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计划

时间:2022-09-18 18:35:06 安全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培训计划合集10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培训计划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安全培训计划合集10篇

安全培训计划 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月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

  一、煤矿工人的权力;

  二、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二、入井的注意事项。

  (3)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一、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二、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三、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四、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

  五、自救、互救技术。

  (4)各项事故隐患及处理措施:

  一、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三、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四、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五、顶板事故隐患(包括冲击压灾害)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煤尘灾害及处理措施;

  七、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八、运输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5、培训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长法

  副组长:尚发展、张保乾、张书灿、魏振岭

  成员:朱文灿、张天义、岳冠军、李向远、施占卫、张宏伟、王建强、屈遂庆

安全培训计划 篇2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

  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20000人。

  四、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本系统内(包括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由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和复审换证培训,由××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考核发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四级培训机构或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和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展培训。

  (五)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

安全培训计划 篇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由于《条例》颁布实施不久,监理单位以往又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监理单位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理培训。

  安全管理体系的科学,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产,是确保安全生产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没有一个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没有一个高效运行的安全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法落实,安全生产就无从说起,“安全生产”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最终根本就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1.1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是确保项目安全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安全管理的成效性,关系到安全管理的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管理最终目标的实现与否。

  1.2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认真履行各级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方可保证生产安全。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方可进一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最终保证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加强对安全管理目标的监理。

  2.1没有切实可行的、明确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将会失去方向,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将无从谈起,最终将导致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瘫痪。

  2.2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针对地方、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性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全面、具体、详细的安全管理目标、避免安全管理目标的过高过大。要充分体现行业、地方、企业的总体先进水平,同样也应避免安全管理目标过低过粗,不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进步,不利于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更不利于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违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

  2.3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检查整改目标,持证上岗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目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交底目标,责任制落实目标,奖罚目标等等。

  3.加强对持证上岗的监理。

  3.1持证上岗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2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要求。

  3.2.1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等。

  3.2.2管理人员持证包括二层含义:(1)管理人员必须持其任职岗位的岗位证上岗管理。(2)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学时数(具体学时因其任职岗位的不同而不同)应达到规定标准,持安全培训学习合格证上岗管理。此外,专职安全员还应持年度培训考核合格证上岗管理。

  3.3特种作业、尤其是对他人及周围设施有重大危险的作业必须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3.1特种工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索工、信号工、起重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卷扬机提升机操作工等。

  3.3.2特种作业岗位证必须按规定按期参加复检,未按时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长期不再从事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监理,同时加强对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

  4.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安全技术措施。

  4.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由施工企业审核审批合格后报总监批准方可实施。

  4.3必须对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以及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此外,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4.4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和贯彻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的监理。重点加强对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理,同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进行监理。

  5.加强对安全教育的监理。

  安全是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1严格执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和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代签。教育时间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5.2对于转岗、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操作技能、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教育、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5.3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5.4加强对职工经常性、专业性,尤其是季节性、阶段性安全教育的监理。

  5.5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安全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的监理。

  5.6加强对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重难点部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的.监理。

  5.7加强对班前安全活动教育的监理。

  6.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安全设施的监理。

  6.1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电器元件,以及其他安全用品等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定期检测重要设施、安全用品的性能。

  6.2必须制订各专项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管理制度。

  6.3重点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监理。

  6.4加强对检查、验收、维护等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监理。

  6.5加强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理。

  7.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监理。

  7.1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

  7.2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的监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监理。

  8.1施工现场作为企业的一个窗口,城市的一个窗口,其形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进而影响到一个城市,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不仅可以为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也为城市文明、卫生建设尽一份力。

  8.2加强对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理。项目部必须制订相应的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如:文明施工措施,地面硬化措施,地面排水措施,防污泥、污水、废水措施,防暑降温措施,防蚊虫叮咬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消防措施,治安防范措施,急救措施,防尘措施,防噪音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防饮食中毒措施,卫生措施等等。

  9.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监理。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确保安全生产,这也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生产这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同时这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9.1重点加强对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中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理。

  9.2重点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理,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整改,整改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9.3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检查、整改、反馈、复检工作。

  9.4安全检查不能局限于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同时还应检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与费用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职工遵章守纪情况等。

  9.5加强对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停复工前后的安全检查的监理。

  9.6加强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理。

  10.加强对安全标牌的监理。

  10.1加强对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适用性、针对性、警示性等进行审查监理。

  10.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布置。

  10.3施工中如因生产等原因必须移拆安全标牌时,必须有项目经批准书,并采取其他安全可靠措施。

  10.4安全标牌包括:企业标志牌、五牌一图、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安全生产责任制牌、安全管理制度牌、操作规程牌、责任分工牌、施工机械准用证牌、荷载标志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图、文字符号标牌等。

  总之,监理单位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监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的监理。辅以事后控制,按“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监理。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监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监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安全培训计划 篇4

  为20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监督环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系列活动,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纳入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和《食品安全执法问答》等培训教材,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深入广泛宣传。结合食品药品“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三进”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站、电视等新闻媒体等,多层次、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法》,并拟在20xx年5月3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夕组织开展“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维权意识。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搞好工作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克服监管空白,并继续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向管理相对人宣讲《食品安全法》,确保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更加规范有效。

  四是开展专题调研。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和《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与餐饮消费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安全培训计划 篇5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二、培训教育工作的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管理水平显着增强,“三违”现象明显下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员工操作手册;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1、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2、新工人三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特殊工种培训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

  4、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6学时;

  5、转岗前,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五、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按等级、形式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作业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一)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公司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车间、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1、公司级新工人在进入公司后必须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3)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

  2、车间级新工人被分配到车间后应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车间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车间内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班组级分配到班组后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二)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加强冬季、夏季、雨雪天、讯台期工作;

  2、节假日前后;

  3、新工艺、新操作、新设备、新技术操作前;

  4、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事故后。

  (三)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彻于工作当中,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六、培训评价

  1、了解熟悉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的标准、员工纪律。

  2、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确保只通过安全教育的人才能上岗。

  七、安全培训记录清单

  1、安全教育记录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以上条款由安全管理部建立台账不定期抽查。

安全培训计划 篇6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培训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1、加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不断的灌输安全理念,做好日常的安全培训,使员工在思想意识上重视安全。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 全员、全面、全过程 的安全教育。

  二、 培训形式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例会、月度工作会、事故案例分析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条幅、标语、安全宣传栏等。

  3、影像形势。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课件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应急演练及急救措施等。

  三、 培训要求

  1、项目部三类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时间不低于16学时;

  2、新员工、转岗、复工人员三级教育按20xx年项目部三级教育新培训大纲执行,考试按新编试卷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时间按照《 市特种作业(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施工员、班组长每年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5、项目部全员安全知识普及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6、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临时安全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换证随时培训。

  8、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学时等,按公司要求完成。

  四、考核要求

  1、培训计划由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在计划内容基础上,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方案等,报主管领导审批,由综合办公室备案后,再下达培训通知。

  2、培训结束后,安全质量部根据培被训人员参加培训的态度、知识掌握程度等方面,给予全面考核,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考核不合作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或下岗、待岗。

  3、安全质量部对每次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培训情况整理归档,年底作年度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总结,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安全培训计划 篇7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安全培训计划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 提高意识、明确目标

  1. 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具体工作,;实现消防工作长效化。

  2. 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3. 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提升防火抗灾能力。

  4. 切实做好学校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5.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学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快速反应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 健全机构、各司其职

  为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本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功能室负责人、各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疏散组、安全保卫组、消防灭火组。

  三、 落实任务、加强防范

  1. 布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有校长与各功能室负责人签订安全消防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2. 年内召开2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3. 以开展春季“防火宣传周”、“3.29”消防安全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4. 联系街道消防中队开展“消防安全一课堂”活动,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渠道,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火灾的危害,了解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灾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 年内至少开展1——2次防火、灭火应急演练活动,使学生了解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

  6. 开展一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7. 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评估方案,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协助调查灾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 措施到位、齐抓共管

  1.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2. 各责任人要明确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治机制。

  3. 要进行一次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

  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广泛利用课堂、校园广播、板报、橱窗、手抄报、宣传标语、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火、灭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识的宣传,切实提供师生防火意识、防范能力。

  5. 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随用随领。

  6. 禁止教职工在办公室、教室私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烧水,做饭或取暖,校园内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禁止学生在野外玩火。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救火活动。

  7. 对食堂、仓库、图书室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8. 加强每日(每周)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室和班级,并督促其整改。

  9. 畅通信息渠道,一但发生火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有关部门,合力救灾、减灾,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安全培训计划 篇9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化学药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化学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培训内容,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三对全体化学教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培训。

  一、建立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1.学期初明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要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至少2人),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填写《实验用化学药品管理员登记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存放化学药品仓库的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二、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防范达标基本标准

  3.必须将化学药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5.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和储存卡。

  6.化学药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认真记录出入库人员情况,严格交接制度;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

  7.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 五双制度,严禁学生取领、返还化学药品。

  8.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9.管理员要熟记与当地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10.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的学校必须将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三、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

  11.购置剧毒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和容器时,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装物时和处置废弃化学药品时,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存有剧毒化学药品的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氰化物、砷化物、重金属盐等固体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3.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药学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14.试剂小包装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当不低于防盗保险柜国家标准(GB10409-89)中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将其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储存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存放场所应当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5.槽罐类剧毒化学药品必需设置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安全培训计划 篇10

  一、培训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检修车间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以此来规范公司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

  1、检修车间全体员工:包括检查班、行车维修班、抬母线班、出铝班。

  2、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3、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为100%。

  三、培训内容

  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2、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

  3、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4、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5、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三、培训形式

  为最大限度保证培训的'实效性和渲染力,以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为导向,采取职工喜闻乐见、公众易于参加的形式有:1、召开座谈会讨论。

  2、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3、事故模拟演练。

  4、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安排

  四、培训要求

  1、各班组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端正职工安全态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务必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全员参与培训,如实开展培训工作,以保证所有员工都能接受培训教育。

  2、在每次培训前,班组负责人提前做好培训所需的培训教材、培训场所等准备工作。

  3、每次培训后必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现场提问、现场操作演示等,考核后必须形成考核记录及总结性评价。

  4、所有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教材、培训照片、签到表、记录表(a、培训教材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编写,内容要充实全面实用易懂。 b、培训过程中必须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c、培训实行本人现场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参训。 d、以上培训资料需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三、考核要求

  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对班组责任人考核-200元,参训率达不到要求的,对班组责任人考核-50元,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对班组责任人考核-50元。

  2、培训工作准备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视情况对班组责任人考核-50-100元。

  3、培训记录不全、不完整、未规范存档的,视情况对班组责任人考核-20-100元。