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6 11:00:16 安全 我要投稿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集锦15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集锦15篇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

  20xx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为高陵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紧抓特种设备安全,全力开展XX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建设、名牌战略、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服务高陵经济建设能力,促进高陵质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全力开展“XX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工作,年初将召集五大质量牵头部门,组织召开观摩会议,狠抓质量强市示范点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市质量创建办的考核。

  2、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邀请农业科技专家教授给我县种植户就种植方面的有关知识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全面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设施蔬菜标准化栽培关键技术。

  3、积极推进我县名牌战略进程。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发掘、培育、扶持有条件、基础好的企业,积极开展省、市名牌产品以及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力争新增陕西名牌产品1个, 西安名牌1-2个。

  5、进一步拓展计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检定人员参加培训,争取尽快将20xx年新立项目全部开展,扩大检定范围,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6、不断提升我局执法能力,进一步摸清辖区所有许可证企业底数,并建立质量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复印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监管信息》、每年的《自查报告》及对企业开展年审、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的情况报告和其他有关记录)。并及时补充完善档案中的相关事宜,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的水平。

  7、继续加强对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巡查办法,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大力清除安全隐患,提高监察效率,确保全年无一起特种设备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进一步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办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努力促进党委提出的“三个满意”目标的.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分解县政府下达的县体育局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电气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多层建筑和密集人群居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力度,做到边查边整改,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3、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重点是对公众聚集体育场馆、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目标,对检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遵章守法”的教育,禁止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车辆隐患,保证车辆不带故障行驶。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和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环节。要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使职工自觉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金融安全运行服务。

  二、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承包责任制,在细化安全事项、明确责任、杜绝相互推委、提高职工参与安全管理主的动性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我支行继续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好落实上,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在我行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列为成员单位,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管理机制;抓好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2、安排管理好行政值班;3、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资料总结,不走形式,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力所能及地提供物质条件,宣传、引导广大职工进行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督促职工对办公区、各股室内部安全事项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节假日前,在各股室自查的基础上,支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地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五、注重火灾消防工作。对县支行的消防实施进行检查,根据火灾隐患的位置合理配置灭火器具。充装本年度到期的灭火器。

  六、努力完成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本行交给的其他任务。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2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3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划)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推进,确保试点成果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9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10月20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五)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 9月15日前,结合企业安全评估,完善试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岗位培训。

  (六)加强社会监督管理 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延伸。在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通过加强园区管理公司的管理力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在桂城街道和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发挥其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根据佛山市制定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设立条件和业务职能,力争在9月底前挂牌成立,逐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3)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在此9月底前,都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

  (七)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

  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8月底前完成企业试点前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

  (2)9月底前完成企业完善各种设施、制度后的情况的材料收集。

  (3)及时收集试点各类资料,总结各阶段试点经验,必要时按要求制作有关会议演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向佛山市报送有关资料。

  (八)加强宣传报道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氛围。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随时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非公有制试点工作事关全盛全国,我们一定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二)整体安排,同步推进 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8月要重点完成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设、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项监管办法建设等方面工作;9月各项试点工作要全面突破,试点企业取得初步成效;10月20日前我区的试点工作要全面完成,迎接省和国家的验收。

  (三)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要加强联系,做到组织落实、任务到人,按时间表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使整个试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完成试点任务。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4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5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20xx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把本次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6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政府、县卫生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xx卫生院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医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不发生重特大医疗事故、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杜绝集体上访事件。

  (二)加强院内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管理,并对全院职工开展一次法律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安全意识。

  (三)继续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科室考核,并要求各科室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分析查找不稳定、不安全因素,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为了加强院内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有领导带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加强对我院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对临时用工人员做到情况明了,底数清楚,管理规范。

  (六)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类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七)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问题,不瞒报、漏报。

  (八)针对医院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辖区范围内的高压消毒锅、化学药品、氧气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密切监测疫点,防止疫情发生;遵守各种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我院要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有效控制和救援,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7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把本次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要全面了解贯彻实施应对法的基本情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评价实施效果。反映基本情况时,能用数字说明的一定要用数字进行表述,要有理有据客观全面反映应对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状况。认真梳理应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同时,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对法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8

  一、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以人为本,科学监督,创新管理;立足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功,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奖惩考核范围和力度,推行领导集体安全风险责任考核机制,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安全组织保障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到位,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引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实现安全目标,为公司系统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和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率和障碍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司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安排:

  l、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各单位要完成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满足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切实保证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权。

  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要根据适应新的情况的要求进行调整,特别是在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基建项目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用户工程并网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有制度和规范的创新和突破。

  2、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各项措施,确保人身死亡零目标。

  各级领导要创造安全条件和保障;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的管理;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管理,加大习惯性违章和人身未遂事故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切实控制人身恶性事故。

  严格监督各生产单位电气“五防”闭锁装置的缺陷整治,强化解锁钥匙管理的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

  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合同制职工、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人身伤亡事故。

  3、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科学安全管理平台。

  开展《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超高压局、供电局在一季度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局在二季度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三季度进入试运行阶段;、、、、4个局在底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其他四个供电单位、基建施工单位、非生产单位也要以贯标的工作思路在某些层面、重点专业同步开展。

  结合《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各单位编写各自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同实施标准化作业。

  4、继续突出发挥领导集体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建立安全风险考核机制。

  要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考核的奖励力度和范围,增加公司发电、基建、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考核。

  要在事故处理时用“三铁”反“三违”,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制,人为责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公司“说清楚”。对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大干部职工收入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的关联度,完善健全安全奖惩考核体系。

  5、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要着力从企业的规划、设计、基建、运行、检修、调度、用电、农电、多经管理等各层面强化监督,突出全过程管理。重点工程设计阶段要进行项目的安全评估;施工阶段要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投产阶段要落实设备验收责任制,谁验收签字谁承担缺陷设备的'安全责任;设备投产运行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电网调度要严明纪律。生产、基建、农电、多经等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发挥作用。

  6、坚持从结果型管理向预防性管理转变,深入持久地实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

  要一方面做好安评整改监督落实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完成其他供电单位第二轮专家组查评工作。

  对评价提出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监督整改。已被评价单位,要制定滚动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以保证多层次闭环动态管理实施到位。

  未进行评价的供电单位下半年安排专家组查评。完成调度中心安全性评价,有效实施对主网系统的评价和诊断。

  7、严肃调度纪律,监督落实电网运行规程,维护电网生产运行的统一调度。

  各级调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网运行规程的要求,健全电网事故防范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并网调度协议的监督管理,寻求对并网发电厂监管的途径、办法。

  各供电企业地区调度坚决服从公司调度中心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调度命令执行情况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对违反调度纪律的各类行为要认真查处。

  8、强化输配电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加强需求侧安全监督,维护好电网安全的外部环境。

  认真总结分析输配电线路故障的特点和规律,从强化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着手,切实提高防范人为外力破坏的管理能力。

  要完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护线组织,提高护线效果。采取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同举并重的有效措施,防范人为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护线工作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解决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作业的线下“三违”现象。

  要协调自治区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综合治理责任状考核范围,在防止外力破坏工作方面有新进展。

  要处理好高耗能负荷接入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与用户设备技术指标把关工作,达到安全与行风优服并重。

  9、完善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机制。

  预警制度方面,加大对安全监督通知书的执行力度,让安全预警制度发挥作用。 应急机制方面,加强预案学习和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安全素质。

  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春查安全考试,公司对新调整的干部实行调考。

  各单位要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技能,符合岗位需要。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要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保证对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职责。

  11、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科技兴安项目。

  要加大对安全费用使用效果的检查;重视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作用;引进“科技兴安新项目,积极采用技术防误措施,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要在树立正确安全价值观、优化安全环境、标准化安全设施建设、树立安全典范、建立安全文化网络等方面做出更好地尝试,要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13、加强交通、消防、公安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严格内部准驾证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动火工作票使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检查并配置完好的各类消防器具、器械,培训提高人员消防灭火救援技能。

  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隐患。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防止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和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9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xx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xx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xx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我县抽检费用由xx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样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不合格报告在签发后一式二份连同抽样凭证及时送达各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检测报告签发10日内将检测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县食安办,并在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上一季度《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和《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0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通报,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计划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规定、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

  2.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3.每月开展一次行业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景点、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防爆、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建立督查隐患台账。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应急)中心监控平台与高危企业联网监控。

  5.持续深化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开展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应急预案等专项执法。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1

  一、坚守安全底线,全面加强“一岗双责”体系建设。

  坚持用刚性制度保障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城区安全1+3系列文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和警示约谈;推进“一岗双责”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安监队伍内部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区安全。

  二、进一步创新机制,探索“倒推式”执法监管模式。

  积极开展“倒推式”监管试点工作,认真总结和评估“倒推式”监管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规范“倒推式”监管文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在全区进行顺利推广。同时,要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安全监管,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

  将现代信息化手段运用在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力度,在全区层面设立统一、规范的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程序,使企业隐患自查、上报,社区和街道巡查和执法检查,安监局抽查和督查实现网上互联互通,有效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能力,实现对全区各类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控,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深化事故处理。

  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实行计划执法、重点执法,不断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力度,重点监督设备、管理、技术落后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三小”场所,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倒推式”监管模式,实现安全执法精细化,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事故和隐患倒查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技术含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和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查找事故深层次原因及规律,科学预防事故发生。

  五、创新安全宣传和教育模式,不断拓宽安全培训范围,形成良好安全氛围。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投入,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培训范围,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培训和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培训。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自救和互救能力。

  为了贯彻落实“守法经营,控制职业风险;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生产”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职业病,人员重伤率≦0.3%,人员轻伤率≤1.5%

  二、实施计划

  1、安全培训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4月25前,组织公司及各生产中心完成对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取证或再教育,确保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目前,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基础薄弱,为加强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安环部计划对聚酯、型材、新材料的安全工程师进行导师带徒活动,制定明确的推进计划,力争在20xx年底为各生产中心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安全工程师。

  针对目前公司安全理论知识不足的现实情况,安环部计划对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专业应用技术的培训,包括《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及其计算方法》、《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危险与可操作分析》。

  2、完善安全管理类制度

  新增《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修订《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管理制度》对各生产中心安全管理类细则进行审核,保持制度与细则的高度统一。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将继续执行季度安全互检工作,由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中心的消防、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

  4、事故管理

  20xx年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指标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但仍发生了不少安全事故,其中新材料的重大安全事故、聚酯频繁的人员受伤事故均表明我们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以及需要提升的地方。20xx年安环部将把事故管理的重点前移,重点管理未遂事件的管理,完善未遂事件管理办法并在全公司推行。

  5、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一个企业长期沉淀的一种安全理念,但我公司未进行过科学系统的开展,使得公司全体人员对安全文化理念缺乏统一的认识,20xx年,安环部计划通过外出培训与自学的方式,建立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在全公司推行我公司安全文化意识及思想,逐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2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3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4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5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取得《登记证》的小餐饮店。

  三、检查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方案,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监督抽检相配合,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五、检查重点与检查项目

  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注意检查自检能力,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照比较检测能力差距。特别注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3、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社会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小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资质、环境整洁卫生、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近期国、省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六、问题处置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依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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