规使用问题。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强鲜活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鲜活农产品和粮食流入市场。

  八、狠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确保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取缔不符合条件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和规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

  九、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准入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加强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十、狠抓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许可准入关。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加大对集体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高风险食品抽检力度,监督建立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家宴100人以上会餐申报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好现场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学校食堂网络化建设,试点开展学校食堂网格在线监管工作,打造一批阳光厨房。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十一、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高质量开展食品风险监测、研判工作,增强风险防控预警性、靶向性、前瞻性,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风险研判中的作用。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前移风险防控关口,科学运用评价性抽检结果,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着力提升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和舆情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事故查处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监测信息通报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终目标考核。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细化监管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十四、强化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完善部门、单位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执法格局和打击合力。

  十五、强化惩处查办,严格责任追究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执法和惩处力度,对存在问题和隐患“零容忍”,动真逗硬,严厉查处。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级监督抽查计划业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抽样依据

  为了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33号)的规定,制定了《县20xx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计划》。

  二、抽样要求

  1、对全县87家建立食品检验室,具备一定质量保证能力的领证企业,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2次进行抽查;对没有建立食品检验室且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每一种产品每年3次进行抽查。

  2、原则上每次抽样每个单元抽取1个批次产品,对于同一获证单元产品品种较多的企业,每次抽样覆盖所有品种。

  3、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对抽查中新发现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股。

  三、抽样组数

  《计划》覆盖了全县87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和6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的11类产品,共计640组(见附件),其中食用油221组、大米33组、糕点237组、纯净水8组、卤制品12组、茶叶16组、调味品37组、酒类18组、禽蛋类10组、豆制品6组、其他类42组。

  四、组织实施及后处理

  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负责按《计划》组织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报告(2份)和每季度检验结果汇总(含结果分析)报送食品安全股,由食品安全股送达检验报告并按程序发布抽查结果公告,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由食品生产安全股上报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统筹安排,并督促整改。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6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粮油食品是广大群众天天都要食用的必需生活品,涉及家家户户,做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认为粮油食品不会出什么大事,要充分认识到粮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把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实、抓细。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

  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要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

  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在食安委的统一组织下,密切与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沟通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三)完善制度,标本兼治。

  积极研究建立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压滤机滤布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将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食安委,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曝光。滤布积极推荐我市粮油食品行业的优质品牌和优质产品,使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粮油。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对监管对象履行质量义务的宣传,在全行业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加强对全市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粮油食品安全。完善对市场粮油产品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场粮食质量,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原粮卫生调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取样、送检和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掌握原粮卫生状况,对收购环节稻谷、小麦、玉米、高粱等粮食品种的卫生状况作出整体评价,确保从源头上把住原粮卫生安全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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